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进度风险分析与控制
c、根据工程特点编制有针对性的安全防护措施对一些易发事故的工点由总工程师组织制定安全防护方案及措施。
d、分专业对作业层人员进行安全措施及防护方案等技术交底。
e、针对工程具体情况,对既有线施工、桥梁高空作业、交通运输、高边坡及交叉施工等作业制定相应的操作规程、技术措施和安全规则。 (2)、施工过程阶段的安全保证措施
a、各个作业层及操作人员必须熟悉、清楚所从事施工项目的安全设计、安全技术措施及工艺流程安全注意事项,并在实施中严格遵守。
b、各工作岗位或现场张挂安全操作注意事项和警示牌。
c、项目经理部、施工队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监督和保证安全操作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的顺利执行。
d、坚持每周安全小结、班前讲话和安全交接班制度充分发挥党、团员安全监督岗的积极作用。
e、实行安全否决制,杜绝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
f、开展创建“安全标准工地”活动,以此为载体把经常性的安全教育、管理和控制统一起来,落实安全技术和防护措施,确保按规章操作,保障生产安全。
g、广泛开展安全的预测预控活动。对“高处坠落、物体打击、机械伤害、明塌”四大惯性事故形成的原因和影响因素进行深入细致地分析,形成图表,标识于工序操作点,提高操作者的安全警惕性。对从事危险性操作人员,进行“生理节律”控制,对其智力、体力、情绪进行临界点测算,建立“生理节律台帐”,在其不适合上岗的时候,进行工作调整或安排休息,以杜绝事故,保证安全。 (3)、完工收尾阶段的安全保证措施
a、总结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经验,对于好的经验和做法要在下一个项目中推广。 b、找出施工过程中安全管理的薄弱环节,分析和总结安全事故发生的原因,制定具有针对性的改进措施,在下一项目中运用。 (4)、雨季施工的安全保证措施
a、必须对职工进行雨季施工和防洪抢险方面的教育。
b、做好施工中的排水设施,雨季随时对路堑、路堤、基坑边坡进行防护和检查。 c、作业人员都要着雨具上班,必要时要穿降滑鞋作业。
d、电器设备、高空作业设备及贵重机具设备都要设置相应的防雨、防雷设施。室外设备安装,配线应避免雨天进行。
e、雨季施工时,要加强防护和了望。 (5)、夜间施工安全保证措施
a、必须对参加夜间封锁施工人员,进行夜间施工的安全培训,提高职工自防、互防、联防意识,以确保施工安全。
b、夜间施工封锁必须有负责安全的副经理到场方能施工。
c、保夜间施工安全,必须做到班前充分休息,工作中精力集中,严禁任何人员班前或班中饮酒,防止人身伤亡事故的发生。
d、对年龄偏大、视力较弱的人员,严禁进行夜间施工作业。
e、夜间施工应加设防护人员,随时检查线路上的机具和异物,人员上道前要确认
有无列车后方准上道。
f、施工时,要求职工必须把用过的工具及拆除的线路零部件及时撤至线路以外,防止遗留在线路上造成事故。
g、邻线来车时严禁在本线继续作业。
h、夜间施工应正确着用防护用品,不允许靠近线路两侧生火取暖,避免造成行车、火灾事故。
i、封锁前应提前召开有关人员的预备会,包括吊车、轨道车指挥人员,做到任务明确,安全责任落实到人头。
j、驻站联络员、邻车人员及轨道机动车驾驶员,必须熟悉现场和工程动力车的走行线路两侧的建筑物、信号机、高压线等设施。
k、对个别工种、特业人员加强培训,提高夜间施工的技术业务水平和安全意识。 l、施工作业人员要做到有事先联系,注意了望,加强自控、互控、联控。夜间施工应增设防护人员,安放响墩处应有专人看守,防止丢失或忘记返回。
m、施工队长及工长、吊车、轨通车领车指挥人员、防护人员必须备有信号灯、对讲机、口笛等用品。
n、一切防护信号牌应用荧光信号。 o、施工处所及周围必须有足够的照明。(如发电照明,发电机应备有必要的工具与配件)
p、自备照明时,严禁使用彩色灯光,严禁灯光直射来往机车。
