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镇江市“十二五”现代农业发展规划(讨论稿)
上扶持组建联合社,提升发展层次,提高市场竞争力和辐射带动力。四是建设农民合作组织辅导培训中心和服务平台。支持市、辖市区、镇农经主管部门开展农民合作组织辅导培训和服务,辖市区建立指导服务站(逐步定员定岗),镇配备辅导员,同时配备必要的培训设备和服务手段,为农民合作组织发展提供全方位的指导服务,建立全市农民合作组织全覆盖的指导服务网络。
3、空间布局及序时进度
围绕主导产业和优势特色产业发展,每个镇(农业园区、涉农街道)每年重点培育1家销售额突破1000万元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培育发展2家以上省、市“五好”农民专业合作社;各辖市区立足本地特色蔬菜、优质稻米、淡水养殖、畜禽养殖、花卉苗木、茶叶鲜果等农民专业合作社,每年培育1-2家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市及辖市区每年举办1-2次农民专业合作社负责人和财会人员培训班。
4、投资估算。工程总投资2200万元(每年440万元),其中培育400家省、市“五好”农民专业合作社800万元;培育200家年销售额突破1000万元的农民专业合作社1000万元;培育60家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300万元;开展培训50万元;农民专业合作社产品展示展销50万元。
六、具体措施
1、加强领导,强化组织保障。农业是安天下、稳民心的战略产业,必须始终抓紧抓好。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党委和政府全部工作的重中之重,切实加强和改善对农业、农村工作的领导,确保把党的各项农村政策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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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进一步完善现代农业发展政策措施。市、辖市区、镇之间,建立目标责任制,进行绩效评估,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工作机制。各级农业主管部门要依法履行职能,切实加强对农业、农村工作的指导与服务,认真总结典型经验,抓好示范引导,促进全市现代农业更好更快发展。
2、加大投入,强化政策保障。加大资金投入是发展现代农业的必备条件。一是建立农业投入稳定增长机制。研究制定有关支农政策,将各类支农投资纳入地方性法规框架,不断加大各级财政对现代农业的投入。扩大财政投入,保证各级财政对农业投入的增长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幅度;大幅度增加农业基础设施建设资金,大幅度提高政府出让土地出让收益、耕地占用税新增收入用于农业的比例。二是多管齐下,建立政府、企业、社会多元化投入机制。拓展直接融资渠道,鼓励和支持城市工商企业、个人及国外资本在农村投资创业。积极支持食品加工业、养殖业重点龙头企业,上市发行债券和股票,打开农业资本形成和扩张的通道。地方各级政府应在本级预算中安排一定资金用于现代农业发展。加强投入资金的制度安排,研究制定乡(镇)、村两级投入制度。三是加大农村商业性金融机构支农力度。充分发挥商业信贷资金优势,重点支持带动力强的农业龙头企业发展和集约化生产基地建设。其他商业银行也要适当扩大县级机构的授权授信,给予一定额度的流动资金贷款审批权,规定一定比例的新增存款用于支持农村经济发展。四是建立与推广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采用政策性和商业性相结合的办法,把农业保险作为政府扶持农业的重要手段。通过政府对农户实行保费补贴、建立农业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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