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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的形同质异”与社会团体的发育
——以中国青基会及其对外交往活动为例*
沈原、孙五三
一、“社会团体”的发育及其理论描述
中国社会改革开放20年来,在社会生活方面最为引人瞩目的变化之一,就是出现了为数众多的“社会团体”。据统计,至1998年此类社团已达20万个以上;更为精确地说,其中包括全国性社团约1,800个,地方性社团约200,000个 。据称这些团体遍布于城乡社会之中并日渐对于社会生活发挥着作用(参见金世明,1998;陈建民等,1999)。正如卡夫卡笔下那个著名的戈利高尔一样:他一夜醒来,忽然发现自己的胸前生出了厚硬的铠甲──居然变成了一只甲虫!中国社会当下也正在上演着一场“变形记”:由于大量社会团体的衍生,似乎使我们这个社会在一夜之间变得颇具“市场社会”的主要特征了。
这些新生的“社会团体”引起国内外学者的莫大兴趣。早在1990年代前期,国内已有学者对之进行研究(王颍等,1994);而自欧伊?简(Oi Jean)引进“地方法团主义”(local corporatism)概念来分析中国社会生活的变化,格登?怀特(G .White,1996)声称从中国地方性社团中发现了某种复苏的“市民社会”(civil society)的萌芽以来,国内外的研究者们对于此种“社团现象”更是形成了两派不同的观点。西方社会科学界“国家中心主义”与“社会中心主义”的对峙在中国社团研究领域中也产生了巨大的回声(关于这场争执的基本状况,可参见Victor Nee, 1996;1998)。此外,在这两个对峙的派别之旁,许慧文(Viviene Shue)在其有关中国当代慈善事业的独树一帜的研究中,提出了改革后中国慈善事业及相关社团组织的三种不同生存模式(1995),由此可以看到比较明显的多元取向,或者说,在把握当代中国社团组织的性质上透显出某种游移不定的倾向。
学者们从不同的理论视角出发,运用不同的经验调查素材,对于中国社团的缘起、发育、功用等进行了多方描述。但不难发现,这些学者们几乎毫无例外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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载《市场、阶级与社会》,中国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7,pp301-324;原载于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编
《处于十字路口的中国社团》,天津人民出版社,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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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中国社团的发育归因于改革后中国社会中“混合经济”的形成和“社会结构中异质性因素”的出现这两方面的原因;前者往往指称私营经济的迅猛增长和国有企业的衰败等现象;后者则多半关涉“新富阶层”的成长、某些本土性传统的复活以及地方政府功能的转变等等(Strand, 1990; Whyte, 1992; Huang, 1993; Unger & Chan, 1995; White et al 1996)。
应当承认:所有这些研究都或为当代中国的社团研究提供了有用的视角,或为之积累了资料和数据,因而成为后续研究之无可回避的参照框架。但也无庸讳言,在我们看来,所有这些研究也绝非无可商榷之处。至少下列三个方面的缺憾或不足是彰明昭著的:第一,在研究单元的选取上,大多数经验研究集中于“地方性”层面,而鲜少涉足“全国性”社团。这就缺失了一个必要的研究角度,并且由此丢掉在当前阶段上为了理解社团现象而不能不加以注意的某些内容。在我们看来,改革开放后所发展起来的社团组织仍然不脱共产主义社会的独特逻辑,就是说,实际上也依然受到沃尔德(A . Walder)所谓的“预算层级”或更为明确地说──“体制等级”的强约束(1992)。也就是说,相当一部分地方社团受上级社团组织的领导。如果切割掉它们的上级组织,则不仅难以查见其真正的实作逻辑,而且似亦难以避免对所获取的地方性资料的某种误读;第二,在研究和分析的路径上,大多数研究强调经济改革和社会结构变迁所引发的种种新要素的成长与社团发育的直接关联性,这固然是有目共睹的事实;但社团与国际组织的交往活动却往往落在视界以外。这或许与前述研究单元的选取有关。实际上,如果说地方性社团欠缺众多的国际交往活动,因此在研究中可以忽略不计的话,全国性社团的情况却恰恰相反:国际交往活动往往是这些全国性社团的最为重要的日常工作之一,而透过此种交往而引发的组织变异,又构成对此类社团组织的一项不容忽略的研究内容,无论如何应当补充到研究中去;第三,在理论解释模式的选用上,我们并不认为诸如“市民社会”或“法团主义”之类的理论框架契合于对中国社团现象的研究。这不仅因为这两个范畴都生长于西方的社会文化脉络,各有各的久远历史,而这些脉络和历史当然与我们的迥然不同;更主要的是因为单就这两个范畴而言,其题中应有之意都暗含着对“国家”及其权力边界的某种界定,换言之,即意指作为社会对立物的“国家”乃是现代意义上的“民族国家”,至少其意指的也不是我们这种仍然集各种权力,包括意识形态权力于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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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的“全权国家”(totalitarianism),从而与我们正在面对的现实相去甚远。