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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公众移动通信网
络基站建设和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法规类别】网络安全管理互联网 【发文字号】中府办电[2009]9号 【发布部门】中山市政府 【发布日期】2009.01.24 【实施日期】2009.01.24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公众移动通信网络
基站建设和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中府办电〔2009〕9号)
火炬区管委会,各镇政府、区办事处,市属各单位:
近年来,各镇区、各部门及电信运营商认真贯彻落实《中山市公众移动通信网络基站规划(2000-2010)》、《中山市公用移动通信基站设置管理规定 》,切实加强我市公众移动通信网络基站建设和安全管理工作,促进了我市公众移动通信事业健康发展。但是,由于一些单位及个人对通信基站不了解,部分单位对基站管理的重要性认识不足,个别电信运营商没有严格按文件规定履行基站建设报批手续,导致人为干扰和阻挠甚至破坏基站建设的事件时有发生,严重影响了我市公共通信安全。为进一步加强公众移动 1 / 2
通信网络基站建设和安全管理,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优质通信服务和保障,现就有
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提高认识,增强保护公众移动通信网络基站安全的意识
公众移动通信网络基站是城市发展的重要基础设施,基站安全直接关系到整个通信网络的安全。当前,我市即将迎来3G无线宽带通信网络基站建设高峰期,通信网络基站安全管理工作显得尤为重要。各镇区、各部门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转变观念,提高认识,积极采取有效措施保障通信网络基站设施的安全,切实维护电信运营单位和公众的合法权益。各部门、各镇区以及村(居)委会要做好公众移动通信科学常识的普及工作,加大公众移动通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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