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分户验收内容、质量要求及检查方法 - 图文
4、护栏玻璃的使用应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
5、有水平杆件的栏杆或花式栏杆应设防攀爬措施(用金属网或安全玻璃等)
6、有安全高度防花盆坠落的翻沿或护栏。栏杆离地面或屋面0.1m高度范围内不应留空。
7、如为初装修工程,还应考虑装修后可能增加的地面高度。 三、检查方法:
1、栏杆高度。钢尺测量,每片栏杆不少于3处(每片记录最小值),不得有负偏差。
检查依据:《住宅建筑规范》GB50368-2005第5.1.5条(强制性条文) 六层及六层以下住宅的阳台栏杆净高不应低于1.05m,七层及七层以上住宅的阳台栏杆净高不应低于1.10m。
第5.2.2条(强制性条文) 外廊、内天井及上人屋面等临空处栏杆净高,六层及六层以下不应低于1.05m;七层及七层以上不应低于1.10m。
注:栏杆高度应从楼地面或屋面至栏杆扶手顶面垂直高度计算,如底部有宽度大于或等于0.22m,且高度低于或等于0.45m的可踏部位,应从可踏部位顶面起计算。
2、竖杆垂直净间距。钢尺测量,每片栏杆不少于3处(每片记录最大值)。
检查依据:《住宅建筑规范》GB50368-2005第5.1.5条(强制性条文) 阳台栏杆应有防护措施。防护栏杆的垂直杆件净距不应大于0.11m。 第5.2.2条 外廊、内天井及上人屋面等临空处栏杆应防止攀登,垂直杆件间净距不应大于0.11m。
3、低窗台、凸窗台下部宽窗台面护栏高度。钢尺测量,每片护栏不少
于3处(每片记录最小值),不得有负偏差。
检查依据:《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50352-2005第6.10.3条注2 低窗台、凸窗等下部有能上人站立的宽窗台面时,贴窗护栏或固定窗的防护高度应从窗台面起计算。
4、护栏玻璃。结合资料观察检查。
检查依据:《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第12.5.7条 护栏玻璃应公称厚度不小于12mm的钢化玻璃或钢化夹层玻璃。当护栏一侧距楼地面高度为5m及以上时,应使用钢化夹层玻璃。
5、防攀爬措施。观察检查。
检查依据:《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50352-2005第6.6.3条4(强制性条文) 住宅、托儿所、幼儿园、中小学及少年儿童专用活动场所的栏杆必须采用防止少年儿童攀登的构造。
6、防花盆坠落措施。观察检查。
检查依据:《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1999(2003年版)第3.7.2条 放置花盆处必须采取防坠落措施。
表2 住宅工程门窗、栏杆安装质量分户验收记录表
工程名称 房(户)号 序号 1 验收项目及标准 外窗台高度≥900mm 检查日期 年 月 日 验收记录 门、窗间墙尺寸 2 门窗安装 外窗无渗漏 门窗开启灵活,关闭严密,五金配套齐全,无污染 使用安全玻璃 使用双层玻璃 栏杆高度(多)≥1050mm (高)1200≥h≥1100mm 竖杆垂直净间距≤110mm 3 4 5 6 7 8 凸窗下部宽窗台面贴栏低窗台、窗护栏可踏面以上高度 杆安护栏必须使用安全玻璃 装 要有防攀爬措施 9 10 要有防花盆坠落措施 验收结论 监理单位 验收人员: (公章) 施工单位 验收人员: (公章) 物业公司 验收人员: (公章) 建设单位 验收人员: (公章) 表2 住宅工程门窗、栏杆安装质量分户验收记录表
工程名称 房(户)号 序号 1 验收项目及标准 外窗台高度≥900mm 德州名仕馨港6#楼 检查日期 年 月 日 验收记录 门、窗间墙尺寸 2 门窗安装 外窗无渗漏 门窗开启灵活,关闭严密,五金配套齐全,无污染 使用安全玻璃 使用双层玻璃 栏杆高度(多)≥1050mm (高)1200≥h≥1100mm 竖杆垂直净间距≤110mm 3 4 5 6 7 8 凸窗下部宽窗台面贴栏低窗台、窗护栏可踏面以上高度 杆安护栏必须使用安全玻璃 装 要有防攀爬措施 9 10 要有防花盆坠落措施 验收结论 门窗安装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无渗漏,栏杆安装符合安全和使用功能要求。 监理单位 验收人员: (公章) 施工单位 验收人员: (公章) 物业公司 验收人员: (公章) 建设单位 验收人员: (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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