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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现场交通安全管理规定
一. 目的范围
为加强公司施工现场道路和各种机动车辆的管理,保证企业财产和员工安全,满足环境要求,特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范围内所有施工现场的交通管理。 二. 职 责
(一) 公司行政事务部是公司所属施工现场交通管理主责部门。负责对工
程施工现场交通管理全过程监督、检查、考核。
(二) 公司安技保卫部是施工现场交通安全的监督部门,负责施工现场交
通监督管理。
(三) 项目经理部负责本施工现场交通安全和环境的日常管理。 三. 工作程序
(一) 施工便道管理
1. 项目经理部按施工组织设计平面图,做好施工现场的平面布置,明确专人负责日常管理。
2. 进出施工现场的大门口30米内要做道路硬化处理,并在大门口前设
置机动车冲洗设备,以防二次污染。
3. 施工便道应做硬化处理,施工主干道(双车道)路肩宽7米,循环道
宽4米。道路要有足够的照明。道路两侧设有效排水沟,并保障排水沟通畅。
4. 施工便道不得随意挖占,如因工作需要开挖的,需提前得到项目经
理部主管领导批准,并设专人监护限期恢复。需挖沟作业的应设置防护围栏,夜间设置警示灯。凡有人员通过的路段横向开挖时,还应架设行人便桥通道,两侧应设双道防护栏杆,保证行人的安全。
5. 施工便道,应定时喷水、清扫,废弃物应及时清理,分类存放。 (二) 交通标志
1. 较宽敞的施工现场应设置限时速5公里的禁令标志。
2. 根据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在道路两侧设置相匹配的指示、警告、
禁令标志。具体执行公司《安全标志管理规定》。
(三) 车辆管理
1. 机动车辆要按国家规定进行年检,保证车质、尾气排放与噪声符合
国家标准。
2. 施工现场内严禁无证驾驶和超速行驶。
3. 进入现场的车辆(含非机动车)不得在施工作业区域内穿行,实行
定位存放。
4. 凡实施出施工现场的机动车辆,应按规定在大门口处,冲洗轮胎,避
免二次污染。
(四) 场内运输
1. 超高超宽运输时,作业单位应提前查看路况,确认无障碍后,方可
运输。运输时应由专人引领。
2. 厂内车载货物运输时,应对车载物体采取固定措施后行驶。运输货
物在车上应合理装放,保持车体平衡。初始启动时,应设专人指挥看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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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运输灰、沙、石等易扬尘材料时,应采取苫盖措施,防止污染环境
和道路。
(五) 管理与监督
1. 项目经理部负责施工现场交通安全管理的部门或人员,负责对机动
车辆和驾驶员的管理、教育和监督检查。
2. 项目经理部安全员应随时对现场交通进行检查,发现不符合项时,
及时通报责任单位,并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
3. 公司行政事务部、安技保卫部定期对施工现场的交通安全管理进行监管
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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