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上海财经大学学术成果认定办法(校发〔2015〕39号)
7.被《新华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全文(或3000字以上)转载的学术论文,按上升一个等级进行认定;
8.增刊论文一律按D级成果认定; 9.以笔名发表的论文不予认定。
第六条 学术著作认定。学术著作以国家级、省部级科研成果获奖;国家级和省部级学术著作出版基金资助为认定依据。其认定办法为:
(一)A级学术著作
1.获得上海市(中央部委)一等奖及以上、教育部二等奖及以上和国家级优秀科研成果奖的学术著作;
2.入选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文库成果; 3.国家出版基金资助出版的学术著作。 (二)B级学术著作
1.获得上海市(中央部委)二、三等奖、教育部优秀科研成果三等奖的学术著作;
2.列入国家重点图书出版规划项目著作; 3.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出版著作;
4.获得教育部《高校社科文库》、《教育部发展报告》和上海市委宣传部等出版基金资助出版的学术著作;
5.获得优秀鉴定等级的国家级、省部级课题研究成果转化而成的学术著作。
(三)C级学术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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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列入上海市重点图书出版规划项目著作;
2.其它正式出版的著作类成果(含著作、译著、科普读物等)。 第七条 科研课题认定。科研课题分纵向课题和横向课题,纵向课题按国家级、省部级和其他省部级进行认定;横向课题以实际到达学校财务指定账户经费额作为认定依据。其认定办法为:
(一)A级科研课题
1.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青年(含主任基金项目)及以上层次项目;
2.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青年(含后期资助项目、中华学术外译项目)及以上层次项目;
3.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重大课题攻关项目;
4.为鼓励合作承担国家级重大科研项目,对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前5名子课题负责人(按结项证书署名顺序为准)按1个一般国家级课题予以认定;参与校外重大项目研究子课题负责人,须将相应比例经费转入我校财务指定账户方予以认定。
(二)B级科研课题
1.承担教育部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单项资助经费100万元(含)以上的省部级课题前5名子课题负责人(按结项证书署名顺序为准)按1个省部级课题予以认定;
2.国家自然科学数学天元基金项目、教育部及中央有关部委、上海市政府发展研究中心、上海市科委和市社科规划办等资助立项的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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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级课题;
3.上海市政府其他委办局立项资助单项经费原则上超过5万元(含)以上课题;
4.课题经费实际到达学校财务指定账户,单项课题经费超过80万元(含)的横向课题(扣除外拨经费),或年合计引进各类课题经费200万元(含)以上;
5.学校及横向课题研究成果被省部级以上有关部门采纳应用,须提供采纳证明。
(三)C级科研课题
1.除省部级课题以外由各级政府立项资助单项经费5万元以下课题;
2.学校组织的“千村调查”、“两个行动计划”等重大研究课题; 3.课题经费实际到达学校财务指定账户,单项课题经费超过50万元(含)的横向课题(扣除外拨经费),或年合计引进各类课题经费100万元(含)以上。
附注2
1.横向课题认定须提供完整的课题相关材料;
2.所有纵向、横向课题均须在通过鉴定结项验收后方予以认定;
3.省部级课题包括教育部及中央有关部委课题、上海市政府发展研究中心重点招标课题、上海市科委重点招标课题、上海市社科规划办资助课题、上海市教委科研创新和曙光计划项目等;
4.外省市政府部门立项资助课题参照本办法标准进行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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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条 决策咨询成果认定。决策咨询成果以成果的社会影响力和贡献度为认定依据。其认定办法为:
(一)A级决策咨询研究成果
1.获得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及以上领导肯定的决策咨询研究成果;
2.被中共中央、国务院、全国人大、全国政协采纳的研究成果; 3.获得上海市(中央部委)一等奖及以上、教育部二等奖及以上和国家级优秀科研成果奖励的决策咨询研究成果;
4.被全国社科规划办《成果要报》刊载的研究成果。 (二)B级决策咨询研究成果
1.获得中央及省部级主要领导肯定的决策咨询研究成果; 2.获得上海市(中央部委)二、三等奖、教育部三等奖奖励的决策咨询类研究成果;
3.被中共中央、国务院、全国人大、全国政协有关内参刊载研究成果;
4.被中央部委、省(市)级党委、政府、人大、政协采纳的研究成果;
5.被教育部《大学智库专刊》和中央部委有关内参刊载的研究成果。
(三)C级决策咨询研究成果
被上海市委、市政府、人大、政协、上海社科规划办等内参刊载的研究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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