当前位置:首页 > 安洋煤矿瓦斯监控系统制度汇编[1]
十一、故障期间安全措施
一、监测监控中心站必须实行 24 小时值机,值机员要坚守工作岗位,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严禁值机人员脱岗或值班期间未认真履行职责。
二、由值班领导负责组织隐患排查,并必须在6分钟内将有关情况上报区监控中心(传真方式),报告须具有公司值班领导签字。同时要在处理过程中每半小时将处理情况上报区监控中心备案,直至恢复正常。
三、中心站上传程序出现无法上传的,监控值机员每半小时打印监测报表上报矿总工程师和矿长签字,直至故障排除。 四、中心站软、硬件出现故障、探头断线、分站通讯中断、分站直流供电、中心站全部无记录或部分无记录时,立即通知安全指挥中心责令井下的瓦检员每半小时用光学瓦斯器测量一次瓦斯,监控值机员记录所测得的瓦斯值上报区监控中心,直至故障排除。立即通知矿值班矿长责令井下安全管理人员监督瓦斯员现场工作,并利用各自的便携瓦检仪随时检查重要地点。发现问题及时汇报。
五、建立隐患档案管理制度,跟踪落实直到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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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甲烷传感器中断追究制度
1、矿井安全监控系统必须具备甲烷断电仪和甲烷风电闭路装置的全部功能。
2、当主机或系统电缆发生故障时,系统必须保证甲烷断电仪和甲烷风电闭锁装置的全部功能。
3、当电网停电后,系统必须保证正常工作时间不小于2小时。 4、系统必须具有断电状态和馈电状态检测,报警显示、存储和报表打印功能。
5、甲烷传感器由监控人员、跟班电工,跟班瓦斯员共同负责,出现断电故障,要从监控室和当班井下现场逐一进行追究,对负责人依据情节进行处理。
6、甲烷传感器的安装、使用、调试应通过监控室,否则,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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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煤矿监控人员岗位责任制
监控室人员及相关人员应本着负责的态度做好本职工作,经培训后持证上岗,对相关的业务能够熟练掌握,及时制止“三违”现象的发生。
一、不间断浏览、分析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各种信息数据和参数,及时掌握矿井采掘动态。
二、详细记录系统运行状态;认真接收井下电话,迅速清楚回答各种问题。
三、按照规定及时填制各类台账与报表。
四、发现各类传感器存在故障或不安全隐患时,应立即查明原因,将设备撤出井下,进行处理。
五、认真学习专业技术知识,熟悉设备、仪器性能,按规定正确进行操作。
六、根据作业进度及时更改井下示意图和探头编号,做到各监测名称与井下实际相对应。按要求和规定定期调校和送检各类监测监控设备,杜绝不真实和超出误差范围信息数据的上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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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监控室监测日报制度
为了提高矿井防灾能力,及时准确地将井下有害气体及环境参数反馈至矿领导,特制定本制度:
一、监控室值班人员随时浏览矿井监控界面,认真做好记录。 二、监控员必须熟悉整个系统的操作和程序,及时打印当日监测日报表。
三、报表打成后先由监控室负责人审核,再报矿领导审核备案后存档。
四、对监测日报的打印、上报、管理必须尽职尽责,不得弄虚作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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