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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法)试题及答案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食品安全法》知识竞赛题 一、判断题:
1、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制定和发布。(0)
2、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应当真实,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0) 3、国务院标准化行政部门负责对现行的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食品卫生标准、食品质量标准和有关食品的行业标准中强制执行的标准予以整合,统一公布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0)
4、食品经营者贮存和经营散装食品,应当在贮存位置和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0)
5、国务院设立国家食品安全委员会,其工作职责由国务院规定。(0)
6、取得食品生产许可的食品生产者在其生产场所销售其生产的食品,不需要取得食品流通的许可;取得餐饮服务许可的餐饮服务提供者在其餐饮服务场所出售其制作加工的食品,不需要取得食品生产和流通的许可。(0)
7、认证机构对通过良好生产规范、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体系认证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依法实施跟踪调查,只能收取认证费用,不得收取其他费用。(0)
8、县级以上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食品进行定期或者不定期的抽样检验。进行抽样检验,应当购买抽取的样品,不收取检验费和其他任何费用。(0)
9、食品生产经营者违反法律规定,聘用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的人员从事管理工作的,由原发证部门吊销许可证。(0)
10、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纪检监察部门应当立即会同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责任调查,督促有关部门履行职责,向本级人民政府提出事故责任调查处理报告。(0)
11、供食用的源于农业的初级产品(以下称食用农产品)的质量安全管理,不适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规定。(0) 12、任何组织或者个人有权举报食品生产经营中违反本法的行为,有权向有关部门了解食品安全信息,对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0)
13、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实施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0) 14、食品安全标准是强制执行的标准。除食品安全标准外,不得制定其他的食品强制性标准。(0) 15、没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可以制定食品安全地方标准。(0)
16、实行统一配送经营方式的食品经营企业,不可以由企业总部统一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进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0)
17、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其标签应当标明主要营养成分及其含量。(0) 18、食品添加剂应当在技术上确有必要且经过风险评估证明安全可靠,方可列入允许使用的范围。(0) 19、集中交易市场的开办者、柜台出租者和展销会举办者未履行对入场食品经营者审查许可证、明确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定期检查经营环境和条件等规定义务,本市场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0)
20、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对食品不得实施免检。(0) 二、单项选择题:
21、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于209年2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自(0)起施行。
0、209年5月1日0、209年6月1日 0、209年7月1日0、209年10月1日 22、《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0)。 0、食品生产环节监督管理
0、餐饮消费环节监督管理 0、食品流通环节监督管理 0、食品安全综合协调职责
23、(0)统一负责、领导、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0、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 0、乡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 0、县级以上食品安全委员会 0、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
24、农民个人销售其自产的食用农产品,不需要取得(0)的许可。 0、食品生产0、食品流通
0、食品生产和流通0、餐饮服务
25、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应当(0 )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0、每半年0、每年0、每两年0、每三年
26、申请利用新的食品原料从事食品生产或者从事食品添加剂新品种、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生产活动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国务院(0)提交相关产品的安全性评估材料。 0、质量监督部门0、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0、卫生行政部门0、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27、食品检验实行(0)负责制。 0、食品检验机构0、检验人
0、质量监督部门0、食品检验机构与检验人
28、(0)有权举报食品生产经营中的违法行为,有权向有关部门了解食品安全信息,对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0、任何组织或个人0、食品生产经营者 0、消费者0、食品企业 29、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通过(0 )或者接到举报发现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立即组织进行检验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
0、食品安全信用记录0、食品安全事故调查 0、食品安全信息发布0、食品安全风险监测
30、(0)是制定、修订食品安全标准和对食品安全实施监督管理的科学依据。 0、食品安全调研报告0、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 0、食品安全法律法规0、食品安全国际标准
31、向我国境内出口食品的出口商或者代理商应当向(0)备案。 0、卫生部门0、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 0、工商行政部门0、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32、进口商建立的食品进口和销售记录应当真实,保存期限不得少于(0)年。 0、一年0、二年0、三年0、五年
33、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接到报告的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按照规定向(0)报告。 0、本级人民政府
