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王明坤同志 在全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启动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王明坤同志 在全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启动工作会议上的讲话(摘要)
今天这次会议,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市有关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会议和我县9月9日召开的“健康鄢陵、幸福人民”行动暨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动员会精神,全面安排部署我县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启动工作。刚才,王县长作了重要讲话,谢县长宣读了县政府下发的两个文件,请大家深刻领会,全面抓好贯彻落实。一、围绕目标,明确工作任务
通过多方努力,我县被批准为全国第三批(2009年为第一批:长葛市;2010年为第二批:许昌县;2011年为第三批:鄢陵县、禹州市;襄城县和魏都区明年全部纳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试点县和首批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县。按照省政府要求,决定将两项制度合并实施,全面开展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省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于10月24日正式批复了我县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办法》,同时省财政厅已经按规定把上级配套资金拨付我县。凡年满16周岁,具有本县户籍,未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和不符合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城镇非从业居民,均可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全面开展这项工作,是加快实现“健康鄢陵、幸福人民”目标的具体行动,这是一项得民心、顺民意、惠民生的工程,能够真正解决城乡居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养老保险问题,使城乡居民老有所养,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
这项工作的总体要求,就是按照“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筹资模式,坚持“保基本、广覆盖、有弹性、可持续”的基本原则(“保基本”就是要从现阶段经济社会发展和城乡实际出发,低水平起步,筹资标准、待遇标准、政府补贴标准等要与县域经济发展水平、财政的承受力相适应;“广覆盖”就是要千方百计扩大城镇居民、农村养老保险的覆盖面,依靠普惠性的基础养老金、实行缴费补贴等优惠政策,吸引自愿参保,把尽可能多的人纳入到社会养老保险体系中来;“有弹性”就是政策设计要有灵活性,包括设定不同的缴费档次和补贴标准,既给予选择的空间,也为各地财政补贴留有余地。“可持续”就是要加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体制和机制建设,确保各级财政有能力支付,广大居民能够承受,基金能够保值增值,个人帐户能够做实,实现自我完善、自我发展),积极建立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体系,逐步解决城乡居民老有所养问题,让更多群众享受社会养老保障,并争取2011年12月31日前为首批符合领取条件的城乡居民发放养老保险金。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主要由个人缴费、政府补贴、集体补助和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个人对参保人缴费提供的资助构成。个人缴费是指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居民应当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缴费标准目前设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0个档次。参保人自主选择档次缴费,多缴多得。县政府按照省统一安排和规定程序,结合县经济发展和城乡居民收入增长等情况,适时调整缴费档次。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缴费年度为每个自然年度的1月1日至12月31日。政府补贴是指政府对符合待遇领取条件的参保人全额支付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基础养老金分别由中央财政和县财政按确定的标准给予补助。省、市两级财政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贴,省财政每人每年补贴20元,许昌市财政给予每人每年补贴10元(由省财政拨付)。县政府为重度残疾人每人每年代缴100元养老保险费。集体补助是指有条件的村集体应当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助,补助标准由村民委员会召开村民会议民主确定。同时,鼓励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个人对参保人缴费提供资助。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及其他经济
组织、社会公益组织、个人对参保人缴费提供的资助,各级政府对参保人的缴费补贴,全部记入个人帐户,完全积累,一步做实到位。个人帐户储存额参考中国人民银行每年公布的金融机构人民币一年期存款利率计息。养老金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支付终身。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60元,其中中央确定的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55元,县确定的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5 元。县财政对烈士遗属、领证的独生子女父母和农村计划生育双女父母,每人每月增加基础养老金40元。个人账户养老金的月计发标准为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除以139(与现行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系数相同)。
参保人员死亡,个人账户中的资金余额除政府补贴外,一次性支付给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无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的,个人账户资金余额用于继续支付其他参保人的养老金。
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居民年满60周岁,可按月领取养老金。已年满60周岁,未享受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以及国家规定的其他养老待遇的,不用缴费,在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后,由县经办机构核定待遇领取资格,于次月起每月按标准领取基础养老金,但农村居民符合参保条件的子女应当参保缴费。
距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指45周岁—59周岁的人员),应按年缴费,也允许补缴,累计缴费不超过15年,补缴应按补缴当年的缴费标准,补缴不享受政府缴费补贴;距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要引导城乡中青年居民积极参保,长期缴费,长缴多得。比如一个人从16周岁到59周岁每年交纳100元算,则个人共交43年×100元=4300元,省、市补贴为43年×30=1290元,其个人帐户5590元(不含利息),到60周岁时,个人帐户养老金为5590÷139=40.22元,加上基础养老金60元,每月共领取养老金100.22元。如果每年交500元,60周岁后,每月可领取223.96元;如果每年交1000元,60周岁后,每月可领取378.63元。
