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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广播电视节目奖 奖项设置及规范
各省市广电协(学)会:
现将优秀广播电视节目奖评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预备通知如下,请认真准备。如有新的评选要求,将另行通知。
一、奖项设置
2013年度江苏省优秀广播电视节目奖共分四项,即江苏广播电视新闻奖(含广播新闻奖、电视新闻奖、广播电视彩虹奖、广播社教节目奖、电视社教节目奖、广播电视报刊新闻与专稿奖),江苏广播文艺奖(含广播剧奖、广播文艺奖),江苏电视文艺奖(含电视剧奖、电视文艺奖)、江苏广播电视播音与主持作品奖。
二、评奖时间
各奖项评选时间拟定为:江苏广播新闻奖、江苏电视新闻奖、江苏广播电视彩虹奖2月份;江苏广播社教节目奖、江苏电视社教节目奖、江苏广播剧、广播文艺奖3月份;江苏电视剧奖、江苏电视文艺奖、江苏广播电视播音与主持作品奖、江苏广播电视报刊新闻与专稿奖4月份。
三、评奖项目
(一)江苏广播新闻奖
1、短消息(主创人员2人以内):1分30秒以内。 2、长消息(主创人员2人以内):4分钟以内。 消息是指迅速报道新闻事实的新闻作品。
要求:新闻性强、时效性强、语言文字简明扼要,表述准确,逻辑清晰,有完整的新闻要素。
3、连续(系列)报道(主创人员6人以内):单件作品不少于三集,每集8分钟以内。超过三集的,报首、中、尾三集及文字稿和其它各集的目录。
连续报道是指围绕正在发生的新闻事件连续播出的“跟踪式”报道。系列报 道是指围绕某一主题或已经发生的新闻事件等所做的多角度、多侧面报道,作品策划性强,单件作品间关联性突出。跨年度播出的作品,按作品播出结束时的年
1
度申报。
要求:主题鲜明,结构完整,报道全面,有深度。
4、评论(主创人员4人以内):含一般性评论节目(15分钟以内)、新闻评论性专稿(20分钟以内)。
评论是指对社会关注的新闻事件、热点话题、社会现象等进行事实分析和说理的新闻作品。
要求:观点鲜明,论点正确、有新意,论据准确,分析深刻,论证精辟,论述有力,具有广播特色。
5、专题(主创人员4人以内):20分钟以内。
专题是指从不同角度报道、分析同一新闻事件、新闻人物、社会现象的新闻作品,包括深度报道、解释性报道、调查性报道、新闻特写等。
要求:主题鲜明,材料典型,事实准确,结构合理,语言生动,有细节,有深度,音响运用得当,有感染力。
6、优秀栏目(主创人员6人以内):时长不限。
栏目是指有共同特征(同类主题、题材、体裁)的新闻报道版块,连续播出一年以上,有固定名称、标识、开始曲。
要求:内容选择与栏目定位、播出时段相适应;形式新颖,特色鲜明,编排制作精良,社会影响较大。
每套参评材料包括:
(1)栏目介绍(包括创办时间、所在频率、首播时段、播出周期、栏目定位、板块组成、主要特色、安全播出情况、社会效果等,1000字以内)。
(2)栏目所覆盖地区收听率或目标听众占有率、满意度排名等。 (3)本年度播出的10个重大选题。
(4)上、下半年各一档代表作节目光盘及文字稿。
7、现场直播(主创人员8人以内):时长不限。超过60分种的,送开头60 分钟和结尾5分钟作品。
现场直播是指与重大新闻事件或突发事件的发生和发展同步采集现场信号并播出,集现场报道、背景介绍、事态分析等于一体的新闻作品。新闻现场音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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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号为直播主体,采用音响资料时长不超过整个作品时长的1/3。同等条件下,现场信号为本台自采的占优。对同一新闻事件进行的间断性直播选取其中1个完整直播段参评。本评选项目不包括纪念会、报告会、文艺演出、工程庆典、剪彩仪式、活动开幕式和以演播室直播谈话等为主体的作品。
要求:主题重大,策划周密,能够全面迅速准确地采集与传播新闻现场的重要信息,导播调度合理,主持应变机敏,音质清晰。
每套参评材料附整档节目文字稿及1000字以内的直播方案,突发性现场直播,附直播流程。
8、访谈节目(主创人员6人以内):60分钟以内。
访谈节目是指主持人与嘉宾就公众关注的新闻人物、新闻事件、热点话题进行讨论的谈话节目和新闻人物访谈作品,主持人与嘉宾现场交流谈话时长不少于整个作品时长的2/3。
要求:选题恰当,时效性强;嘉宾有代表性、权威性;谈话主题集中,脉络清晰,结构完整;谈话内容与节目定位、播出时段相适应;语言简洁生动、流畅准确;主持人提问、转承自然得当,对现场节奏把握适度;背景资料运用得当。
参评数额
各市协(学)会8个,每项报送1件;省广电总台11个,每项报送1件,其余3个选择强项报送。
(二)江苏电视新闻奖
1、短消息(主创人员2人以内):1分30秒以内。要求同广播新闻奖短消息。 2、长消息(主创人员2人以内):4分钟以内。要求同广播新闻奖长消息。 3、连续(系列)报道(主创人员6人以内):要求同广播新闻奖连续(系列)报道。
4、评论(主创人员4人以内):20分钟以内。要求同广播新闻奖评论。 5、专题(主创人员4人以内):20分钟以内。要求同广播新闻奖专题。 6、优秀栏目(主创人员6人以内):要求同广播新闻奖优秀栏目。 7、现场直播(主创人员8人以内):要求同广播新闻奖现场直播。 8、访谈节目(主创人员6人以内):要求同广播新闻奖访谈节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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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评数额
各市协(学)会10个,每项报1件,其余2个选择强项报送;省广电总台22个,每项报2件,其余6个选择强项报送。
(三)江苏广播电视彩虹奖
对外广播电视节目是指供国外受众收听收看的广播电视节目。
要求:作品内容体现我外交政策方针,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核心利益,增强中国声音,表达中国立场,传播中华文化和改革开放成就等;尽量适应境外受众视角和欣赏习俗,针对性、实效性、吸引力、亲和力较强,传播效果较好,注重作品落地率。
对外广播节目
1、消息:含长、短消息(主创人员2人以内),连续(系列)报道(主创人员6人以内)。要求同广播新闻奖长短消息、连续(系列)报道。
2、评论(主创人员4人以内):要求同广播新闻奖评论。
3、专题(主创人员4人以内):含新闻专题、社教专题,题材不限。要求同广播新闻奖专题。
4、文艺节目:含音乐节目(主创人员4人以内)、文学节目(主创人员4人以内)、戏曲〃曲艺节目(主创人员4人以内)、综艺节目(主创人员6人以内)。要求同广播文艺奖。
参评范围
1、在中国国际广播电台、金陵之声广播电台等外宣平台播出的节目。 2、与中国国际广播电台合办播出的节目(含地、市台与国际台合办的节目)。 3、向国外电台寄送、传送或通过互联网向海外传送的节目。送评时要注明播出电台名称、使用语言、播出时间。
4、同国外电台合办的节目。指国内电台与国外电台合办直接播出,且我方为第一创作单位的节目,需注明合办电台名称、使用语言、播出时间。
参评数额
各市协(学)会5个、省广电总台5个,每项报1件,其余1个选择强项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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