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中铁四电党〔2010〕5号关于印发《电气化公司宣传报道管理制度》的通知
中共中铁四局集团电气化工程有限公司委员会文件
中铁四电党?2010?5号
关于印发《电气化公司宣传报道管理制度》的通知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对外宣传工作,健全宣传报道网络,保证公司在各类媒体的宣传客观、及时、准确,充分发挥宣传报道内聚人心、外树形象的功效,依据党的宣传纪律和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电气化公司宣传报道管理制度》(试行):
一、建立工作领导机构
1.公司成立宣传报道领导小组:组长:公司党委书记;副组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党委副书记;组员:党办主任、司办主任、工会副主席、团委书记、宣传部副部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业务工作由公司党委宣传部统一管理。
2.各单位相应成立宣传报道领导小组:组长:党组织负责人;副组长:行政负责人;组员:综合办主任、工会主席、团支部书记。综合办公室负责宣传报道具体工作。
二、通讯员队伍的建设
1.各单位指定一名以上兼职通讯员,报公司党委宣传部备
1
案。
2.兼职通讯员调出时,应及时指定新的兼职通讯员,并将更换情况报公司党委宣传部。
3.各单位要规定兼职通讯员的报道任务,加强对通讯员的指导和督促。
4.公司党委宣传部要将每月的报道要点在网上发布,并经常保持与通讯员的联系,及时指导、帮助捕捉新闻点。
5.公司党委宣传部每季度对各单位通讯员的新闻用稿情况进行公布,年终时开展优秀通讯员评比奖励。
6.公司党委宣传部要加强对通讯员的培训,充分利用轮训、以会代培、举办培训班等方式进行培训,不断提升通讯员队伍整体素质。
三、宣传报道的内容
1.宣传贯彻落实股份公司、局、公司重大决策、重要政策性文件、重要会议(包括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的情况;上级领导、业主单位到我公司视察工作的情况和讲话要点。
2. 公司各项指标、任务的完成情况;工程项目的安全质量、项目管理、技术创新、创效赢利、党建思想政治工作、三工建设等方面的成果和做法;对上级工作部署及重大改革措施、工作决策的贯彻落实情况。
3.公司在实施发展中的新思路、新做法、新经验、新成果。 四、宣传报道工作的管理
2
1.公司党委宣传部统一管理全公司的对外宣传报道工作。要加强与各新闻媒体的沟通和联系,及时组织报道我公司在行业发展、体制改革、重点工程建设、综合整治和制度建设等方面取得的新成绩。
2.各单位可以自行组织对外投稿,各单位通讯员采写的新闻消息、通讯等对外投稿时必须要由本单位领导把关方可,在对外投稿的同时要将新闻稿件转发给公司党委宣传部一份备案保存。
3.凡是宣传报道中涉及的概况及数字,必须以公司相关部门公布的为准,并经主管领导审核把关,防止泄露企业的商业秘密。
4.各单位要做好施工、管理全过程的图片、录像、文字等资料的保存,工程竣工时将全部资料报公司党委宣传部一份备案,有亮点的项目资料要进行重点收集。
5.各单位宣传工作情况纳入班子考核和责任人工作考核内容。
五、接待新闻媒体采访的规定
1.各单位应适当保持与当地媒体保持沟通,为项目施工管理营造良好外部环境。
2 .各单位(部门)或个人在接受新闻媒体的采访时,事先要将采访的对象、内容、时间、方式等有关情况报送党委宣传部,以便开展宣传引导,做到宣传效益的最大化。
3.对外公布信息要做到内外有别。对于接待社会媒体采访(包括电话采访)对于不清楚的事不能说,特别涉及到业主、上
3
级、整个工程的信息要先请示,得到同意后才能发布。
4.当项目出现突发性事件时,为规避不良信息对企业产生不利影响,项目负责人、班子成员要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了解情况,尽量把事件控制在最少的范围内,相关事件除上报主管领导、部门外,要及时上报公司宣传部,以便做好应对工作。
对于已经发生了的媒体的失实报道、负面报道要做好解释、澄清工作,并及时上报公司宣传部,以便公司、局通过相关渠道做好善后工作。
5.各单位在接待新闻媒体采访的过程中,要求媒体从业人员出示证件,无论对方是否主动要求审核他们采制的宣传报道,都须向他们明确提出审阅的要求。
六、年度用稿任务
各单位党组织书记作为宣传报道的第一责任人,既要指导通讯员写稿、投稿,自己还要积极参加写稿、投稿,确保年度用稿任务的完成。
1.分公司每月报公司党委宣传部的各类稿件不少于5篇(公司领导现场检查、会议等信息除外),每年在局报、局电视台或以外的新闻媒体上用稿合计不少于10篇(合署名按减半计算)。
2.各项目经理部每月报公司党委宣传部的各类稿件不少于3篇(公司领导现场检查、会议等信息除外),每年在局报、局电视台或以外的新闻媒体上用稿不少于6篇(成立不足一年的经理部按月份比例计算。)
4
共分享92篇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