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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董事长的安委会讲话稿:事故教训类
深刻吸取事故教训 全面强化责任落实全力推动集团公司安全工作实现根本性好转
——在集团公司2015年安委会第二次扩大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集团公司安委会第二次扩大会议。一季度,由于发生了东沟煤业“2?13”透水事故,打乱了我们的工作部署,本应于2月份召开的安全述职会,没能按期召开。今天的会议,既是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委会的既定事项,也是“2?13”事故后第一次大范围的安全会议,十分必要,也十分重要。刚才,薛总通报了一季度集团公司安全生产情况,对二季度安全工作进行了详细安排,张书记对道路交通、消防、森林防火、安全稳定等工作进行了具体部署。我完全同意。下面,我再讲三点意见:
一、算好“三笔账”,深刻反思和吸取东沟煤业“2?13”透水事故教训
从刚才薛总通报的情况看,一季度,集团公司发生了4起安全生产事故,共造成3人死亡、1人严重工伤、2人轻伤。特别是天安公司东沟煤业“2?13”透水事故,是山西省自开展资源整合工作以来,最大的一起违法开采事故。事故发生在全国上下喜迎“两节”之际,引起了从国家、到省委省政府的高度关注,在新年伊始就给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背上了沉重的包袱,打乱了集团公司全年生产经营布局,给本已十分困难的生产经营带来了严重影响,给全省、全国的安全生产
形势抹了黑,后果非常严重,影响极其恶劣,教训极其深刻。
安全是各项工作的根基。基础不牢、地动山摇。我常讲,集团公司的安全工作有周期、有规律。“2?13”事故的发生,充分说明我们仍未摆脱这个规律,仍然没有掌握安全生产的主动权。目前,事故的调查工作还没有结束,相关的责任追究也没有最终定论。但可以肯定的是,这起事故造成的影响十分恶劣,追责和处罚的力度肯定不会小。事故的发生,再一次以生命为代价、用血的教训验证了李小鹏省长提出的“三个决不能过高估计”的正确性、针对性和指导性,暴露出的问题令人震惊。
一是部分领导干部掩耳盗铃、监守自盗。根据目前掌握的情况,东沟煤业于2013年上半年就已开始擅自非法在平硐巷道井田边界外进行巷道掘进施工,并于2014年初形成一个切眼长度90米的综采工作面、一个准备好的采煤工作面及两个掘进工作面,事故发生时综采工作面已接近末采。时间之久、规模之大、令人震惊。在我们的眼皮下,竟然能长期存在如此疯狂的违法盗采现象,只能说明东沟煤业“六长”及天安公司部分管理人员长期不履职、不尽责,名义上是晋煤派驻的“六长”,实则为非法盗采行为“看家护院”,知法犯法、阳奉阴违、监守自盗,更依托矿井现有生产系统条件,为施工方非法盗采行为提供便利,突破了法律的底线、诚信的底线、道德的底线,性质极其恶劣,后果不能原谅。
二是安全监督管理严重缺位、基础不牢。对于东沟煤业长期存在的越界非法组织生产的行为,尽管我们也依托现有的安全管控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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