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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计量与支付监理实施细则
1.总 则
1.1 本细则适用于青龙水电站导流洞工程的实际完成工程量以及工程款支付的工作。
1.2 为进行有效的投资控制,规范工程计量与支付程序,特编制本细则。 1.3 编制依据
1.3.1 工程施工承包合同文件和监理合同文件(以下简称“合同”); 1.3.2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监理规范(SL—2003)。
1.4 执行“现场工程量签认单”、“工程进度款支付申请表”、“工程进度款审核汇总表”、 “工程预付款申请表”(见附表)。 2.施工项目的计量与支付 2.1 计量支付应同时满足的条件:
2.1.1 在监理机构签认的施工图纸、设计变更(或通知)、监理指示等有效文件范围内的工程量及计日工。 2.1.2 经质量检验合格的已完成工程量。 2.1.3 属于监理范围,有合同规定计量支付的。 2.2 计量程序
2.2.1 工程项目开工前,施工单位应对原始地面地形以及计量起始位置地形进行测绘。
2.2.2 施工单位对需计量的部位进行量测前,须向监理部提出申请(可以用口头、电话等申请方式)。
2.2.3 监理人员在接到申请后,应审查量测部位、方式、具备条件,在符合要求的情况下方可同意进行量测。
2.2.4 监理人员采取现场旁站或复测的方式,对施工量测进行复核。
2.2.5 当监理人员要求对计量工程任何部位进行补充或对照量测时,施工单位应立即派出代表和测量人员按要求进行测量,并及时按要求提供量测成果资料。若施工单位未按指定时间和要求派出上述代表和测量人员,则由监理工程师主持的量测成果被视为对该部分工程量的正确量测,除非施工承建单位在被告知量测成果后三天内,向监理部提出书面复查、复测申请,并被总监理工程师接受。
2.2.6 施工单位对总价包干项目以外的工程量均须填报“现场工程量签认单”(一式三份,签证后施工、监理、业主各持一份),并附由监理或业主审核同意的原始量测资料,必要时还需附注平面图、断面图、计算说明等。 2.2.7 监理人员应认真审查施工单位报送的“现场工程量签认单”,若有遗漏、重大偏差等问题,应要求补充或返回重新报送。
2.2.8 监理人员在复核施工单位报送的“现场工程量签认单”后,应将其送至业主工程师审核确认。 2.3 计量方法
2.3.1 土石方工程、混凝土工程及其他工程的计量均应满足合同文件约定或有关规定的计量方法。
2.3.2 各工程计量单位应为合同文件约定或有关规定的计量单位。 2.3.3 除合同另有约定,所有计量的数据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 2.4 工程进度款支付程序
2.4.1 施工单位应在每月的月底前将工程款支付报表一式四份(包括“工程进度款支付申请表”和“工程进度款审核汇总表”,审签后施工单位1份、监理1份、业主2份)送至监理部审核,工程量以上月26日至本月25日为计算时段。
2.4.2 监理工程师应在10日内完成相关项目的月结算审核工作。 2.4.3 施工单位报送工程进度款支付报表时,应附相关工程量的已经审核签
认的“现场工程量签认单”(复印件)和要求附有的其它资料。如果因为施工单位报送资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引起合同支付审签的延误,由施工单位承担责任。
2.4.4合同索赔支付应有监理和业主工程师的确认签证。 3.甲供设备的计量
3.1 施工单位在业主指定的交货地点提货后,通知监理工程师、业主工程师到现场对设备开箱验收。
3.2 施工单位查对所接收材料和设备的数量和状况,并做好详细记录,并将开箱验收资料报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复核后报送业主。 4.甲供原材料的计量与支付
4.1 监理工程师应参加甲供原材料的交接、验收工作,并对接收材料的数量、品种、质量等情况做详细记录。
4.2 施工单位每月报送的工程进度款支付报表,应附有甲供原材料的消耗和库存情况说明。
4.3 监理工程师在月付款结算时,应扣回当月完成工程量所消耗原材料的金额(或按合同规定比例进行回扣)。
4.4 结算时扣回的消耗原材料的总额应最终与交接总额相符。 5.原材料价格补差的计量与支付
5.1 符合合同规定的原材料价格补差才能予以计量与支付。
5.2 施工单位应将价格补差的原材料清单及用于工程的部位和相应完成的工程量,并附原材料采购价格的有效证明,报送监理部审核。
5.3 监理工程师应对原材料的数量和价格进行审查和核实,审核后送业主单位审查。
5.4 施工单位依据经监理、业主审核同意的价格补差填写工程结算表。
6.工程预付款的支付与扣回
6.1 施工单位填写“工程预付款申请表”报于监理部,监理工程师审核后送业主单位。
6.2 监理工程师根据合同规定在月结算支付时按比例扣回工程(材料)预付款。
7.质量保证金与罚金的扣留
7.1监理工程师应根据合同规定在月结算支付时扣留质量保证金。 7.2监理工程师应在月结算支付时扣除当月的施工违约金(罚款)。 8.其他说明
8.1对于已完工程或者需要中间计量的工程,施工单位应及时进行工程量申报签认。
8.2 对于工程项目完工支付、保留金支付、最终支付及施工合同解除后的支付,将按合同及有关规定执行。 附 件:
附表1 现场工程量签认单
附表2 工程款支付报表(参考封面) 附表3 工程进度款支付申请表
附表4 工程进度款审核汇总表(A3纸张) 附表5 工程预付款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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