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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3版 设备使用保养管理规定
1. 目的
为搞好部门工作管理,实现日检,周检,月检的有效落实,科学管理和提高修复能力水平和个人素养,维护保障设备正常运行,保障游客的安全和体验效果,提高服务质量和设备完好率,特制订本制度。 2. 适用人员
技术中心所属员工 3. 主题内容与范围
为搞好项目设备维护及保养工作,更好的满足和保障游客的安全和体验效果,保障设备的使用率和完好率,促进和加强全体员工正确使用和保养设备的意识和能力,提升技术中心设备基础管理工作水平,同时加强维护人员对设备使用,维护保养的监督管理职能,划清各级人员对设备使用维护及保养的职能,明确设备检查考核方法,以及处罚不良现象的原因和处罚标准。 4. 维护人员职责
负责对上级领导安排的工作任务,积极高效的完成。 负责对上级领导的临时借调工作积极配合参与。 负责对项目设备操作人员正确使用操作进行指导和培训。 负责检查和监督设备操作人员正确的使用和考核。
负责对日检、周检、月检的有效进行,并做好相关记录和故障处理。
负责协助游客中心进行应急演练,并做好记录。
负责对设备故障和安全隐患的修复和整改。 负责对设备及维修间物资和工具的管理、清洁。
负责对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和设计漏洞及时提出修改方案并进行相关修改,并真实记录。
负责严格执行设备责任人制,维护人员应熟悉和掌握设备性能,结构工作范围、润滑方式、润滑位置、润滑周期、安全操作应急操作等,一系列设备保养技术,使设备清洁安全健康运行。 严禁长时间离开工作岗位,严格执行设备操作规程,发现不符合安全规定的情况,立即停止或阻止,发现重大安全问题及时上报和处理。 5. 设备故障的鉴定和处罚
1. 设备维护应责任到人,保养维护不到位,发生故障视情况严重性处以50-200元罚款。100元及100元以下罚款在罚款单下达5天内(以第5天下班为截止时间),直接将罚款交给部长,超过5天不足10天翻倍罚款以第10天下班为截止时间),超过10天直接在工资中扣除。
2. 未发生故障,但由主任及主任以下,班长及班长以上管理人员巡查,发现的不明显维护保养不到位,处以设备维护责任人50元罚款 。
3. 未发生故障,但由主任及主任以下,班长及班长以上管理人员巡查,发现的明显维护保养不到位,处以设备维护责任人100元罚款 。
4. 未发生故障,但由主任以上管理人员或省市级质检人员巡查,发现的不明显维护保养不到位,处以设备维护责任人150元罚款 。
5. 未发生故障,但由主任以上管理人员或省市级质检人员巡查,发现的不明显维护保养不到位,处以设备维护责任人200元罚款 。
6. 班组长安排的工作任务,要求按时完成,并作出反馈。连续两次不能按要求按时完成,进行警告处分,三次警告无效,进行请辞。
7. 在面客区不穿工作服,每月前两次以警告处分,三次及以上按50元/次,
8. 连续4次,检查无安全隐患和无明显管理漏洞,或受到表扬,可以免费申请去方特KTV一次。
9. 连续6次,检查无安全隐患和无明显管理漏洞,或受到表扬,奖励200元。
10. 班组得到主任以上管理人员或省市级质检人员的表扬,奖励班组200元。
11. 个人责任区,保养维护到位,连续一季度无重大安全事故,奖励责任人50元。
技术中心 2012.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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