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1. 概述:应急预案应立足于安全事故的救援,立足于安全生产自援自救。
2. 应急组织:应急领导小组:场长为该小组组长,主管安全生产的副场长,技术负责人为副组长;
现场抢救组:安全部负责人为组长,安全部全体人员为现场抢救组成员:
3. 医疗救治组:医务室负责人为组长,医疗室全体人员为医疗救治组成员;
4. 后勤服务组:后勤部负责人为组长后勤部全体人员为后勤服务组成员;
应急组织的分工及人数应根据事故现场需要灵活调配。 应急领导小组职责:发生安全事故时,负责指挥抢救工作,向各抢救小组下达抢救指令任务,协调各组之间的抢救工作,随时掌握各组最新动态并做出最新决策,第一时间向110、119、120、企业就援指挥部、当地政府安监部门、公安部门求援或报
告灾情。平时应急领导小组成员轮流值班,值班者必须住在现场,手机24小时开通,发生紧急事故时,在应急组长抵达现场前,值班者即为临时就援组长。
现场抢救组职责:采取紧急措施,尽一切可能抢救伤员及被困人员,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
医疗救治组职责:对抢救出的伤员,视情况采取急救处置措施,尽快送医院抢救。
后勤服务组职责:负责交通车辆的调配,紧急救援物资的征集及人员的餐饮供应。 3.救援器材
应急领导小组应配备下列救援器材:
①医疗器材:担架、氧气袋、塑料袋、小药箱; ②抢救工具:一般工地常备工具即基本满足使用; ③照明器材:手电筒、应急灯36V以下安全线路、灯具; ④通讯器材:电话、手机、对讲机、报警器;
⑤交通工具:工地常备一辆值班面包车,该车轮值班时不应跑长途;
⑥灭火器材:灭火器日常按要求就位,紧急情况下集中使用。 4.应急知识培训
应急小组成员在安全生产教育时必须附带接受紧急救援培训。
培训内容:伤员急救常识、灭火器材使用常识、各类重大事故抢险常识等。务必使应急小组成员在发生重大事故时能较熟练地履行抢救职责。 5. 事故报告
发生安全事故后,企业除立即组织抢救伤员,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保护事故现场,做好善后工作外,还应按下列规定报告有关部门:
轻伤事故:应在24小时内报告企业领导、生产办公室和企业工会:
重伤事故:企业应在接到报告后24小时内报告上级主管单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工会组织:
重伤三人以上或死亡一至二人的事故:企业应在接到报告后4小时内报告上级主管单位、安全监督部门、工会组织和人民检察
机关,填报《事故快报表》,企业负责安全生产的领导接到报告后4小时应到达现场;
死亡三人以上的重大、特别重大事故:企业应立即报告当地市级人民政府,同时报告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工会组织、人民检察机关和监督部门、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或委托人)应在接到报告后4小时内到达现场;
急性中毒、中暑事故:应同时报告当地卫生部门; 易爆物品爆炸和火灾事故:应同时报告当地公安部门。 员工受伤后,轻伤的送场医务室医治,重伤、中毒的送医院救治。因伤势过重抢救无效死亡的,应在8小时内通知劳动行政部门处理。
天津市里自沽农工商实业总公司
共分享92篇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