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芦发[2013]36号芦洲乡农村网格管理员管理考核办法
芦发[2013]36号
芦洲乡农村网格管理员管理考核办法
各村、居委会:
按照县、乡有关网格化管理的要求,结合我乡实际,为
促进“三网”工作取得真正实效,按照“定员、定岗、定责”的原则,对全乡12个村、居委会76名基础网格管理员管理考核办法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实践科学发展观,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加强基层社会管理和服务体系建设,增强社区服务功能,依托社区管理体系和信息平台,让网格管理员队伍形成全面掌握实情,及时反映民情,即时解决问题,迅速化解矛盾纠纷的社区管理服务长效机
制,全面提升社区管理服务水平。
二、基础原则
管理考核坚持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日常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表彰奖励与监督约束相结合,并坚持以下三条原则:一是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二是突出重点,注重实绩的原则;三是发扬民主,群众公认的原则。
三、考核对象
全乡12个村居76名基础网格管理员。 四、考核内容及标准
(一)其他信息台帐采集、录入考核(40分) 1、实有房屋信息(10分)
考核标准:网格内实有房屋信息真实准确,居住房屋一户(套、间)一表,单位房屋一栋一表,确保不漏登、错登和重登。出租屋信息采集、录入要求出租屋地址、面积、实际出租间数,是否签订《租赁房屋合同》及租住人员信息准确真实全面。信息以《上高县社会管理信息平台》基础信息数据为准,每月新增、变更、注销不少于10条,达到上述标准得10分,每错登、漏登、重登一条扣0.5分,扣完为止。
2、实有人口(常住、寄住、未落户人口)基本信息(10分)
考核标准:网格内实有人口(常住、寄住、未落户人口)
基本信息真实准确,所有常住户口人口(包括人户分离和空挂户人员)在此居住的寄住人口和未落户常住人口每人一表,做到不错登、漏登,确保基础信息采集、录入全面真实、准确。寄住人口、未落户人口、有户无人、流出人口相对应采集录入寄住信息、未落户信息、有户无人信息和流出信息,信息以《上高县社会管理信息平台》基础信息数据为准,每月新增、变更、注销不少于10条,达到上述标准得10分,每错登、漏登一条扣0.5分,扣完为止。
3、流动人口信息采集表(10分)
考核标准:网格内流动人口基础信息真实准确,所有外县在网格居住三日以上的人员每人一表,做到不错登、不漏登,确保基础信息采集录入全面真实准确,同时还须对流动人口居住信息、登记信息、劳动信息和计生信息准确采集录入。信息以《上高县社会管理信息平台》基础信息数据为准,每月新增、变更、注销不少于5条,每错登、漏登一条扣0.5分,扣完为止。
4、两新组织信息登记表(5分)
考核标准:网格内两新组织信息采集录入真实准确,做到不错登、漏登、重登。信息以《上高县社会管理信息平台》基础信息数据为准,每月新增、变更、注销不少于5条,每错登、漏登、重登一条扣0.5分,扣完为止。
5、空巢老人、留守儿童等“特殊人群信息表”(5分) 考核标准:网格内空巢老人、留守儿童,具有肇事肇祸倾向的精神病人等特殊人群基础信息采集录入真实全面准确,做到不错登、不漏登,同时落实好特殊人群的帮扶,管控、救助等信息。信息以《上高县社会管理信息平台》基础信息数据为准,每月新增、变更、注销不少于5条,每错登、漏登、重登一条扣0.5分,扣完为止。
(二)矛盾纠纷、隐患排查和走访考核(30分) 1、矛盾纠纷、隐患排查(20分)
考核标准:网格员在网格中对矛盾纠纷、隐患进行日常排查、重点排查、专项排查,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和隐患进行收集、登记,根据事件性质、影响程度、轻重缓急向社区、街道报告,能解决的立即解决,不能立即解决的上报后及时会同有关门部门和相关人员共同解决。原则上每月每个网格不得零上报,矛盾纠纷和隐患上报不得重复或造假,没有出现因矛盾纠纷、隐患排查未到位而发生越级上访和其他事故的记20分,出现一起越级访或事故的扣10分,扣完为止。
2、入户走访考核(10分)
考核标准:网格员进行入户走访负责采集信息,了解掌握居民基本情况,社情动态及困难群体、特殊群体、重点人
员等情况,对常住人口、流动人员等提供优质服务等工作。网格员每天对走访上报服务要求事项进行登记,不得重复、造假,没有出现走访对象投诉网格员在服务意识、服务态度等方面存在问题的记10分,出现一起扣5分,扣完为止。
(三)考勤管理考核(30分)
考核标准:网格员在各单位社会管理服务站领导下开展工作,实行弹性工作制,每天到网格走访巡查,每周工作时间不少于20小时。网格员全勤得30分,缺岗一日扣10分,扣完为止。
五、考核方式
各单位社会管理服务站对网格员实行每日一评,每周一评,每月一评及年终总评比考核制度,评比实行百分制,由社会管理服务站以例会形式进行,每月考核评分情况报乡“三网”办,乡“三网”办进行核实汇总,年终总成绩是平时每月成绩的综合,90分以上为优秀,80分以上为合格,80分以下为不合格。
六、奖惩办法
乡党委、政府每年对表现优秀的网格员进行一定的物质和精神奖励,对表现较差不合格的网格员实行末位淘汰。
七、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芦洲乡农村网格管理员管理考核领导小组,由乡党委副书记、乡长冷淑梅同志任组长,副乡长晏员牯同志任第一副组长,综治办专职副主任康益民同志任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乡综治办,由康益民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
2、严格落实责任
我乡农村网格管理员管理考核工作事关芦洲“三网”工作体系建设成效,各单位特别是一把手要切实担当责任,在乡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严格按照考核标准公开、公正、公平对网格员进行管理考核,推动网格管理工作迈上新台阶。
中共芦洲乡委员会 2013年9月10日
主题词:网格 管理 考核 办法 抄 送:县综治办 芦洲乡党政办公室 2013年9月10日印发 共印30份
共分享92篇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