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山东省安监局关于推荐申报省级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示范点的通知
山东省安监局关于推荐申报省级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示范点的
通知
【法规类别】公安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鲁安监函字[2010]192号 【发布部门】山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2010.10.13 【实施日期】2010.10.13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山东省安监局关于推荐申报省级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示范点的通知
(鲁安监函字[2010]192号)
各市安监局:
为进一步推进我省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根据省安监局《关于开展创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示范点活动的通知 》(鲁安监发[2010]49号)精神,确定在全省范围内组织推荐申报省级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示范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根据鲁安监发[2010]49号文件规定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示范点建设标准和相关要求,符合条件的各类安全生产应急基层组织和生产经营单位。 二、推荐数额 1 / 3
推荐申报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示范点,每市原则上不超过4个。
三、推荐时限
各市安监局务必于2010年10月30日前,将所推荐单位的基本情况形成文字材料,并填写申报表一并上报省安监局应急中心(附电子版)。 四、推荐原则
推荐申报坚持突出重点行业领域、逐级推荐、好中选优的原则,真正把安全生产应急体系健全、工作开展扎实、示范效应明显的单位推荐上来。 五、组织实施
推荐申报工作由各市安监局具体组织实施。省安监局对推荐材料进行审核,并适时组织实地考核。根据审核和考核情况,确认省级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示范点。 联 系 人: 杨继栋
联系电话: 0531-81792228 81792219 (传真) 电子邮箱: sdajyjd@163.com
附件:省级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示范点申报表
二〇一〇年十月十三日
附件:
省级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示范点申报表 (盖申报单位公章)
单位 地址 示范点建设负责人 组织机构 2 / 3
领导机构负责人 职务 办事机构负责人 联系电话 专兼职 示范点类型
人员数 预案名称 应急预案 队伍名称 应急队伍 负责人 人员构成 联系电话 发布时间 人数
3 / 3
共分享92篇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