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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财政法律制度 第一节 预算法律制度 构成 1.预算法(核心、骨干法):主导 预算内容:地方上解、中央返还或补助 2..预算法实施条例(各级地方政府总预算的统称) 组成:本级预算、汇总的下一级总预算 内容:下级政府上解、上级政府返还或补助 按收支管理范围分:总预算、部门单位预算 国家包括:中央预算、地方预算 预算 作用:财力保证、调节制约、反映监督 原则:一级政府一级预算(中央、省、市、县、乡镇) 预算管理的职权 各级人代会的职权:审查权、批准权、变更撤销权 各级人大常委会的职权:监督权、审批权、撤销权 各级财政部门的职权:(编制、执行、提案、报告 审查(1)中央预算的审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批准 全国人大--30日内--财政部--15日内—中央各部门 (2)地方预算的审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 本级人大--30日内—各级财政部门-15日内-地方各部门 (3)乡镇预算的审批(本级人代会) (4)备案 (5)撤销 (6)批复预算 预算的执行 本级政府组织、财政部门具体负责 预算未经批准,不得调整 调整 编制 预算调整方案------提请批准: (1)中央预算调整---全国人大常委会审批 (2)县以上地方各级政府预算调整—本级人大常委会审批 (3)乡镇政府预算---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审批 决算 各级财政部门编制决算草案 审批: (1)中央决算草案---全国人大常委会批 (2)县以上地方各级政府决算草案—本级人大常委会批 (3)乡镇政府决算草案---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批 监督 1、各级人代会及其常委会(乡镇特殊) 2、各级政府对下级政府 3、本级财政部门 4、各级审计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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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政府采购法律制度 构成 政府采购法 政府采购部门规章 政府采购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 政府主体范围:境内的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 采购资金范围:财政性资金(财政预算资金、预算外资金) 概念 采购方式:集中采购、分散采购 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确定发布 中央预算的采购项目----国务院 地方预算的采购项目----省级人民政府或其授权机构 对象:货物、工程和服务(应当采购本国的) 原则: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诚实信用 功能:节约财政支出、强化宏观调控、活跃市场经济、推进反腐倡廉、保护民族产业 政府1公开招标:无限竞争的招标 采购2邀请招标:限制性招标 方式 3竞争性谈判 4单一来源 5询价 监督1内容: 检查 (1)采购法规执行情况; (2)采购范围方式程序执行情况; (3)采购人员的职业素质和专业技能。 2主体: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审计部门、监察机关
第三节 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国库单一账户制度 构成 1、国库存款账户(国库单一账户)(人行开) 2、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预算外专户) 3、财政直接支付零余额账户(财政零余额账户) 4、授权支付的零余额账户(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 5、特设专户 2-----5(在代理银行即商业银行开设的) 收缴方式:直接缴库、集中汇缴 支付1.财政直接支付 P207 方式 2.财政授权支付 支付形式:转账、国库支票 程序 基础:国库管理操作系统(银行支付系统、财政信息管理系统)
第五章 会计职业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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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概述
定义 体现会计职业特征的、调整会计职业关系的职业行为准则和规范 含义 调整手段;稳定性;社会性。 功能 指导、评价、教化 品德会计职业信念、职业义务和职业荣誉、职业尊严和职业情操 教育 第二节 会计职业道德规范的主要内容 爱岗职业道德的出发点、基础 敬业 诚实做人的基本准则、会计职业道德的精髓 守信 廉洁会计职业道德的前提 自律 客观会计职业道德追求的理想目标 公正 坚持会计职业道德的核心 准则 提高会计人员的义务、客观公正坚持准则的基础、是参入管理的前提 技能 参入 管理 强化职业道德的归宿点 服务
第三节 会计职业道德教育与修养
教育1、岗前教育(会计学历教育是基础) 途径 2、继续教育(强化会计职业道德教育的有效形式) 修养 含义:自我教育、改造、锻炼、提高 环节:形成认知、培养情感、树立信念、养成行为 方法:内省、慎独、学习
第四节 会计职业道德建设 关键 加强和改善会计职业道德建设的组织和领导,并得到切实贯彻和实施 方法 1财政部门的组织推动; 2会计职业组织的行业自律; 3社会各界的齐抓共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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