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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 术 规 范 ︵JGJ 202 ︱2010 ︶ 外挂防护架 6.3.4 外挂防护架 6.5.1 外挂防护架 6.5.7 外挂防护架 6.5.10 外挂防护架 定位装置防止三角臂转动。 每一处连墙件应至少有2套杆件,每一套杆件应能够独立承受架体上的全部荷载。 防护架的提升索具应使用现行国家标准《重要用途钢丝绳》GB8918规定的钢丝绳。钢丝绳直径不应小于12.5㎜。 当防护架提升、下降时,操作人员必须站在建筑物内或相邻的架体上,严禁站在防护架上操作;架体安装完毕前,严禁上人。 防护架在提升时,必须按照“提升一片、固定一片、封闭一片”的原则进行,严禁提前拆除两片以上的架体、分片处的连接杆、立面及底部封闭设施。 6.5.11 在每次防护架提升后,必须逐一检查扣件紧固程度;所有连接扣件拧紧力矩必须达到40Nm~65Nm。 外挂防护架 7.0.1 专项施工方案 7.0.3 专业承包资质 8.2.1 吊篮验收 标准名称 条款及其 关键词 5.2.2 制动距离 5.2.3 上下限位 5.2.4 钢丝绳 工具式脚手架安装前,应根据工程结构、施工环境等特点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应经总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审核后实施。 总承包单位必须将工具式脚手架专业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专业队伍,并应签订专业承包合同,明确总包、分包或租赁等各方的安全生产责任。 高处作业吊篮在使用前必须经过施工、安装、监理等单位的验收,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吊篮不得使用。 条 文 内 容 吊篮制动器必须使带有动力试验载荷的悬吊平台,在不大于100㎜制动距离内停止运行。 吊篮必须设置上下行程限位装置。 吊篮的每个吊点必须设置2根钢丝绳,安全钢丝绳必须装有安全锁或相同作用的独立安全装置。在正常运行时,安全钢丝绳应顺利通过安全锁或作用相同的独立安全装置。 5.2.6 吊篮必须设有在断电时使悬吊平台平稳下降的手动滑降装置。 手动滑降装置 5.2.7 抗倾覆力矩 5.2.8 抗倾覆力矩 5.3.5 制动距离 5.4.3.1 传动系统 5.4.3.3 制动器 5.4.3.5 闭锁装置 5.4.5.1 安全锁 在正常工作状态下,吊篮悬挂机构的抗倾覆力矩与倾覆力矩的倾覆力矩的比值不得小于2。 钢丝绳吊点距悬吊平台端部距离应不大于悬吊平台全长的1/4,悬挂机构的抗倾覆力矩与额定载重量集中作用在悬吊平台外伸段中心引起的最大倾覆力矩之比不得小于1.5。 吊篮中承受静力试验载荷时,制动器作用15min,滑移距离不得大于10mm。 提升机传动系统在绳轮之前禁止采用离合器和摩擦传动。 提升机必须设有制动器,其制动力矩应大于额定提升力矩的1.5倍。制动器必须设有手动释放装置,动作应灵敏可靠。 手动提升机必须设有闭锁装置。当提升机变换方向时,应动作准确,安全可靠。 安全锁或具有相同作用的独立安全装置的功能应满足:a)对离心触发式安全锁,悬吊平台运行速度达到安全锁锁绳速度时,即能自动锁住安全钢丝绳,使悬吊平台在200㎜范围内停住;b)对摆臂式防倾斜安全锁,悬吊平台工作时,纵向倾斜角度不大于8度,能自动锁住并停止运行;c)安全锁或具有相同独立安全装置,在锁绳状态下应不得有任何下滑现象。 高 处 作 业 吊 篮 ︵ GB 19155 ︱2003 ︶ 5.4.5.2 安全锁承受静力试验荷载时,静置10min,不得有任何滑移现象。 安全锁试验 5.4.5.6 安全锁 标定期
安全锁必须在有效标定期限内使用,有效标定期限不得大于一年。 5
标准名称 高 处 作 业 吊 篮 ︵ GB 19155 ︱2003 ︶ 条款及其 关键词 5.4.6.2 钢丝绳 安全系数 5.4.6.6 安全钢丝绳 5.4.7.4 绝缘电阻 5.4.7.5 电气保护装置 5.4.7.6 急停按钮 条 文 内 容 钢丝绳安全系数不应小于9。其值按公式(3)计算:n=S1a/W;式中:n-安全系数;S1-单根钢丝绳最小破断拉力;a-钢丝绳根数;W-额定载重量、悬挑平台自重和钢丝绳自重所产生的重力之和。 安全钢丝绳必须独立于工作钢丝绳另行悬挂。 带电零件与机体间的绝缘电阻不应低于2MΩ。 电气系统必须设置过热、短路、漏电保护等装置。 悬吊平台上必须设置紧急状态下切断主电源控制回路的急停按钮,该电路独立于各控制电路。急停按钮为红色,并有明显的“急停”标记,不能自动复位。 雨天和雪天进行高处作业时,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滑、防寒和防冻措施。凡水、冰、霜、雪均应及时清除。 对进行高处作业的高耸建筑物,应事先设置避雷设施。遇有六级以下强风、浓雾等恶劣气候,不得进行露天攀登与悬空高处作业。暴风雪及台风暴雨后,应对高处作业安全设施逐一加以检查,发现有松动、变形、损坏或脱落等现象,应立即修理完善。 建 筑 施 工 高 处 作 业 安 全 技 术 规 范 ︵JGJ 80 ︱ 91 ︶ 标准名称 建 筑 施 工 高 处 作 业 安 全 技 术 规 范 ︵JGJ 80 ︱