在我们看来,时至今日,中国改革虽然已经走了一段不算太短的历程,但就国家形态而言,却依然不脱其“全权制度”(total Institutions)的特征;社会生活和经济生活固然出现了些微改变,但仍被笼罩在国家普照之光的光环之下,即使新产生的经济社会组织也毫不例外。对于这一点,眼下不仅已经由学者的研究给出了证明(参见Shenkar, 1996; Corinna-Barbara Francis,1996),而且我们每一个人也都可以从自己的日常生活经验中日复一日地获得佐证。在此种情势下,如果我们一定要切割中国社会生活的现实,使之符合于“市民社会”或“法团主义”的模式,则不免有“削足适履”之嫌,使人难以面对中国社会的“真问题”之所在。
基于上述考虑,我们在本文中首先主张:应当着力从中国社会本身的演化脉络中去探索社团的缘起和发育过程;具体地说,就是将现存社团视为共产主义正式组织在复杂环境下的某种变形而加以理解;为此就需要变换理论视角,暂且放弃那些大而不当,甚至文不切题的理论解释框架,转而采用其它的、比较实用的中观分析框架──在本文中,我们将尝试运用“组织分析”的框架来解读中国当前的社团现象;其次,分析的焦点将放置在全国性社团而非地方性社团之上:既然我们试图从中国社会本身的脉络中理解社团组织,那么全国性社团由于和体制中心具有更为直接、密切的关系,当然也就成为透视问题的极佳切入点,在本文中,我们以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作为案例来说明问题;最后,我们试图在分析中引入社团组织国际交往的维度。当我们将注意力转移到全国性社团的层面上来时,国际交往活动就会自然而然地被纳入研究的视野。当然,我们并不认为国际交往就是促成中国社团发育的唯一的或是最重要的动力──它只是起实际作用的众多因素之一。我们所要表明的只是这个维度不容忽视并且对于理解社团现象及其变异具有特殊的意义。
二、组织分析的新制度主义与“形同质异”概念
1970年代是组织理论蓬勃发展的时期(参见邱泽奇,1999)。在这一时期,三个主要的理论流派,即“种群生态学派”(Population Ecology)、“资源依赖学派”(Resources Dependency)和“新制度主义”学派(Ne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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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stitutionalism)相继问世,对于组织分析产生了至深至远的影响。这三个学派自然各有其独特的理论背景和研究手段,例如,种群生态学派显然带有社会生物学影响的痕迹,而新制度主义则将社会文化理论作为自己重要的理论来源之一。但是,在它们之间却存在着一个重要的共同点:都突出了组织与环境之间的复杂互动关系并企图从此种关系入手探寻组织变迁的动力。
强调环境与组织之间的互动关系自那时以来业已成为各家组织分析理论的共识。翻开组织社会学的任何一部教科书,多半都会看到“组织与环境”这一章节,许多教科书还将组织环境区分为“稳定的环境”(Stable Environment)、“变动的环境”(Changing Environment)和“剧变的环境”(Turbulent Environment)等不同类型进行分析,以期探讨不同环境下组织的行为与变异(参见韦伯,1983)。但意味深长的是:这些派别对于环境本身的界定,以及组织与环境如何发生互动的解释却在在不同。种群生态学派较为强调技术发展和环境的关系(参见Tushman & Anderson, 1986), 资源依赖学派则较为重视环境是如何为组织提供其生存所必须的资源,以及组织又是如何为争夺资源而彼此竞争的(Pfeffer, 1982)。相形之下,以麦耶尔(John Meyer)、罗文(Brian Rowan),迪马奇奥(Paul Dimaggio)和鲍维尔(Walter Powell)等人为代表的新制度主义学派却主要通过对当今美国社会非盈利组织的经验研究,对环境以及组织与环境的互动关系提出了独辟蹊径的看法,其中与当前分析最有相关性的,就是“制度的形同质异”(Institutional Isomorphism)这一概念的提出和重新界定。
在新制度主义者看来,个别组织生存于其中的环境,并非只包含技术、市场或其他众所周知的经济-技术因素;更为重要的是环境中还包含了所谓“合法性”的维度在内,因此组织生存环境可以称为一种“制度化的环境”。在现代社会中,“理性化”已经变为一种“神话”(myth),其伴随着相应的“仪式”(ceremony)渗透于环境之中, 构成从外部强加给所有正式组织的制度性压力;这些压力导致组织的“同形式变迁”(isomorphic change),即迫使所有的正式组织无论其日常行动如何,都必须不断地变更自身结构,内化各种合法性要求,以与周围的制度环境“同形”,由此造就了全社会范围内正式组织的制度“同化”趋势,形成了现代组织的“制度的形同质异”特征(参见Meyer & Rowan, 19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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