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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顺市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支队系抚顺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所属的正县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15人,受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委托,担负着对全市用工单位和劳动者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的职责。建队10年来,支队在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的正确指导下,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在市局及有关部门的支持、配合下,强化队伍建设,严格依法行政;转变工作作风,搞好优质服务;公开办事程序,完善监督机制,在实践中逐步树立了劳动保障监察执法队伍的良好形象。
一、严格依法行政
抚顺市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支队于1996年6月正式成立。为了建立一支高素质的劳动保障监察队伍,以适应市场经济发展和深化劳动保障制度改革的需要,市劳动保障局党组力排众议,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考监察员。经过笔试、面试、考核、体检等环节,8名同志从248 名考生中脱颖而出,成为劳动保障监察队伍中的一员,为以后的严格依法行政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2002年,支队充实了部分新队员,为在短期内迅速提高他们的业务素质,尽快适应劳动保障监察工作,支队对他们进行严格、系统的业务培训。支队分别从市委党校、抚顺大学聘请专家、教授讲课,开展了为期7个月的公务员基础理论和相关劳动保障业务知识的培训;2004年,我们又继续在抚顺大学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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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地学习了半年。2004年3月,支队组织全体人员参加省厅统一组织的行政执法资格考试,成绩合格。
通过这几年有计划、有目的的学习和培训,大家的政治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有了普遍提高,队伍的整体素质明显增强,从而为依法行政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可靠的组织保证。
严格执法,依法行政是实施依法治国方略的重点,也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体现。对劳动保障监察部门而言,做好依法行政工作,不仅是促进和完善劳动保障监察制度法制化的要求,也是转变职能,强化服务的具体体现。为此 ,我们做了大量的工作。
第一,正确认识, 合法、合理地行使行政职权。支队通过加强教育和引导,使每一位监察员都清醒地认识到,国家赋予了我们权力,同时也赋予了我们必须承担起维护和促进社会发展的义务。是否依法行政,严格执法,不仅直接影响到用工单位和劳动者的切身利益,而且也关乎社会的稳定与和谐发展。对我们而言,依法行政仅仅强调行政合法是不够的,还必须强调行政合理。能否在合法的前提下,合理地执法,尤其是能否正确地行使自由裁量权,是对我们执法水平、服务意识的真实考验。支队的每项工作不仅要追求结果的完美,更要追求过程的完美,做到领导满意、群众满意、自己满意。
第二,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支队制订了《监察员守则》、《勤俭公约》、《廉政准则》、《服务承诺制度》、《案件办理程序》、《执法监察“六不准”》等一系列内部规章制度,对监察员的工作内容和工作程序从各个方面都做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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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的规定,要求执法人员必须从维护大局出发,自觉遵守各项规定。要敬业爱岗,严于律己,秉公执纪,树立“可亲、可信、可敬”的执法人的新形象。从制度上确保了监察员在日常执法监察中能够严格执法,依法行政。
第三,建立错案追究和责任倒查制度,不作为,乱作为或渎职行为都要受到责任追究。支队对监察员执法实行过错责任追究制,对过错责任者,按照支队有关规定追究责任。一切与过错责任有关的人员不论职务高低,均应分清责任,予以追究,决不姑息, 防止执法权力的异化和滥用。这些措施有效地防止了执法犯法、贪赃枉法、粗暴执法、随意处罚、以及执法不公等行为的发生。
支队成立10年来,每年常规巡视监察用工单位在600户以上;年审1000户以上;接待,受理投诉举报案件400件左右;处理违法、违规单位近百户,无论是领导还是普通队员,都能够严格依法行政,廉洁自律。从未发生过一起推委扯皮,越权执法、野蛮执法和乱收费、乱罚款等行政不作为和乱作为的事情。
二、工作作风优良
良好的工作作风是提供优质高效服务的基础。几年来,支队领导始终把创建良好的工作作风放在首位。
第一, 提倡以人为本,重视个性发挥。支队年轻人多,如何做到以人为本。我们做了三件事。一是不拘一格降人才。2002年,机关机构改革,支队首次实行了干部聘任制,一批年轻有为的同志走上了领导岗位,当时提拔的副县级干部,到支队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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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6 年,年龄不足36岁,科级干部年龄最小的不到28岁;二是重视个性发挥,让每个人都有充分展现个性的空间。支队现在实有人数15人,有6个人身兼数职,监察员兼出纳、兼会计、兼司机,司机兼行政管理,他们在各自岗位上,充分地发挥了自身特点和优势,体现自身的价值;三是重视情感投入,从生活中的小事做起,尊重人、关心人、爱护人。在支队,谁家有大事小情,无论婚丧嫁娶,还是乔迁生子,都能得到领导的关心和问候,都能看到同志们忙前忙后的身影。我们这样做,就是要努力创造一种和谐的工作氛围,一种温馨的家的氛围,让每个人感到家的温暖,家的关心,家的呵护。
第二, 坚持“以德治队”。什么是“以德治队”,我们的理解很简单,就是领导干部的“德行”,说原则点,就是领导干部的政治修养和表率作用。要带好一支队伍,与其要求下属做好,不如自己首先做到。从前年起,我们就根据支队思想建设实际情况,提出了“以德治队”,并把“队员向班子看齐,班子成员向支队长看齐”作为以德治队的具体内容和标准,班子率先垂范,用自己的言行影响和带动其他人。副支队长张春明,主抓年审工作,每年都要在培训地点住上一个多月,为了不影响工作,把孩子寄放到邻居家里;违法案件的查处涉及方方面面的关系和利益,每年我们处罚的用工单位都在几十户以上,找队领导说情的不在少数,其中不乏熟人和朋友,但为了支队的荣誉和利益,基本都被回绝了。班子的表率作用,是无声的行动,大家都自觉按照“队训”的要求,把支队的荣誉和利益放在首位,不办关系案,不办人情案,做到严格执法,不徇私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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