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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河治理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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堤岸护坡施工承包合同
发 包 方: 承 包 方: 签订地点:*****市*****区****乡****村****河治理项目部 签订日期: 2015年**月**日
***市(***区)***河治理工程堤岸护坡
施工承包合同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等法律法规之规定,经甲、乙双方自愿友好协商一致,就乙方承包甲方***市(***区)大泥河治理工程堤岸护坡所涉及相关事宜,共同达成如下合同条款,双方严格遵守执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市(***区)大泥河治理工程堤岸护坡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
2、工程地点:***市***区***乡***村
3、工程内容:甲方指定范围内河堤岸混凝土护坡加固工程,内容包括:施工面夯实平整、脚手架搭设和拆除、土工布铺设、混凝土拌合浇筑、PE泡沫板伸缩缝设置、直径75的排水管布设、护坡混凝土养护等全部护坡施工内容。
4、承包方式:乙方包工包料、机械设备、材料场内转运、工期、质量、安全等。 二、施工工期
总工期 60天(从开工之日起至总工程完工之日止),开工日期以甲方通知为准。
本合同工期如遇设计变更、不可抗力因素以及非乙方原因的停、窝工时,工期经甲方签证后可顺延。 三、承包单价
1、本工程价款实行综合包干价:***万元。
2、上述综合包干价包括:乙方为实施本工程所需的全部人工材料费、机械设备及燃油费用、各项措施费、材料下车场内运输,设备进出场费、以及乙方负责施工现场安全、施工现场协调管理和维护所需全部费用,以及利润等。
3、前述综合包干价确定后,在包干价范围内,本合同不再执行与工程计价有关的定额及文件,也不再因市场人工及材料等费用的涨跌而进行调整,乙方更不得以亏损等为由要求甲方增加合同价款,相关可预见及不可预见的一切合同风险已经合同各方预见。
四、工程量计量及计量方法
本工程结算工程量暂定为****m2(混凝土总浇筑量****m3),超出合同外的工程量以甲方现场验收工程量为准,最后按比例计算并进行追加工程价款。 五、工程款支付
1、乙方按甲方要求完成本合同指定的一段堤岸护坡(本工程共分三段),并经业主、监理及甲方确认工程合格后付本段工程总造价的90%,三段堤岸护坡全部施工结束后,并经业主、监理及甲方确认工程合格后再支付总合同价款的95%(乙方收款前应向甲方出具民工工资已付清、工程及与工程有关的事务已处理完毕的书面承诺)。
2、如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暂停工程款的支付直至乙方违约行为消除或取得甲方书面谅解之日止。如乙方的违约行为属于根本性违约的,甲方有权视情节减少或全部拒付工程款。 六、双方职责 (一)甲方职责 ?
甲方派驻工地代表:全权负责本工程施工中的一切事
宜。 ?
负责对乙方所施工的质量、安全、进度、文明施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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