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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近年来我国人寿保险监管政策的浅析
作者:马菁
来源:《智富时代》2019年第01期
【摘 要】从18年保监机构处罚数据出发,回顾17-18年的重要的人寿保险监管政策,从中找出保险监管思想。
【关键词】保险监管机构;人寿保监政策;监管姓监
2018年,对中国的保险行业来说是不平凡的一年,因为这是“转型”的一年,中国银保监会的成立使中国保险业的发展迎来了新机遇,但是保险监管机构的变动和调整没有放缓保险业日益严格的监管脚步。
一、2018年保险监管处罚数据
2018年,中国银保监会严格处置各类违法违规行为。2018年1月-12月,全国保险监管系统在官网上公布行政处罚决定书累计1450张,合计罚款24106万元,比2017年的15000万元增加了9105.5万元,同比增长60%;监管机构加大了对个人的处罚力度,全国保险监管系统撤销任职资格42人,比2017年的18人增加24人,行业禁入1人,比2017年的4人减少3人。经过18年的管理,各类保险机构的风险合规意识显著增强,保险业的市场秩序得到明显的改善,各保险主体的违法违规行为有大幅度的减少。 二、保险监管思想的确立
2016年末,保监会召开全体保险行业负责人大会,会上明确提出“保险姓保,监管姓监”。\保险姓保\是指:要分清保障属性与投资属性的主次。保险业根的本功能是保障,辅助功能是投资。为了更好地保障,保险业服务并且服从于保障,决不能本末倒置。要坚持长期投资、价值投资、稳健投资,对实体经济进行支持,并且对资本市场稳定健康发展起促进作用。“监管姓监”是指:监管是根本功能、核心职责和主要职责。保险业的健康发展的前提是监管,科学监管的结果是发展。只有监管科学有效,发展才能行稳致远。要进一步扎实做好监管工作,巩固发展的基础,为保险业的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制度环境,激发行业的内在动力和活力。 三、2017年以来重要人寿监管政策回顾与解读
2017年5月保险监管机构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人身保险公司产品开发设计行为的通知》(134号文),对人身保险公司的产品设计开发行为做出原则性规定,明确鼓励险企开发定期寿险、终身寿险、长期年金产品以及健康保险以及为特定人群设计专属保障保险产品等,同时明确限制险企发展快速返还的两全险、年金险,以附加险形式存在的万能险、投连险和纯理财型的护理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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