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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焚烧车间焚烧炉烟气净化系统的废液。
针对不同的废水来源,废水的处理方法有物理化学法和生物化学法。
4.2.5危险废物预处理分类
进入预处理基地的危险废物预处理分类见表:
车间名称 综合利用车间 废物名称 废卤化有机物 废有机溶剂 含铜废液 其它可利用废物 相态 液态 处理量(吨/年) 500 液态 1500 液态 1000 液态 液态 液态 液态 1000 物化车间 (有机工段) 物化车间 (无机工段) 含有机溶剂废液 废乳化液 溶剂表面处理废物 混合酸类表面处理废物 含Cr废物 废酸 废酸 废碱 无机氰化物废物 含氰废物 液态 5000 液态 固态 7500 液态 液态 2500 固态 固态 固态 固态 1000 固态 固态 固态 固化车间 含Cr废物 含Cu废物 含Zn废物 含Pb废物 含F废物 其它废物 合计 10000 4.3焚烧处理 4.3.1焚烧规模
根据某市危险废物和有害废物的产生量和性质,结合工程资金筹集情况工程分期实施性况,初步确定焚烧设备焚烧能力为1万吨/年,分两期实施,一期为医疗垃圾焚烧处理,处理能力为200kg/h,二期为可燃固体、液体焚烧处理,处理能力为800 kg/h。 4.3.1.1危险废物焚设施
适合于焚烧处臵的危险废物包括:医药废物、废药品(药物)、农药和除草剂废物、含有机溶剂、精(蒸)馏残渣、废油漆(颜料)(涂料)、有机树脂类废物、感光材料废物、有机磷合化废物、有机氰化物废物、含酚废物、含醚废物、卤化有机溶剂废物、有机溶剂废物、含多氯苯并呋喃废物、含有机卤化物废物。 4.3.1.2焚烧处理的特点
某市产生的危险废中有相当数量的可燃性危险废物。焚烧是处理有机废物最有效的办法。焚烧法处理可燃性危险废物 的特点可以归纳为:
可以彻底消灭有毒有害物质,燃烧过程中产生的气体和烟尘经处理后达到排放要求,无害化程度高;减容减量效果显著;
焚烧烟气体所携带的热能可以通过废热锅炉转化为蒸汽加以利用,也可以利用余热进行发电,有利于实现废物处理的资源化;焚烧设施占地面积小,有利于节省土地资源。 4.3.1.3设计原则
在废物量和种类变化较大的情况下进行焚烧炉的工程设计时,需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确定焚烧炉型和处理工艺,以尽可能地保证焚烧炉具有良好的适应性和焚烧效果。
结合某市危险废物的产生现状及特性,在焚烧系统设计过程中,充分考虑到体现当前国内外处理技术水平,做到工艺新、投资省、能耗少、成本低、运行可靠、管理方便。
根据项目建设的要求,既要确保焚烧炉满足处理规模,又要具有消纳一定数量的有机溶剂有机机液体废物的能力,建议选用具有两个燃烧室的焚烧炉。
在炉膛的一燃室、二燃室结构设计中要针对此类废物特殊的燃烧特点进行设计,废气、废渣经处理后达到相应的环保标准要求,水循环使用,尽可能地节省基建投资和降低运行费用。 4.3.1.4设计指标
危险废物焚烧炉的最大处理能力为20t/d,分两期建设,一期为10 t/d
占地面积30,000m2。 处理指标:
焚烧残渣热灼量≤5%; 无害化程度≥99.99%
废水、废气、废渣及噪音经处理好达到相应环保标准要求。 4.3.1.5焚烧特性分析
Ⅰ、根据某市各类危险废物产生量的数据,可燃性危险废物主要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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