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废物管理的实施方案(1)
检查,不留死角(1月11日前完成)。并于1月12日前将工作总结(包括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存在主要问题、整改措施、案件查办、责任追究和下一步工作安排等)报县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卫生局305室)。联系人:谢宏奎,联系电话:88765243,邮 箱:sywsj123456@163.com。
(四)检查验收阶段(2012年1月12日—16日)。做好相关准备,进行实地检查验收,形成长效管理机制。
七、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
各单位、各部门都要充分认识到加强医疗废物管理是《传染病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和义不容辞的职责;对于保证医疗质量,防止疾病传播,保护环境,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意义重大。要从思想和行动上高度重视医疗废物管理工作,积极、自觉、主动做好这项工作。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要高度重视医疗废物管理工作,切实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确保医疗废物专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突出重点,狠抓落实。
要按照国家和县专项行动方案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着力解决医疗废物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难点问题以及重大安全隐患的问题。要加大监督执法力度,努力实现行动目标。
加强对专项行动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保证各项任务落到实处,真正做到整改措施落实到位、案件查处到位、责任追究到位、长效管理机制建立到位,专项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三)加大力度,依法查处。
县卫生监督所要加大工作力度,加强监督检查,特别是做好重点地区、重点机构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责令限期整改,依法严肃查处。把工作重心下移,从基层抓起,重点检查一级以下医疗机构。凡涉及环保、工商、质检等其他部门监督职能的要及时沟通移交,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标本兼治,健全机制。
按照整顿和规范相结合、专项行动和日常监管相结合的原则,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各医疗机构要严格执行医疗废物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强化医疗废物管理。对此次医疗废物处置工作不到位的单位,对该单位《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暂缓校验,以确保医疗废物长效管理机制落实到位。
(五)加大宣传,营造氛围
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大力开展医疗废物识别、防护知识和处置原则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人民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增强医疗机构和医务人
员的自觉性。同时,要广泛宣传医疗废物整顿专项行动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加大对检查中一些违法违规行为的曝光力度,将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重大案件查处情况等通过媒体发布,形成强大的舆论声势,营造专项行动的社会氛围,动员全社会参与,震慑医疗废物管理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加强社会监督,鼓励广大群众举报、投诉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的违规行为,形成自觉遵守、人人监督的良好氛围。县医疗废物整顿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设立举报电话:0527—88765243(医政科)、0527—85292636 (卫生监督所)。
泗阳县卫生局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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