q、发电机操作人员必须在施工前仔细检查发电设备的状况,以保证施工时正常运转供电。
r、施工需用机动车辆,应有足够的自备照明,吊车起重杆、轨道车平板,也应有照明设施。
s、如果在照明设施困难的场地施工,施工指挥人员、技术、材料、安质及工长,应配备矿灯。
t、夜间施工需卸车时,除执行卸车安全措施外,应在料车上设有照明,必要时增设防护人员。
3、严格遵守营业线路施工十不准 (1)、《施工设计》、《施工与运输组织设计》文件、《施工计划》未经批准,不准施工。
(2)、未取得哈局《营业线施工许可证》的施工单位,不准在哈局营业线上施工。 (3)、施工安全协议书未签订, 不准施工。 (4)、施工准备工作不充分,未进行技术交底,施工图纸未审核,既有设备情况不明,不准施工。 (5)、开工前未登记要点、未做好安全防护,不准施工。 (6)、规定的施工运输指挥人员不到位,不准施工。 (7)、设备管理单位和主要配合单位人员不到场,不准施工。 (8)、施工监理人员不到位,不准施工。 (9)、没有制定或落实施工安全措施,不准施工。 (10)、发生施工地点变更、增加施工项目、扩大影响范围,未经批准,不准施工。 4、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措施 (1)、根据现场情况和本单位的特点,制定安全用电措施和电器防火措施。 (2)、对用电、管电人员要定期进行培训,电工要持有效合格证上岗,电工等级与难易程度和技术复杂性相适应,不得无证人员从事电力作业。
(3)、对现场用电设备采用一机、一闸、一保护,保证操作者安全。安装、维修或拆除用电设施必须由电工完成。 (4)、配电箱要具备防火、控制(计量)使用功能。做到维修者与使用者责任分开。任何人不得加大负荷,凡增大容量必须由安全用电管理人员批准。 (5)、现场照明要采用防湿、防爆、绝缘性能好的灯具,不得使用简单灯具照明,并要有产品合格证。 (6)、当施工现场与外电线路共用同一供电系统时,电气设备应做保护接零或接地。但不得一部分设备做保护接零,另一部分设备做保护接地。保护方式要求一致。 (7)、有现场配电室的工地,必须做到“四防一通”(即防火、防风雨雪、防潮汛、防小动物和保持通风良好)。应配齐电气灭火器、绝缘靴和手套,各种测试仪表。 (8)、配电室要定期检查、维修和养护。并填写检修及停电登记簿。登记簿上应有批准人、停电人、检修人签字。 (9)、对室外临时用电缆,使用时间超过一年的,采用水泥槽或钢管进行防护。短期可按标准埋深直埋。要使每个人都知道电缆情况,并定期对职工进行文明施工教育,避免人为操作失误将临时电缆损坏。 (10)、各施工项目要根据本工程的特点制定宿舍用电管理制度。尤其对民工用电,要在宿舍安全用电中做出明确规定。 5、防火、防盗安全保证措施 (1)、建立项目经理部、施工队、班组三级防火责任制,明确职责。 (2)、重点部位,如仓库、木工房配置相应消防器材;一般部位,如宿舍、食堂等处设常规消防器材。 (3)、施工现场有电应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加强电源管理,防止发生电气火灾。(4)焊、割作业地点与氧气瓶、乙炔气瓶等危险物品的距离不得少于10m,与易燃易爆物品的距离不得少于30m,焊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质量目标及质量保证措施 一、质量目标
(一)严格遵守国家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及国家和铁道部现行的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二)确保工程质量达到哈局优质工程,确保全部单位工程达到国家或铁道部现行的《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要求。工程一次交验合格率达到100%,单位工程优良率达95%以上。
二、质量管理组织机构
