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装APP,随时看
文档分类
当前位置:首页 > 财务管理制度
符,如不符,有权拒绝支付。 七、其他借款
公司员工因个人原因需向公司借款的,借款金额不得超过借款人当月工资的总额,归还日期不得超过1个月,特殊情况须经总经理批准。
八、财务监督
财务部每月底应根据员工欠款情况,列出明细,报总经理、部门负责人,并发出催款通知书,通知借款人限期到财务部结算,逾期仍未报销者,在工资中扣缴。
九、本管理制度的制订、修改和解释权属于陕西耀杰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本制度经公司总经理审批签署实施,修改时亦同。
共分享92篇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