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消防设施、器材管理规定
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规定
一、 为加强本单位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
根据《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及有关消防法规,制定本规定。
二、 消防器材配置、维修由消防工作归口职能部门(保安部)统一
负责办理,配置、维修器材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三、 消防安全管理人负责组织实施对本单位消防设施、器材维护保
养,确保其完好无损。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管理、维护消设施、器材。
四、 对消防设施、器材应进行登记,建立维护、管理档案,记明消
防设施、器材的类型、数量、部位、检修或充装记录和维护管理责任人。
五、 灭火器材的维护管理要求:
1、 各部门应指定专人管理部门内的灭火器材,灭火器材管理应做
到“三定”(定位、定人、业责)。
2、 各部门灭火器材管理人每周检查一次灭火器材的数量和定位情
况以及压力表指针是否在正常区域。在寒冷、炎热、潮湿季节,要对消火栓、灭火器采取防冻、防晒、防潮措施。
3、 建筑灭火器每年至少进行一次由具备资格的维修单位实施的功
能性检查。
4、 因管理不善,造成灭火器材丢失、损坏的,管理人应赔偿损失,
1
并根据情况对联责部门进行经济考核。
5、 因扑救本单位或友邻单位火灾而使用了灭火器,有关部门应及
时报告消防工作归口职能部门(保安部),补充灭火器材。 六、 消防设施维护管理要求: 1、 消火栓应有明显标识;
2、 室内消防栓箱不应上锁,箱肉设备应齐全、完好;
3、 室外消火栓不应埋压、圈占;距室外消火栓、水泵接合器2.0m
范围内不得设置影响其正常使用的障碍物;
4、 物品的堆放不得影响防火门、防火卷帘、室内消水栓、灭火剂
喷头、机械排烟口和送风口、自然排烟窗、火灾探测器、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声光报警装置等消防设施的正常使用; 5、 应确保消防设施和消防电源始终处于正常运行状态;需要维修
时,应采取相应的措施,维修完成后,应立即恢复到正常运行状态;
6、 应按照相关标准每月进行检查、检测消防设施,并做好记录,
存档备查;
7、 自动消防设施应按照有关规定,每年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
进行全面检查测试,并出具检测报告,送当地公安消防机构备案。
2
共分享92篇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