开展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启动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政策性强。落实这项工作,要比以往开展的人口普查、粮食补贴、新农合等工作涉及的程序更多,更为复杂,各级各部门决不能用一般的工作思路、认识、作风去对待,更不能仅靠哪一个部门来完成,全县上下要共同努力,各级各部门要共同参与,动员一切积极力量,全力推进工作开展。今天启动会议的召开,标志着我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全面启动,正式进入实施阶段。从今天开始,必须在1个半月的时间内、也就是12月20日前,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确保全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率达到95%以上、符合参保条件的60周岁以上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发放率达到95%以上(16周岁到59周岁41.74万人,减去5万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参保人,应有36.7万人参保,按参保率95%算,应参保34.9万人;60周岁以上有10.1万人,按待遇发放率95%算,应有9.6万人)。在这一个多月内,各乡镇、县直相关单位要时刻绷紧这根弦,严格按照《实施办法》、《工作方案》、《工作台帐》要求,集中人力物力,确保按时完成参保登记、信息录入、保费征缴、待遇发放等各项工作环节,确保各项内容准确无误;确保全县参保率、发放率均达到95%以上。
二、突出重点,狠抓工作落实
总体目标已经确定,工作任务已经明确,各乡镇、金汇区、县直各单位要对照目标任务,突出工作重点,采取得力措施,全面抓好落实。
(一)建好阵地,夯实基础。
开展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重点在乡镇,难点也在乡镇,乡镇阵地建设和基础工作是做好这项工作的关键。前段时间,我们组织召开了乡镇人社所垂直管理工作会议,人社局和各乡镇就这项工作进行了相关的业务交接。但从反馈的情况看,当前的乡镇人社所建设还存在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是部分乡镇人员存在包区、包村现象,工作角色没有完全转变,影响基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顺利开展;二是个别乡镇服务场所面积不达标、质量差,办公设施配备不齐,不能满足基本工作需要。这些问题,如果不能及时很好地解决,将直接影响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顺利开展。对此,一方面,要严格基层人社所的人员使用。虽然乡镇人社服务所人员实行双重管理,但鉴于人社局许多业务下沉,特别是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任务相对繁重,各乡镇人社所的工作人员不能再安排包区、包村,要集中精力投入到这项工作中;各乡镇要充分认识到开展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是惠及本乡镇群众的大好事,要主动配合、全力支持,抓紧安排人员进行交接。另一方面,要规范乡镇人社服务场所和设施配备。各乡镇、金汇区主要负责同志要充分认识到开展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重大意义,结合本地实际,于本月10日前,按照既定的标准,尽快落实好乡村两级办公场所和设施配备,认真解决参保人员档案存放、业务人员办公、人民群众咨询等方面所需的场地问题。
(二)强化宣传,营造氛围。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是一项新的制度,要在短时间内为广大人民群众所认识和接受,必须加大宣传力度。宣传内容包括:
1、建立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目的和意义;
2、办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程序和办法;
3、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缴费标准和补贴政策;
4、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资金构成;
5、按时享受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的条件;
6、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标准及计发办法、待遇领取的条件;
7、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组织办法和县、乡、村职责;
8、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关系的转移及制度衔接;
9、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继承等。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宣传活动分两个阶段进行:
1、政策启动宣传阶段(2011年11月9日—11月15日)。
一是召开全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启动工作会议,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各乡镇乡(镇)长和分管副职、金汇产业集聚区管委会主任和分管副职、县直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及人社局、县农村商业银行有关同志参加;各乡镇、金汇区召开本辖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启动会议,村两委班子成员、村协管员、村民组长等经办人员参加;各村(居)委会召开广大村民参加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启动工作会,并通过广播和张贴标语等形式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是县人社局对各乡镇、金汇区和县直有关单位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各乡镇、金汇区对辖区内村两委班子成员、村协管员、村民组长等经办人员进行培训。培训内容:①建立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目的、意义;②参保范围和对象;③办理参保程序和方法;④缴费标准及补贴政策;⑤享受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的条件;⑥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标准和计发办法与领取手续、养老保险账户的管理;⑦各类表格填写要求,每个环节需报送及审核的有关资料;⑧特殊群体参保待遇;⑨信息录入管理等。通过培训,提高经办人员自身素质,完善各项手续,更好地服务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
三是在电视、广播、报刊等媒体上播发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办法、方案及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公告、经办机构信息及职责,达到家喻户晓。
四是由宣传部、广电局和人社局共同组织召开一期新闻发布会,解惑人民群众最关心和关注的政策性问题。
五是在广播、电视、政府门户网站等新闻媒体开辟专栏,分期解读政策,大张旗鼓宣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知识。
六是各乡镇、金汇区通过举办培训班、设立咨询点、出动宣传车、制作宣传版面、悬挂宣传横幅、张贴标语等多种方式,大力宣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各村(居)委会以村组为单位登门入户向群众免费发放宣传页,达到一户一页。
2、参保组织实施阶段(2011年11 月16日—2011年12月31日)。
一是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计划、时间安排在电视、广播上公布,使参保城乡居民心中有数,合理安排。
二是利用新闻媒体和工作简报等形式定期公布各乡镇(区)和村(居)委会参保工作进度,鼓励先进、鞭策后进,总结经验、克服不足,推动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深入开展。
三是通过选树典型代表发言和现身说法,调动广大居民参保缴费的积极性。
通过宣传要达到以下目标:
各乡镇、金汇区工作人员和包村干部熟知并能详细讲解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及办理程序;各村组干部和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村级协管员、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站站长要了
共分享92篇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