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题海 - 专业文章范例文档资料分享平台

当前位置:首页 > 广告审查法律法规

广告审查法律法规

  • 62 次阅读
  • 3 次下载
  • 2025/6/15 15:36:11

《广告审查法律法规》

目 录

●广告语言文字管理暂行规定(第3页)

●关于严禁刊播有关性生活产品广告的规定(第4页)

●关于禁止发布将人民币变相作为奖券使用的广告的通知(第5页) ●关于加强对含有宗教内容广告管理的通知(第6页)

●关于立即停止发布含有“第一品牌”等内容广告的通知(第7页) ●关于停止发布含有乱评比、乱排序等内容广告的通知(第8页) ●关于清理含有不良内容广告的通知(第9页)

●关于严禁在商业广告中使用国家机关名义的紧急通知(第10页) ●关于严厉打击虚假违法广告的通告(第11页) ●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第13页)

●关于在广告中使用“观世音菩萨”像是否属“迷信”内容的答复(第15页) ●关于加强对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销售和广告监督管理的通知(第16页) ●关于禁止发布含有不良内容声讯、短信息等电信信息广告的通知(第18页) ●不得使用已故或离任的党和国家领导人名义进行广告宣传(第20页) ●关于禁止报刊刊载部分类型广告的通知(第21页)

●关于禁止以报纸形式印送广告宣传品及对广告加强管理的通知(第22页) ●关于制止调查采访形式广告的通知(第23页)

●关于进一步加强对大众传播媒介广告宣传管理的通知(第24页) ●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第26页) ●药品广告审查发布标准(第28页) ●药品广告审查办法(第30页)

●关于开展药品、保健食品广告专项整治的通知(第33页) ●关于加强固定形式印刷品广告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第35页) ●关于进一步规范固定形式印刷品广告经营发布行为的通知(第36页) ●关于换发《广告经营许可证》有关问题的通知(第38页)

1

●医疗器械广告审查标准(第39页) ●医疗器械广告审查办法(第40页)

●关于规范医疗广告活动加强医疗广告监管的通知(第42页) ●关于进一步加强药品广告审查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第44页) ●关于停止在大众媒介发布小容量注射剂药品广告的通知(第45页) ●关于加强药品广告审查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第46页) ●食品广告发布暂行规定(第47页)

●关于加强保健食品广告监督管理的通知(第49)

●关于集中检查核酸类保健食品广告违法问题的通知(第50页) ●烟草广告管理暂行办法(第51页) ●酒类广告管理办法(第52页) ●房地产广告暂行规定(第53页)

●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广告管理的通知(第55页) ●印刷品广告管理办法(第56页) ●化妆品广告管理办法(第58页) ●兽药广告审查标准(第59页) ●兽药广告审查办法(第60页) ●农药广告审查标准(第62页) ●农药广告审查办法(第63页)

●关于加强融资广告管理的通知 (第65页) ●关于加强专利广告出证管理的通知(第67页) ●关于加强林木种子广告管理的通知(第68页)

●关于加强春耕期间种子、肥料、农药等农资广告监管的通知(第69页) ●关于制止在公众聚集场所进行裸体的人体彩绘表演活动的通知(第70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71页) ●重要:DM广告常见问题审查(第75页)

广告语言文字管理暂行规定

2

第一条 为促进广告语言文字使用的规范化、标准化,保证广告语言文字表述清晰、准确、完整,避免误导消费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发布的广告中使用的语言文字,均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中所称的语言文字,是指普通话和规范汉字、国家批准通用的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的外国语言文字。

第三条 广告使用的语言文字,用语应当清晰、准确,用字应当规范、标准。

第四条 广告使用的语言文字应当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要求,不得含有不良文化内容。

第五条 广告用语用字应当使用普通话和规范汉字。

根据国家规定,广播电台、电视台可以使用方言播音的节目,其广告中可以使用方言;广播电台、电视台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播音的节目,其广告应当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