0、上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 0、上级人民政府
0、本级人民政府和上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
34、农业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日常监督管理中发现食品安全事故,或者接到有关食品安全事故的举报,应当立即向(0)。 0、本级人民政府报告0、卫生行政部门通报
0、上级人民政府报告0、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35、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涉及两个以上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由(0)组织事故责任调查。 0、国务院0、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共同 0、国家食品安全委员会0、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
36、县级以上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根据食品安全信用档案的记录,对有不良信用记录的食品生产经营者(0)。
0、进行行政处罚0、责令限期整改 0、增加监督检查频次0、吊销许可资格
37、国家建立食品安全信息统一公布制度,由(0 )统一公布。 0、国务院办公厅0、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 0、国家食品安全委员会0、国务院新闻办公室
38、未经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或者未经许可生产食品添加剂的,由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和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二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0)罚款。
0、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 0、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 0、货值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 0、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
39、在广告中对食品质量作虚假宣传,欺骗消费者的,应依照(0)的规定给予处罚。 0、《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 0、《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0、《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0、《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40、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和缴纳罚款、罚金,其财产不足以同时支付时,(0 )。
0、先承担行政法律责任0、先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0、先缴纳罚款、罚金0、先承担刑事法律责任 41、依据《食品安全法》的规定,(0)应当开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以及食品安全标准和知识的公益宣传,并对违反本法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 0、新闻媒体0、社会团体
0、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0、街道办事处
4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制定、公布,(0)提供国家标准编号。 0、国务院标准化行政部门0、国务院农业行政部门 0、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0、国务院质量监督部门
43、生产经营下列(0)食品不违反《食品安全法》的规定。 0、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0、被包装材料、容器、运输工具等污染的食品 0、用非食品原料生产的食品 0、有标签的预包装食品 44、社会团体或者其他组织、个人在虚假广告中向消费者推荐食品,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0)
0、不承担任何责任
0、不承担责任,但应当给予消费者一定的经济补偿
0、与食品生产经营者承担按份责任 0、与食品生产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
45、下列(0)不受《食品安全法》的调整。
0、转基因食品0、生猪屠宰0、军队专用食品0、乳品
46、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要求支付(0)价款的赔偿金。 0、十倍0、五倍0、三倍0、双倍 47、(0)有权利举报食品生产经营中违反食品安全法的行为,有权向有关部门了解食品安全信息,对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0、国家公职人员0、相关的监督管理部门 0、食品生产经营单位0、任何组织和个人
48、屠宰畜、禽的检验规程由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会同(0)部门制定。 0、卫生行政0、农业0、质量监督0、食品药品监管 49、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应当符合本法规定的与其生产经营规模、条件相适应的食品安全要求,保证所生产经营的食品卫生、无毒、无害,有关部门应当对其加强监督管理,具体管理办法由(0)来制定。
0、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0、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 0、国家质量监督部门 0、省级质量监督部门
50、对通过良好生产规范、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体系认证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0)机构依法实施跟踪调查。
0、行政卫生机构0、认证机构 0、工商部门0、质量监督部门
51、进口的食品应当经检验合格后,海关凭(0)签发的通关证明放行。 0、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0、工商管理机构 0、外贸机构0、质量监督机构
52、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本企业(0)各项食品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消除食品安全事故隐患。 0、定向检查0、不定期抽查 0、定期检查0、不定向检查
53、县级以上卫生行政、农业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0)获知的食品安全信息。
0、独立采集、使用和发布0、相互通报 0、向公众公布0、向上级部门汇报
54、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0)活动,应当遵守本法: 0、食品生产和加工,食品流通和餐饮服务 0、食品添加剂的生产经营
0、食品生产经营者使用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 0、0、0、0
55、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承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职责,负责(0) 0、食品安全风险评估0、食品安全标准制定 0、食品安全信息公布0、0、0、0
56、食品经营者销售散装食品,应当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0)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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