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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建设厅发布广东省标准《〈夏热冬暖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广东省实施细则》的通知(粤建科字[2006]20号)
粤建科字[2006]20号
广州市建委,各地级以上市建设局、规划(国土)局、城建局(公用局、市政局、城管办)、房管局(住宅局),省直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建设厅粤建科函[2003]622号文的要求,由广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等单位编制的《〈夏热冬暖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广东省实施细则》,经组织专家审查,现批准为广东省地方标准,编号为DBJ15-50-2006,自2006年3月15日起实施。
本规范由省建设厅负责管理,广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广东省建设厅 二OO六年二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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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标准
广东省居住建筑节能设计实施细则
DBJ**-**-**
广州
2005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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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 言
根据广东省建设厅粤建科函[2003]622号的要求,由广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为主编单位,会同全省3个单位共同编制本实施细则。
在本细则的编制中,编制组对《夏热冬暖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75-2003进行了细化,补充了具体的规定,并对某些条文增加了相关的要求,并给出了常用的参考数据表等。
在《夏热冬暖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75-2003的基础上,本细则还增加了“7 建筑节能的设计审查”和“8 建筑节能的工程监理、验收规定”两个章节。
在《夏热冬暖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75-2003第2章的基础上增加了“2.1 附加术语、符号”,在第4章的基础上增加了“4.1 居住建筑的节能设计”一节。
本细则由广东省建设厅负责管理,广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本细则在实施的过程中,请各个单位注意总结经验,随时将有关意见和建议反馈给广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广州市先烈东路121号,邮政编码510500),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主编单位:广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
参编单位:广州市墙体材料革新与建筑节能办公室
华南理工大学建筑学院 广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
主要起草人:杨仕超 杨树荣 孟庆林 任 俊 石民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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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次
1 总则 2 术语、符号
3 建筑节能设计一般规定
4 建筑和建筑热工节能设计的一般方法 5 建筑节能设计的对比评定法 6 采暖、空调、通风设计 7 建筑节能的设计审查
8 建筑节能的工程监理、验收规定
附录A 夏季和冬季建筑外遮阳系数的简化计算方法 附录B 建筑物空调采暖年耗电指数的简化计算方法 附录C 典型的外墙及屋顶构造及其性能指标 附录D 建筑围护结构外表面吸收系数 附录E 建筑热工设计常用计算参数 附录F 常用建筑材料性能计算参数 附录G 节能空调产品性能
附录H 建筑设计说明和节能设计参数表 附录I 居住建筑节能设计审查备案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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