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2012暑期社会实践文件
关于开展2012年辽宁省大中学生暑期 社会实践与社会观察活动的通知
(征求意见稿)
各市委宣传部、文明办,团市委(省直机关团工委),市教育局,市学联:
为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在纪念建团9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实践育人工作的若干意见》精神,充分发挥社会实践作为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重要途径的优势,进一步引导广大青年学生为“十二五”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作贡献,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中共辽宁省委宣传部、辽宁省精神文明建设活动办公室、共青团辽宁省委员会、辽宁省教育厅、辽宁省学生联合会决定,今年暑期继续组织开展辽宁省大中学生暑期社会实践与社会观察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青春九十年 报国永争先 二、活动内容
2012年辽宁省大中学生暑期社会实践与社会观察活动坚持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引导青年学生关注我省各项民生事业,围绕辽宁“十二五”期间整体工作目标和任务及辽宁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的重要工作领域,开展力所能及的社会实践和社会观察活动,使广大青年学生在参与活动的过程中受教育、长才干、做贡献。今年全省将组建400支省本级社会实践与社会观察重点团队(名额分配见附件1)和40-60支省本级社会实践与社会观察示范团队(采取课题研究方向申报制,课题研究方向及各市名额分配情况见附件2)。省本级重点团队各类别如下:
1.百支大中学生科技支农支医服务团。重点发挥农业类和科技类院校大中学生志愿者的学科专业优势,组织学生根据基层需求情况选择服务地,到农村为农民实地开展生产技术指导,解决农民遇到的实际问题,利用农技
1
站或农业广播电视学校为农民和农技人员开展各种实用技术的集中培训;加强与帮扶县农业部门的合作,对接当地农业主导产业科技需求,开展农业科技培训、农业技术推广、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和农业科技咨询服务;促进各高校与帮扶县建立长期合作机制,有条件的团队可带项目、带技术、带信息到基层,把帮扶项目落实到乡镇,支持乡镇团的工作。重点发挥医学院校和综合型大学医学专业大学生志愿者的作用,帮助农民全面了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改革的政策和具体内容,开展流行性疾病防治宣传,基本医疗卫生知识普及活动,为农民进行健康普查和常见病治疗,捐送部分药品和医疗器械。
2.百支大中学生国情省情考察与政策宣讲服务团。组织学生深入基层广阔天地,考察了解国情省情民情,切身感受“十二五”开局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成就,向基层干部群众广泛宣传“十二五”规划的主题主线、目标任务和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具体规划和举措,发挥统一思想、鼓舞精神、凝聚力量的积极作用。动员学生发挥知识技能优势,为基层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产业布局调整、城镇建设规划、社会管理改进等提供智力支持和服务,为我省“十二五”做贡献。
3.百支大中学生文化宣传服务团。组织大中学生暑期文艺演出队,精心编排基层人民群众喜闻乐见、贴近基层生活实际的文艺节目到农村巡回演出,丰富基层群众的文化生活。组织学生在基层开展党史宣讲、爱国歌曲合唱等丰富多彩的活动。整合社会资源开展图书捐赠活动,巩固乡村图书站(室)建设,通过开展读书活动和文明新风宣传,传播科学知识、倡导健康生活方式。
4.百支大中学生教育帮扶服务团。组织学生深入基础教育薄弱、教育资源匮乏、留守农民工子女相对集中的乡(镇)村学校等开展支教服务活动。为当地中小学生特别是留守农民工子女提供课程教授、学业辅导、亲情陪伴、文体活动、爱心捐赠等志愿服务;开展与当地教师的交流分享活动,促进基层师资水平的提高;探索高校与落后地区学校结对帮扶的长效机制。与高校基层团干部挂职工作相结合,根据实际情况开展关爱留守儿童、文化演出、
2
社会调查等实践服务活动
三、活动安排
2012年辽宁省大中学生暑期社会实践与社会观察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下发文件,完成招募及相关准备工作(6月底—7月中旬) 各市各单位要在《通知》要求的基础上,结合本地实际,协调有关部门认真做好有关组织工作。各校团委要通过团市委申报省本级重点团队和示范团队。省本级示范团队须按照《通知》中确定的10个课题研究方向及各市名额分配要求,经由各团市委(省直机关团工委)汇总后进行申报(附件2所列课题研究方向之外的课题,不得申报省本级示范团队)。各团市委(省直机关团工委)应于指定时间内(具体时间见后文),将其所在地各校申报省本级重点团队、示范团队名单报至团省委学校部。
第二阶段:全省暑期社会实践与社会观察活动全面开展(7月中旬—8月下旬)
1.各市各校的暑期社会实践与社会观察活动团队要按照全省统一主题,有针对性地开展实践观察活动,并实行信息(简报、图片)随时上报制度。
2.省本级将不定期地对各市、各校的暑期社会实践与社会观察活动进行检查和督导,并对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宣传。
第三阶段:总结阶段(9月中旬—10月中旬)
2012年辽宁省大中学生暑期社会实践与社会观察活动结束后,省本级将对今年的活动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并对2012年辽宁省大中学生暑期社会实践与社会观察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单位、团队和个人在全省范围内进行通报表扬。
四、活动方式
1.重点组队。要坚持“受教育、长才干、做贡献”的原则,按照上述活动内容及附件1中规定的各市重点团队名额分配情况进行组队。各市各校亦可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在上述规定的活动内容之外开展暑期社会实践与社会
3
观察活动。
2.分散活动。各市各校要在重点组队开展活动的同时,对不能参加统一活动的学生提出明确要求,通过开展“办一件有意义的事”、“提一个合理化的建议”、“交一份有价值的报告”等活动,将更多的大中学生纳入到暑期社会实践与社会观察活动中来。
五、工作要求
1. 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开展大中学生暑期社会实践与社会观察活动是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青年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帮助他们在实践中深刻理解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重大意义,全面、客观认识社会的有效途径,也是发挥大中学生智力优势,为辽宁“十二五”做贡献。各市各校及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这项活动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领导,抓好落实;要把安全保障工作放在各项工作的首位,本着“因地制宜、量力而行”的原则组织开展本地暑期社会实践与社会观察活动。
2. 突出重点,讲求实效。各市各校要围绕全省活动主题,按照“按需设项、依项组团、双向受益”的工作要求,深入调研,掌握基层需求,据此设计活动内容,选拔相关专业的学生组建团队,并开展必要培训,增强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在活动中,带队老师要负起责任,加强指导,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完善活动的内容和形式,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切实为群众提供服务;在暑期集中活动后,要以多种形式,组织青年学生总结经验,交流心得体会,及时反馈信息。对于暑期活动中一时未能解决的问题,回到学校后要进一步整合力量,继续攻关,使暑期社会实践与社会观察活动收到实实在在的效果。
3.注重建设,完善机制。要把暑期社会实践与社会观察活动纳入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青年学生思想道德教育工作体系,适当扩大活动覆盖面,建设稳定的实践基地和长效机制,力争使每一名大中学生在学校期间至少参加一次(为期一至两周)社会实践与社会观察活动。
4.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市各校要加大对大中学生暑期社会实践和社
4
共分享92篇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