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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矿大保字[2009]7号
关于2009年5月7日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
实验室火灾事故情况的通报
各学院、处、室,各有关单位:
2009年5月7日晚上7时许,南湖校区信电学院楼A511通信电子电路实验室起火,因发现及时,处臵得当,未造成严重后果。
据调查,5月7日下午14:00左右信电学院信息工程06-1班学生仲亮来到信电学院楼A511实验室学习,16:00左右,用充电器给准备安装在机器人上的锂电池充电,18:08离开实验室。19:10左右,体育学院体育教育07-1班学生魏永松、刘鹏、石峰经过镜湖时发现该房间冒烟并伴有火光,三人立刻赶到值班室向值班人员报警,随即赶到起火房间,魏永松用脚踹开房门,石峰用手机进行照明,魏与刘二人取来楼道内的灭火器进
行灭火。与此同时,信电学院楼保安班长洪士芳听到值班室火灾自动报警器报警和学生报警后,确认了起火点,立即切断总电源,拨打“119”报警,调集其他值班保安赶至现场增援,并赶到起火房间与上述三名同学一同用灭火器进行扑救。消防队员赶到时,火已被扑灭。
经查验,这起火灾系室内无人、充电器未断电,充电电池短路爆裂,引燃其他可燃物所致。火灾造成2台电脑液晶显示器和1张电脑桌损坏。
在这起火灾扑救过程中,体育学院体育教育07-1班学生魏永松、刘鹏、石峰及昌湖物业公司值班保安洪士芳四位同志表现突出。魏、刘、石三人在发现火情后,及时报警并赶到现场进行灭火;洪士芳在发现火情后,果断切断电源、拨打报警电话,并参与灭火。以上四位同志在火灾扑救过程中,发现及时、处臵得当,最大限度地减少了损失,学校决定对魏永松、刘鹏、石峰和洪士芳四人进行表彰,同时每人奖励现金300元。建议信电学院、体育学院和昌湖物业公司对此四人及其他参与灭火的人员也要给予表彰和奖励。
资源学院煤及煤层气工程08-1班学生崔璐和计算机学院信息科学08-4班学生张令武、刘磊在路上发现火情后及时打电话给学校保卫处值班室报警,特此提出通报表扬。
信电学院要吸取此次火灾事故教训,在全体师生员工中开展一次全面的安全教育,进行一次专项安全检查,杜绝类似事故的发生。信电学院应按照有关规定对由于过失行为引起火灾事故的学生仲亮给予相应处理。
随着办公室、实验室和学生宿舍电器的不断增多,安全隐患也日渐突显。为防止火灾事故的再次发生,现就加强当前安全工作,做如下强调:
1. 各单位要从此次火灾事故中吸取教训,进一步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加强安全管理,消除安全隐患,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
2. 加强对师生员工的安全教育,增强师生员工的安全意识,提高师生员工的安全素质,养成安全用电的习惯。针对办公室、实验室和学生宿舍的安全用电问题(电加热器具和充电器、稳压电源长时间工作或室内无人未断电等),开展一次安全专项检查活动,采取必要的措施,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办公室、实验室和学生宿舍的安全。
中国矿业大学 二〇〇九年五月十一日
主题词:火灾 情况 通报 中国矿业大学校长办公室 2009年5月1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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