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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事故主要原因:
项目经理部安全管理有漏洞,安全规章制度不齐全,船舶码头管理人员职责不清,现场安全监管不到位,发生事故前后项目处于无人指挥状态,驾船者违章行船偏离航线,逆水角度不符合规定而引发事故。
2、事故性质
本次事故属于责任事故。该项目经理部安全管理有漏洞,安全规章制度不齐全,重点部位安全控制措施和手段不到位,项目领导不在岗的情况下没有指派专人负责,同时,缺乏对船舶等特种设备及其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管理,导致事故发生。
3、主要责任
(1)船舶驾驶员擅自违反操作规程驾驶船舶是引发事故的直接责任者。 (2)项目主要负责人失位,导致现场处于无人指挥状态,加之,该项目安全规章制度不齐全,管理职责不清,各项安全措施不落实等情况。因此,项目主要负责人应负主要领导责任。公司主要负责人对安全工作以及项目主要负责人疏于管理,负全面领导责任。
(四)事故的预防对策
1、根据施工过程,全面进行危险源辨识和重大危险源评价工作。并针对重大危险源制定详细的安全控制措施,明确相关人员的职责。渡口码头,船只使用、出行应建立安全管理控制程序。
2、项目经理部建立领导值班制度,并认真执行。
3、渡口码头等重点部位应有项目派出的管理人员现场监控。 4、进行全员安全培训教育,经考核合格方准上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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