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2013年校运动会秩序册 - 图文
入场顺序
一、 国旗队: 二、 校旗队; 三、 彩旗队; 四、 裁判员方队;
五、 各代表队:11(1)—11(2)—11(3)—11(4)—11(5)—11
(6)—11(7)—12(1)—12(2)—12(3)—12(4)—12(5)—12(6)—12(7)—12(8)—12(9)—12(10)—13(1)—13(2)—13(3)—13(4)——13(5)—13(6)—13(7)—13(8)
入场式要求
一、 服装要求统一,一律佩带胸卡,运动员均穿运动服,运动鞋。 二、 队伍由引导员带领进行,各班领队离引导员2米,运动员离领队
2米,运动员排成四路纵队;女运动员在前,男运动员在后。保持队伍整齐。
三、 各班运动员行进时,要求步伐一致,队伍整齐,口号响亮,精神
面貌要好。
四、 各班听从指挥,服从安排。
五、 各班10月17日上午8:20在楼下水泥场整队集合。
苏州市太湖旅游中等专业学校第十七届田径运动会比赛规程
一、比赛日期:10月17日上午8:10-----18日上午11:00 二、比赛地点:校内田径场;
三、比赛年级: 2011、 2012、2013级在校学生; 四、报名办法:
每人限报2项,每项限报2人。接力项目不计个人报名项目,但必须由本班学生中产生。 五、竞赛办法:
采用国家体委最新审定的田径竞赛规则及规程执行。如果项目报名不足8人,采用一次性决赛,按成绩排列名次,如成绩相等,名字并列,无下一名次,分值相加除以2计算。男子跳高120CM起跳,女子跳高100CM起跳,男子按5、5、4、3加四次,女子按4、4、3、3加四次,以后每次加2CM。接力项比赛前各班体育委员报至检录处。运动员凭号码布和胸卡比赛:运动员因伤病不能参加比赛必须凭医务室的证明向大会竞赛组办理请假手续,否则按弃权论,扣该班级团体总分10分,未经允许不得替换运动员,替换的队员个人参赛项目不得超过2项,如发现违反本规程扣该班级团体总分10分。
六、积分计算方法:
团体名次,分班级团体总分、班级男、女团体总分分别计算团体总分,各取前六名,总分以各班的运动员在各项比赛中的得分之和计算;总分多者名次列前,如总分相等,则以获得第一名个数排列,以此类推。单项名次,各组单项录取前六名,按8、6、5、4、3、2计小分,凡报名不足六人的单项则递减一名次录取,名次分值不变。凡破记录的运动员,追加10分。 七、本规程解释、修改权属体育组,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裁判员名单
总裁判长:谢炳芳
竞赛裁判长:施葛英 武 权 检录裁判长:鲁家驹
检录主裁判:陆晴琦 郁春林 蒋帅
检录员:徐喆俊 郁敏毅 郭宏杰 汤志君 沈阳阳 楼梦芸 09(3)
顾志远 李嘉俊 11(7)
主发令员:吴维
发令员:马晓春 倪 明 11(7) 计时主裁判:黄卫峰
计时员:庞 菲 滕夏颖 黄梦娇 钟丽瑶
李梦婷 孙雅芳 张海红 任婷婷 09(3)
终点主裁判: 王俐敏
终点裁判员: 陈梦莲 侍冰冰 周晓芳 仲 婷
顾雨薇 费 敏 吴雅静 曹霞兰 09(3)
田赛裁判长:唐俊峰 陈 雷 跳高主裁判:王红军
跳高裁判员:徐建妹 符国新 查霞琴 吴鹤芳 赵燕萍 孙晓敏 李梦珠
黄雅倩 徐 婷 09(3)
胡海霞 花 琴 12(10) 跳远主裁判:张 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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