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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 作品都必须有包装的设计,提交的彩色效果图要体现两个内容,第一是作品没有进行包装的状态;第二是作品进包装后的状态。
③ 本次大赛不接受作品实物,作品实物制作完成后须拍摄照片,然后提交经精心排版后的电子文件。 ④ 提交刻入光盘的电子制作稿一份,质量不低于300dpi,存储格式为TIF(CMYK模式)或JPG。并在光盘表面清晰标注作者的姓名与电话号码等联系方式。
2、作品及光盘请以邮递形式提交,为了避免参赛作品在邮寄途中遭损坏,建议采取较牢固的包装方式。组委会对在邮寄途中遭到损坏的作品概不负责。
3、为保证大赛评奖公平、公正,所有参赛作品正面不得出现作者所在院校及作者的名称。 4、本年度“大赛”无需交纳参赛费用。
5、所有参赛作品将不被归还,请作者自留备份。 六、征稿日期
2011年6月20日——11月30日(以邮出地的邮戳为准) 七、版权事项
参赛者的参赛作品必须是参赛者本人原创的作品,如作品发生知识产权或版权纠纷等,组委会将取消其参赛资格,并由参赛者承担后果。参赛者应保证主办机构不会因使用参赛作品而产生任何版权或知识产权纠纷。参赛者认可主办机构对参赛作品拥有收藏、宣传的权利,拥有展览、发行(含电子出版)并由此获取收益的权利。本参赛规则解释权归第三届全国旅游纪念品设计大赛组委会。 八、作品邮寄地址
地 址: 深圳职业技术学院艺术设计学院“第三届全国旅游纪念品设计大赛”组委会办公室 邮 编: 518055
电子邮箱 : cnimage@126.com 电 话: 0755-26019756
0755-26015267
联系人: 石方玉 13590251692 宫 平 13691928888
其他详情,请登陆本届大赛网站:http://www.ewad.org
第三届全国旅游纪念品设计大赛组委会
2011年5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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