在民族自治地方,广告用语用字参照《民族自治地方语言文字单行条例》执行。

第六条 广告中不得单独使用汉语拼音。广告中如需使用汉语拼音时,应当正确、规范,并与规范汉字同时使用。

第七条 广告中数字、标点符号的用法和计量单位等,应当符合国家标准和有关规定。 第八条 广告中不得单独使用外国语言文字。

广告中如因特殊需要配合使用外国语言文字时,应当采用以普通话和规范汉字为主、外国语言文字为辅的形式,不得在同一广告语句中夹杂使用外国语言文字。广告中的外国语言文字所表达的意思,与中文意思不一致的,以中文意思为准。

第九条 在下列情况下,广告中使用的外国语言文字不适用第八条规定:

(一)商品、服务通用名称,已注册的商标,经国家有关部门认可的国际通用标志、专业技术标准等;

(二)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以外国语言文字为主的媒介中的广告所使用的外国语言文字。 第十条 广告用语用字,不得出现下列情形: (一)使用错别字;

(二)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使用繁体字; (三)使用国家已废止的异体字和简化字; (四)使用国家已废止的印刷字形; (五)其他不规范使用的语言文字。

第十一条 广告中成语的使用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不得引起误导,对社会造成不良影响。 第十二条 广告中出现的注册商标定型字、文物古迹中原有的文字以及经国家有关部门认可的企业字号用字等,不适用本规定第十条规定,但应当与原形一致,不得引起误导。

第十三条 广告中因创意等需要使用的手书体字、美术字、变体字、古文字,应当易于辩认,不得引起误导。

第十四条 违反本规定第四条的,由广告监督管理机关责令停止发布广告,对负有责任的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视其情节予以通报批评,处以违法所得额三倍以下的罚款,但最高不超过三万元,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十五条 违反本规定其他条款的,由广告监督管理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能改正的,对负有责任的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处以1万元以下罚款。 第十六条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3

关于严禁刊播有关性生活产品广告的规定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近来,一些地区出现了有关性生活产品的广告,如“夫妻运动快乐器”、“真空性生活补助器”等。广告中称这类产品是治疗性功能障碍,辅助性生活的医疗器械。 这类产品向社会宣传,有悖于我国的社会习俗和道德观念。因此,无论这类产品是否允许生产,在广告宣传上都应当严格禁止。

请各地接本规定后,立即转发到各广告经营单位。对违反本规定的行为,按《广告管理条例》第八条第(一)项处理。

4

一九八九年十月十三日

搜索更多关于: 广告审查法律法规 的文档
  • 收藏
  • 违规举报
  • 版权认领
下载文档10.00 元 加入VIP免费下载
推荐下载
本文作者:...

共分享92篇相关文档

文档简介:

《广告审查法律法规》 目 录 ●广告语言文字管理暂行规定(第3页) ●关于严禁刊播有关性生活产品广告的规定(第4页) ●关于禁止发布将人民币变相作为奖券使用的广告的通知(第5页) ●关于加强对含有宗教内容广告管理的通知(第6页) ●关于立即停止发布含有“第一品牌”等内容广告的通知(第7页) ●关于停止发布含有乱评比、乱排序等内容广告的通知(第8页) ●关于清理含有不良内容广告的通知(第9页) ●关于严禁在商业广告中使用国家机关名义的紧急通知(第10页) ●关于严厉打击虚假违法广告的通告(第11页) ●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第13页) ●关于在广告中使用“观世音菩萨”像是否属“迷信”内容的答复(第15页) ●关于加强对卫星电视广播地面

× 游客快捷下载通道(下载后可以自由复制和排版)
单篇付费下载
限时特价:10 元/份 原价:20元
VIP包月下载
特价:29 元/月 原价:99元
低至 0.3 元/份 每月下载150
全站内容免费自由复制
VIP包月下载
特价:29 元/月 原价:99元
低至 0.3 元/份 每月下载150
全站内容免费自由复制
注:下载文档有可能“只有目录或者内容不全”等情况,请下载之前注意辨别,如果您已付费且无法下载或内容有问题,请联系我们协助你处理。
微信:fanwen365 QQ:370150219
Copyright © 云题海 All Rights Reserved. 苏ICP备16052595号-3 网站地图 客服QQ:370150219 邮箱:37015021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