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万科集团区域公司招标管理办法
4.4.1.3.项目造价专员:负责应由项目造价组承担的各类招标; 4.4.1.4.工程部:由工程部另行拟定补充。
4.4.1.5.项目研发专员:负责应由研发部承接的各类设计招标。
4.4.2.招标责任人不在岗时,招标工作由招标管理小组组长另行指定人员实施。 4.4.3.依据本办法必须进行施工招标的工程,不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能力时,经招标管理小组审批同意,可委托具有相应资格的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进行工程量清单编制,甚至代理招标。 5.招标要点:
5.1.充分竞争、考察入围
5.1.1.应考察拟选入围单位资质、资金实力是否符合招标项目,并重点考虑其拟派班子的技术实力、管理水平、历史工程经验、资金运作是否符合招标项目,选择合格的投标单位入围。
5.1.2.一个标段不得少于3家投标单位,多标段同时发标时,同一单位不应参加2个以上的标段投标。 5.2.公平竞争
5.2.1.不得在招标文件中设立偏向性条款排斥部份已入围的投标单位。 5.2.2.投标单位经评审入围后,经投标结果只有优劣之分,不得以任何主观理由排斥中标。 5.3.担保投标
5.3.1.严格实施投标保证金及履约担保制度。
5.3.2.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一般为招标工程的2%,但额度尽量控制在10000~500000元人民币之间;履约担保的金额一般为合同价的2%~5%,履约担保
可采用履约保证金、履约保函及其他认可的经济担保的方式,但履约担保均应为无条件及不可随意撤销。 5.4.公开
5.4.1.与投标方的所有询标及谈判均必须有两人以上在场,并保持信息在招标管理小组内部的完整透明。
5.4.2.开标时必须有工程部门人员及造价部门人员共同参与下方能开标,开标后应做好相关记录并签字确认。 5.5.合理定标
5.5.1.一般情况下均应使用合理低价中标原则确定中标单位。合理低价评比中,应以经评审的总价对比决定中标,即应综合评估投标单位各项投标条件带来的成本影响或风险,防止投标单位运用不平衡投标。
5.5.2.设计类招标项目、技术差异性高或技术有特殊要求的招标项目(如弱电工程、方案设计)应采用两阶段评标法,进行技术标符合性评审,技术标符合性评审符合后再评经济标。
5.5.3.技术要求高,或对配合,维修服务等有要求的招标项目可采用综合评分法定标,但技术标占分比不得超过40%。
5.5.4.投标价经评估低于其企业成本的,不能中标。 5.6.保密原则
招标管理小组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应严格遵守公司员工守则和职业道德,不得透露有关招评标的任何情况,否则,按公司有关制度进行处罚,合同签订前,如下信息需要保密:
5.6.1.对具体参与投标单位及数量;
5.6.2.开标信息; 5.6.3.询标函回复; 5.6.4.评标意见; 5.6.5.定标过程意见; 5.6.6.定标报告; 6.招标程序及工作界面 6.1.邀请招标一般程序如下: 6.1.1.合同需求及采购计划 6.1.2.制定招标计划 6.1.3.投标单位入围考察 6.1.4.确定入围投标单位 6.1.5.编制招标文件
6.1.6.编制最高限价或评标标底(如有) 6.1.7.发出招标邀请函 6.1.8.发出招标文件 6.1.9.标前会(如有) 6.1.10.现场踏勘 6.1.11.招标答疑 6.1.12.接标、开标 6.1.13.询标 6.1.14.评标 6.1.15.定标
6.1.16.发出中标通知书 6.1.17.合同签订 6.1.18.资料归档管理
6.2.各部门负责实施的项目招标,各参与部门及工作界面详见附件2:《各类招标工作界面》
6.3.招标过程中,以下环节需经OA进行审批: 6.3.1.招标文件;
6.3.2.确定入围投标单位名单;
6.3.3.涉及修改招标文件的答疑或补充说明; 6.3.4.涉及修改投标文件的询标函。 6.3.5.定标报告; 6.3.6.中标通知书; 6.3.7.合同 7.考核指标 7.1.招标率
招标率=实际招标的合同金额/本招标管理办法明确应招标的合同金额;除“2.5.3项目经招标后短时间(通常指三个月)内发生同样项目的招标的”经招标领导小组审批同意后跟标的可不计入“本招标管理办法明确应招标的合同”,其他合同均应在“本招标管理办法明确应招标的合同金额”中统计。 7.2.招标失败率
招标失败率=招标失败的招标个数/总招标个数。 7.3.招标投诉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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