成立以项目经理和总工程师分别任正、副组长的质量管理领导小组,成员由安全质量、工程管理、物资设备、计划财务等部门负责人及各施工队长组成。其中:项目经理对本勤务员质量承担主任责任,施工队长对施工质量承担直接责任,并严格实行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质量管理领导小组定期组织质量检查、召开质量分析会议,检查、分析质量保证体系的运行情况,及时发现问题,研究改进措施,积极推动全面质量管理工作的深入开展。 质量检查工程师直接对项目经理和总工程师负责,行使监督权、检查权和质量检查否决权,具体职责如下: (一)、协助项目经理、总工程师组织制定完整的质量保证计划、工作程序,统一制定质量记录和验收表格。 (二)、对质量保证体系的贯彻执行进行定期检查和监督,并提出改进措施。 (三)、审查各主要分项工程的施工方案及保证质量的技术措施是否符合技术规范、质量标准和设计图纸的要求。
(四)、主持对不合格品(项目)和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 (五)、进行内部质量评价,质量随机抽检评定,动态分析。 (六)、负责与监理工程师的联系,组织隐蔽工程、单项工程的检查验收。 (七)、成立质量管理组织机构,积极开展QC小组活动,组织技术攻关,针对路基、桥梁施工中的常见质量通病,制定相应对策,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使质量通病得到克服和控制,切实做到整个工程的“内实外美”。 三、质量管理制度
为把质量工作贯穿到施工全过程,使工程质量始终处于受控状态,将各项质量管理工作落到实处,特制定以下质量管理制度: (一)建立施工组织设计审批制度
1、施工组织设计必须经主管工程师、总工程师、项目经理逐级修改审批并办理审批手续。 2、内部已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在工程实施前15天报监理工程师审批,按监理工程师审批意见修改完善后,方可实施。
(二)技术复核、隐蔽工程验收制度
1、制定技术复核制度,明确复核内容、部位、复核人员及复核方法。制定隐蔽工程验收制度,凡属隐蔽工程的,在隐蔽以前必须经过验收。
2、凡分项工程的施工结果被后道施工所覆盖,均应进行隐蔽工程验收,隐蔽验收认真填写《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3、技术复核与隐蔽工程验收流程图 (三)制定质量检查制度
按程序实施操作,使施工生产过程的产品质量处于受控状态。 质量检验程序(见图),检验质量保证程序(见图),砼质量检验程序(见图)。 (四)制定技术、质量的交底制度 必须将工程技术、质量方面的内容以书面的形式进行交底并进行签认,具体可分为以下几方面:
1、项目经理部组织项目部全体技术人员对图纸进行认真学习,领会设计意图,与设计代表联系进行设计交底。
2、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完毕并送业主和总监审批确认后,由项目经理牵头,项目总工组织全体人员认真学习施工方案,并进行技术、质量、安全书面交底,列出关键分部工程和施工要点。
3、本着谁负责施工谁负责质量、安全工作的原则,各分管分项工程负责人(如空心板梁预制组、吊装组等)在安排施工任务同时,必须对施工班组进行书面技术质量、安全交底,做到交底不明确不上岗,不签证不上岗。 (五)二级验收及分部分项质量评定制度
1、分项工程施工过程中,各班组做好自检工作。
2、分项工程施工完毕后,分管负责人及时组织班组进行分项工程质量评定工作,并填写分项工程质量评定表交施工队长确认,由专职质检工程师复检验收。
3、项目经理部每月、施工队每旬组织一次质量检查,并进行质量讲评。
4、安质部对每个项目进行不定期抽样检查,发现问题以书面形式发出定期整改指令单,项目施工队负责在指定期限内将整改情况以书面形式交到质检部。 (六)现场材料质量管理制度
1、各种地方材料到现场后必须经中心试验室进行抽样检查,对不合格材料清除出场或退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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