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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连云港校区 宿舍楼、综合楼网络综合布线工程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KD2015011601
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连云港校区)现对康达学院4号、7号宿舍楼、综合实验楼、综合学系楼网络综合布线工程进行招标,特发出公开招标文书,凡符合招标书要求的智能化专业建设单位均可按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参与投标。
一、综合说明
1、招标单位: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
2、项目名称: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宿舍楼和综合楼网络综合布线工程 3、建设地点:4号、7号宿舍楼、综合实验楼、综合学系楼 4、建设内容:(清单、图纸见附件)
4号、7号学生宿舍楼、综合实验楼、综合学系楼智能化弱电施工,包含网络综合布线、弱电间、墙面开槽、铺设PVC管及后期恢复;对应的楼宇包含相应的室外光纤管路工程(从信息网络中心机房到各楼宇弱电间),同时也包含室外手工井。
本工程根据图纸技术要求设置网络信息点、电话信息点数目,其中宿舍楼每间宿舍4个网络信息点,一个电话信息点,均需要在校方现场指定位置安装信息面板。所有线路走向必须横平竖直,不得斜向。
5、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6、质量要求:满足智能化弱电综合布线规范。
7、工期要求:总工期30天(7#学生宿舍楼除外),7#学生宿舍楼按校方指定时间进场,工期15天。
8、投标保证金:2万元,提交投标文件时需出示缴费凭据。中标单位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竣工时与工程款一起支付;未中标单位,定标后投标保证金退还。
二、投标报价:
本工程采用固定单价报价(中标后,单价不再调整)。投标人报名前应认真查看图纸,并组织技术人员勘探现场,结合现场情况和甲方要求,以及充分考虑施工期间建材的市场风险和政策调整确定风险系数,编制工程量清单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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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报价清单文件。报价文件综合单价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布的相关文件进行编制。4号、7号学生宿舍楼与综合实验楼-综合学系楼按单位工程分别报价,最终组成该工程的总价。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 企业的资质为建筑智能化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综合布线资质认证;
5、本工程拒绝联合体投标;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安全员证书;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招标文件领取
拟投标单位在投标报名时应提交企业相关资料,招标经办人对报名单位的资质进行预审,并在学院招标专栏(http://202.195.176.69/s/107/t/275/p/1/list.jspy)中下载招标文件、图纸、清单和合同文本等。
五、投标书
1、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若法人代表人参加则无需此项);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等文件复印件;
3、相关资质证明、安全生产许可证以及企业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
4、投标报价表;
5、质量保证承诺书,质保期规定为两年。
以上材料文件均应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按顺序装订。投标书一式贰份,正本一份,副本一份。投标文件须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骑缝公章,封面上务必注明投标单位全称、联系人和联系方式,不符合要求的作废标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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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投标保证金(2万元)
交款方式:电汇、转账、网银。交现金的投标人应直接将投标保证金存入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连云港校区账户上,“收款单位”一栏填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名称(只以转账或电汇方式退款)。
开户名称: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连云港朝阳东路支行 银行账号:10440501040007325
备注:请投标人在投标报名截止日期之前自行办理投标保证金相关业务,逾期未办理者,视为自行放弃投标。转帐时请注明所投项目名称、编号;未中标单位投标保证金十个工作日内退还至投标单位对公账户;中标单位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待项目验收合格后退还至中标单位对公账户。
七、评标方法
1、本工程评标工作在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监察办公室监督下,由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组织评标小组进行评标。在招标文件能够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人中,根据合理最低投标价确定中标人(经评标小组认为明显低于成本价的作废标)。
2、为了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小组可以书面方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3、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八、投标截止时间
1、投标报名时登记报名单位、日期、委托人及联系方式,并按照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本次投标保证金人民币2万元。
2、投标报名截止时间:2015 年1月 25日下午17:00
3、联系人:张文雷 联系方式: 15051173223 0518-80689617 4、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代理人密封后带到开标现场,统一交于评标小组。 九、开标时间和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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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定于2015年1月 26日上午9:00。地点在南京医科大学大学康达学院行政楼307室。
十、合同生效
1、接到中标通知书起3日内必须到甲方签订合同,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此次中标(除双方协商时间签订)。
2、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后即生效。 十一、其它要求
1、本招标书是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投标单位一旦决定接收本招标书并参与投标,即被认为接受本招标书中所有条件和规定。
2、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单位自行承担参加招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3、不符合本招标书要求的标书视为废标。
4、是否应标,遵循完全自愿原则,招标方不对依照规定程序产生的评标结果进行任何解释。
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
2015年1月16日
附件 合同文本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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