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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电网新建风电场并网验收流程
2011年7月试行
一 工作内容
1.受理、审查新建风电场并网验收申请 2.组织实施并网必备条件现场验收 3.反馈并网验收结果 二 工作依据
1.《风电场接入电网技术规定》(Q/GDW392-2009) 2.《风电调度运行管理规范》(Q/GDW-2009)
3.《山东电力系统调度管理规程》(鲁电集团调【2009】471号)
4.《山东电网风电调度管理规定》 5.《风电场并网调度协议》
6.《山东电网风电场并网验收测试规程(试行)》 7.《风电机组并网检测管理暂行办法》(国家能源局【2010】433号)
8.《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风电场功率预测预报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能新能【2011】177号)
9.《国家能源局关于加强风电场并网运行管理的通知》(国能新能【2011】18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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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相关附件
1.风电场并网验收申请书 2.风电场并网验收流程 3.风电场并网验收大纲
4.风电场并网必备条件验收确认书 5.风电场并网验收报告 6.风电场并网验收资料 7.风电场并网测试方案及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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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风电场并网验收申请书
一 设备名称、启动范围
二 预定并网日期、试运计划
三 试运工作对电网的要求及可能造成的影响
四 有关联系方式
姓 名 职 务 办公电话 手 机 电子邮箱 省调传真:0531-80124943
地调意见(签字盖章):
中心领导批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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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风电场并网验收流程
序号 管理 程序 工作内容 时限要求 责任岗位 1 申请 提交 满足《国家能源局关于加强风电场并网运行管理的通知》《、风电场接入电网技术规定》、《山东电网风电调度管理规定》、《并网调度协议》及《山东电网风电场并网验风电场并网收测试规程(试行)》等规定的相关要求,前15个工作已列入省调月度投产计划,拟并网风电场日 按省调要求自查合格,提出并网测试方案并签订测试协议后向所属地调提交并网验收申请书,地调同意后报省调技术处。 对拟并网风电场的验收申请进行审查,对收到申请书符合条件的予以确认通知。 后5个工作日内 通过地调验收后,省调下发通知,组织成立风电场验收专家组,成员至少包括:省 调(技术处、自动化处);研究院新能源专家;相邻地调,本地地调有关人员。 拟并网风电场在收到确认通知后,与省调协商验收具体事宜,并根据《山东电网风 电场并网验收资料》准备验收资料和现场验收准备。 组织验收专家组和相关专业技术人员按照《风电场并网必备条件验收确认书》对风电场首次拟并网风电场进行并网验收。验收采取会并网前5个议验收方式,进行资料审查和现场设备核工作日 查,根据验收大纲组织验收。 风电场、地调 2 申请 受理 成立验收专家组 省调新能源管理专工 3 省调新能源管理专工 4 验收 准备 风电场 5 组织 验收 省调新能源管理专工 6 问题 处理 向拟并网风电场书面反馈验收意见,对验收中发现的重要问题,要求风电场及时进省调新能源管按验收要求 行整改。整改完成后,重新向调度机构提理专工 出验收申请,直到满足并网要求为止。 验收组出具验收报告,经省调领导批准后,由技术处通知拟并网风电场提交启动送电申请时间。 拟并网风电场向所属地调提交新设备启动申请,地调同意后报省调批复。 按省调调度规程 按省调调度规程 验收专家组 7 验收 确认 启动 送电 8 风电场、地调 注: 如第6个程序不符合条件,从第1个程序重新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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