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黑龙江多宝山铜业股份有限公司皮带输送机招标文件100523 - 图文
下列合同特殊条款是合同一般条款的补充和修改。如果两者之间有抵触,应以特殊条款为准。
1、定义:
(1)买方:本合同买方系指:黑龙江多宝山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2)卖方:本合同卖方系指:(本项目招标的中标方)
(3)现场:本合同项目下设备安装和运行地点在:黑龙江多宝山铜业股份有限公司矿区。
6、交货方式:
6.1合同项目下的设备交货方式为现场安装调试合格,符合使用单位要求交货。 9、付款方式和付款条件: 9.1合同总价按照以下约定支付
(1)预付款:合同总价值的 20 %(即 元),在本合同生效后 5 个工作日内由买方向卖方支付。
(2)到货数量、外观验收合格款:合同总价的 30 %(即 元),在到货验收数量、外观验收合格并签署《设备到货验收数量、外观、重量(需称重的)结论单》后5个工作日内由买方向卖方支付。
(3)安装调试验收合格款:合同总价的 40 %(即 元),在安装调试后确定设备符合买方招标文件的生产技术要求并没有发现质量问题并签署了《设备安装调试验收结论单》后,买方通知卖方开具17%的增值税发票,在买方收到增值税发票后的5个工作日内向卖方支付,如有卖方延迟交货的在此次付款时扣除延迟交货的违约金。
(3)剩余10%设备款(即 元),作为质量保证金,在质量保证期满且双方无异议的情况下,买方向卖方支付。
9.2支付方式
双方同意本合同货款以人民币结算,本合同所涉款项均以 电汇 方式汇入本合同指定的银行账户。
收款单位: 银行账号: 开户银行: 9.2付款方式和付款条件的修改由投标方提出,并作为评标的依据。 10、技术资料:详见“三、招标设备技术规范及数量” 11、质量保证:详见合同一般条款11 12、检验:详见合同一般条款12 12.2检验规则:
12.3监造:当合同数额价值较大买方认为有必要时可派员监造。
18、履约担保:详见投标人须知第15条和第35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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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合同格式
项目供货合同
合同号: 日期: 签约地:
合 同
(以下简称“买方”)和 (以下简称“卖方”)同意按下述条款签署本合同(以下简称“合同”): 1、合同文件
下述文件组成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招标设备及技术规范 (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2)合同一般条款 (招标文件第四部分) (3)合同特殊条款 (招标文件第五部分) (4)填写完毕的投标书 (投标文件)
(5)开标一览表/投标价格表 (投标文件) (6)设备说明一览表和设备符合
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 (投标文件) (7)规格偏离表(如果有的话) (投标文件) (8)合同条款的补充文件及附件 (如果有的话) 上述文件优先顺序由下至上。
1、 合同范围和文件
本合同范围和条件应与上述规定的合同文件一致。 2、 设备和数量
本合同项下所供设备和数量详见设备说明一览表。 3、 合同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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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 。其分项价格详见投标价格表。 4、 支付条件
货款的支付条件为:见合同特殊条款。 5、 交货时间和交货地点
本合同项下的设备交货时间:见招标设备一览表 交货地点:黑龙江多宝山铜业股份有限公司矿区。 6、 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买 方 卖 方
单位名称(章):黑龙江多宝山铜业股份 单位名称(章): 有限公司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地址:黑龙江省嫩江县多宝山镇 地址: 邮政编码:161416 邮政编码:
电话:0456-7595567 传真:0456-7595555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黑龙江省黑河市农行新兴支行 开户银行: 账号:08-810101040010452
账号:
纳税人地址:黑龙江省嫩江县多宝山镇 纳税人地址: 纳税人识别号:231190781936943 纳税人识别号: 日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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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招标编号:
投标文件格式
品 目 号: 投 标 人: 全权代表: 日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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