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关于2013年度先进单位及优秀个人评选工作的方案(机关部门领导讨论稿)
中华财险湖南分公司2013年度先进单位及
优秀个人评选工作方案
2013年,在总公司的正确领导下,湖南分公司始终以“转型升级、卓越发展”为经营主线,全省系统上下一心,圆满完成了总公司下达的各项计划指标和任务,在经营管理、队伍建设、社会形象等方面取得重大突破。为总结经验、表彰先进,经分公司党委、总经理室研究,决定在全省系统开展先进单位及优秀个人评比工作,特制订方案如下:
一、成立争先创优领导小组 组 长:江炳忠
副组长:符湘泉 岳建华 李友意 胡志科 成 员:机关各部门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2013年度争先创优办公室,由省公司人力资源部和风险合规管理部联合组成,负责争先创优活动评选的具体工作。
二、评比原则
(一)坚持公平公正原则
评比遵循客观全面、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以业绩为导向,以科学发展为统领,按统一指标进行。各机构要严守标准,严格程序,做好各类先进单位和个人的推荐工作。
(二)坚持发展效益原则
1
坚持以效益为导向,对实现盈利的先进单位和为公司盈利做出贡献的优秀个人进行表彰奖励。推荐的单位必须完成上级公司下达的全年经营指标,保费达成率、实现盈利应作为硬性指标。
(三)坚持依法合规原则
各机构推荐的单位和个人在本年度经营过程中必须做到依法合规经营,没有受到保监会、当地保监局以及总公司、分公司的违规处罚和各种纪律处分。
(四)坚持特色鲜明原则
为使表彰奖励的单位和个人在全系统更具有榜样性、典型性,成为全系统推广学习的模范,评比对象事迹要亮点突出、特色鲜明、数据准确,在全系统具有代表性和先进性。
三、奖项设置及评选要求 (一)“综合考评”奖 1.评选条件
(1)能认真贯彻执行保监会和总公司制定的各项管理制度、规定,领导班子团结有力,廉洁自律,队伍稳定,内控管理扎实,依法合规经营;
(2)全面完成分公司下达的各项经营考核指标,经营效益突出。
2.参评对象 各中心支公司
2
3.评选方式及奖项名额设臵 (1)评选方式
省公司根据报表系统的保费收入计划达成率、保费增速超市场增幅、综合成本率、人均产能、当期应收率、车险优质业务续保率等指标分别赋予30%、20%、20%、10%、10%、10%的权重按照“排名赋分法”综合排名。
(2)奖项名额设臵
设一等奖一名,综合评分第一名的中支; 设二等奖二名,综合评分第二、三名的中支; 设三等奖三名,综合评分第四、五、六的中支。 (二)“机关先进部门”奖 1.评选条件
(1)分公司机关部门根据部门职责有效开展各项工作,具有服务基层的意识;
(2)建立完善规范的管理制度,对本条线管控到位; (3)部门全员必须完成公司下达的非车险发展任务。 2.参评对象 分公司机关各部门
3.评选方式及奖项名额设臵 (1)评选方式
机关各部门分条线评比(各1名),总经理室综合审定1-2名。
3
A:综合条线(办公室、人力资源、财务会计部、信息技术部)采取分公司机关现场评议投票、中支网络评议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其中,机关评议投票占比70%,中支评议投票占比30%。
B:业务条线(农险部、车险部、意责险部、财产险部)采取业绩指标考评、分公司机关现场评议投票及中支网络评议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其中,业绩考评占比70%,机关评议投票占比20%,中支评议投票占比10%。其中业绩指标考评如下:
保费超计划完成率指标(30%),基础分为100分,完成率<100%,得0分;完成率≥100%,得分=100+(完成率-100%)*10。
保费同比增速超市场同比增速指标(40%),基础分为100分,得分=100+(同比增速-市场增速)*10;
综合赔付率指标(30%),基础分为100分,得分=100+(计划值-综合赔付率)*10
C:运营条线(理赔部、客服部、承保部、销售管理部)采取总公司条线考核、分公司机关现场评议投票及中支网络评议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其中,总公司线条考核占比60%、机关评议占30%、中支评议占比10%。
其中总公司线条考核根据2013年总公司对应线条的考核名次赋分:1-3名120分、第4分100分,第5名95分,
4
共分享92篇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