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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科集团区域公司招标管理办法(标杆经验,值得借鉴)
2014-12-15 房地产经理人联盟收藏,稍后阅读
万科区域招标管理办法
总则
1.1.为规范万科区域公司招标工作,坚持“公平、竞争、廉洁、保密、可追溯、科学择优”的招标原则、维护公司雇主形象,制定本管理办法。 1.2.本办法适用于万科区域公司的所有招标业务。 2.权责部门
2.1.造价采购部负责本办法的编制、审核、修订工作; 2.2.招标领导小组负责本办法的审批工作。
2.3.本管理办法的解释及修订权在造价采购部,修订审批权在招标领导小组。 3.招标方式及招标分类 3.1.招标方式
3.1.1.通常情况下均采用邀请招标,特殊项目经招领导小组审批同意后,可实施公开招标。 3.2.招标分类:
3.3.按办理职能部门分类,主要可分为: 3.3.1.由研发部负责实施的设计类招标;
3.3.2.由造价采购部负责实施的工程类招标和材设采购类招标; 3.3.3.由工程部负责实施的工程类招标; 3.4.按招标与否的角度,可以分为四类: 3.4.1.第一类:明确需进行年度招标的;
3.4.2.第二类:不论合同金额大小,本办法明确需实行招标的; 3.4.3.第三类:不论合同金额大小,本办法明确不实行招标的;
3.4.4.第四类:非第一、第二类、第三类项目,当合同金额大于100万元(含)时,则实行招标的;当合同金额小于100万元,可不实行招标的,但此部份不实行招标的,合同金额大于等于50万元的,应按规定进行邀请报价,50万元以下的,可直接议价。
注:由造价采购部负责实施的工程项目及材设采购招标分类,详见附表1。 3.5.禁止将应统一招标的工程肢解或化整为零,规避招标。
3.6.因项目特殊,需采用与本办法规定不一致的招标方式的,由招标责任人提出工作请示,通过招标管理小组审批同意后方能调整。特殊项目列举如下: 3.6.1.对单一来源的采购项目;
3.6.2.因发生特殊情况或紧急情况而来不及进行招标的项目;
3.6.3.项目经招标后短时间(通常指三个月)内发生同样项目的招标的;(此类项目可申请跟标,即参照上一次招标情况签定合同。)
3.6.4.对投标人不足三家的招标项目,或虽然超过三家,但评标过程中因废标等情况而不足三家的。 4.机构与职责: 4.1.招标领导小组
4.1.1.招标领导小组是招标工作的最高管理机构,招标领导小组组成如下表:
4.1.2.其主要职责是:
4.1.2.1.对招标工作实行宏观管理,审批与招标有关的规章制度。 4.1.2.2.对招标管理小组的工作进行监督。
4.1.2.3.否决违反本办法的招标投标活动。 4.1.2.4.处罚违反本办法的招标行为。 4.2.招标管理小组
4.2.1.对应办理职能部门不同,招标招标管理小组设计如下:
注:随着项目负责人制度的逐步完善,管理小组组长将向项目负责人转移,现阶段,暂由各职能负责人担任管理小组组长。
对于与物业后期维保有关的合同,物业公司品质保障部负责人应参与。 其他职能部门负责实施的各类合同,可参照本管理办法补充。
4.2.2.其主要职责是:
4.2.2.1.贯彻执行公司有关招标管理办法,维护公司利益,进行全过程招标管理。 4.2.2.2.审批招标申请书、招标邀请函、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评标报告、中标通知书;
4.2.2.3.审批最高限价或评标标底(如有); 4.2.2.4.决策定标。 4.3.招标办理职能组
4.3.1.招标办理职能组负责组织对应的招标管理小组,并直接办理招标工作。 4.3.2.随着项目责任制的逐步完善,造价采购部负责实施的项目招标原则上将由项目造价成本组办理,本阶段,办理界面暂划分见附表1,说明如下: 4.3.2.1.金额巨大、涉及面广、操作复杂的工程项目招标,由造价采购部招标及合同管理组负责实施招标。
4.3.2.2.金额较小、涉及面小、有较充分资源的工程项目招标,由对应项目造价组负责实施招标。
4.3.2.3.材设采购由材料设备组负责实施招标,招标及合同管理组提供支持。 4.4.招标责任人
4.4.1.招标责任人指实际组织招标的各职能组的责任归属人员,招标责任人不一定是招标的实施承办人员,招标责任人按照本办法,可指定相关人员具体实施招标活动,在通常情况下,招标责任人规定如下:
4.4.1.1.工程招标及合同管理组主管:负责应由招标及合同管理组承担的各类招标;
4.4.1.2.采购招标管理员:负责应由材料采购组承担的各类材设采购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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