2.0.7 高处作业防护措施 2.0.9 防护棚 搭拆警戒 防护棚搭设与拆除时,应设警戒区,并应派专人监护。严禁上下同时拆除。 3.1.1 临边高处作业防护措施 对临边高处作业,必须设置防护措施,并符合下列规定: 一、基坑周边,尚未安装栏杆或栏板的阳台、料台与挑平台周边,雨篷与挑檐边,无外脚手的屋面与楼层周边及水箱与水塔周边等处,都必须设置防护栏杆。 三、分层施工的楼梯口和梯段边,必须安装临时护栏。顶层楼梯口应随工程结构进度安装正式防护栏杆。 四、井架与施工用电梯和脚手架等与建筑物通道的两侧边,必须设防护栏杆。地面通道上部应装设安全防护棚。双笼井架通道中间,应予分隔封闭。 五、各种垂直运输接料平台,除两侧设防护栏杆外,平台口还应设置安全门或活动防护栏杆。 条款及其 关键词 条 文 内 容 搭设临边防护栏杆是,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一、防护栏杆应由上、下两道横杆及栏杆柱组成,上杆离地高度为1.0-1.2m,下杆离地高度为0.5-0.6m.坡度大于1∶2.2的层面,防护栏杆应高1.5m,并加挂安全立网。除经设计计算外,横杆长度大于2m时,必须加设栏杆柱。 三、栏杆柱的固定及其与横相干的连接,其整体构造应使防护栏杆在上杆任何处,能经受任何方向的1000N外力。当栏杆所处位置有发生人群拥挤、车辆冲击或物件碰撞等可能时,应加大横杆截面或加密柱距。 四、防护栏杆必须自上而下用安全立网封闭,或在栏杆下边设置严密固定的高度不低于18cm的挡脚板或40cm的挡脚笆。挡脚板与挡脚笆上如有孔眼,不应大于25mm.板与笆下边距离底面的空隙不应大于10mm. 接料平台两侧的栏杆,必须自上而下加挂安全立网或满扎竹笆。 五、当临边的外侧面临街道时,除防护栏杆外,敞口立面必须采取满挂安全网或其他可靠措施作全封闭处理。 进行洞口作业以及在因工程和工序需要而产生的,使人与物有坠落危险或危及人身安全的其他洞口进行高处作业时,必须按下列规定设置防护设施: 一、板与墙的洞口,必须设置牢固的盖板、防护栏杆、安全网或其他防坠落的防护设施。 二、电梯井口必须设防护栏杆或固定栅门;电梯井内应每隔两层并最多隔10m设一道安全网。 三、钢管桩、钻孔桩等桩孔上口,杯形、条形基础上口,未填土的坑槽,以及人孔、天窗、地板门等处,均应按洞口防护设置稳固的盖件。 6
3.1.3 临边防护栏杆搭设 3.2.1 洞口防护 91 ︶ 3.2.2 洞口防护措施 四、施工现场通道附近的各类洞口与坑槽等处,除设置防护设施与安全标志外,夜间还应设红灯示警。 洞口根据具体情况采取设防护栏杆、加盖件、张挂安全网与装栅门等措施时,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四、边长在150cm以上的洞口,四周设防护栏杆,洞口下张设安全平网。 六、位于车辆行驶道旁的洞口、深沟与管道坑、槽,所加盖板应能承受不小于当地额定卡车后轮有效承载力2倍的荷载。 八、下边沿至楼板或底面低于80cm的窗台等竖向洞口,如侧边落差大于2m时,应加设1.2m高的临时护栏。 九、对邻近的人或物有坠落危险的其他竖向孔洞口,均应予以盖没或加以防护,并有固定其位置的措施。 条 文 内 容 梯脚底部应坚实,不得垫高使用。梯子的上端应有固定措施。立梯不得有缺档。 梯子如需接长使用,必须有可靠的连接措施,且接头不得超过1处。连接后梯梁的强度,不应低于单梯梯梁的强度。 固定式直爬梯应用金属材料制成。梯宽不应大于50cm,支撑应采用不小于∟7036的角钢,埋设与焊接均必须牢固。梯子顶端的踏棍应与攀登的顶面齐平,并加设1-1.5m高的扶手。 使用直爬梯进行攀登作业时,攀登高度超过8m时,必须设置梯间平台。 作业人员应从规定的通道上下,不得在阳台之间等非规定通道进行攀登,也不得任意利用吊车臂架等施工设备进行攀登。 上下梯子时,必须面向梯子,且不得手持器物。 悬空作业处应有牢靠的立足处,并必须视具体情况,配置防护栏网、栏杆或其他安全设施。 构件吊装和管道安装时的悬空作业,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二、悬空安装大模板、吊装第一块预制构件、吊装单独的大中型预制构件时,必须站在操作平台上操作。吊装中的大模板和预制构件以及石棉水泥板等屋面板上,严禁站人和行走。 三、安装管道时必须有已完结构或操作平台为立足点,严禁在安装中的管道上站立和行走。 模板支撑和拆卸时的悬空作业,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支模应按规定的作业程序进行,模板未固定前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严禁在连接件和支撑件上攀登上下,并严禁在上下同一垂直面上装、拆模板。结构复杂的模板,装、拆应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的措施进行。 三、支设悬挑形式的模板时,应有稳固的立足点。支设临空构筑物模板时,应搭设支架或脚手架。模板上有预留洞时,应在安装后将洞盖没。混凝土板上拆模后形成的临边或洞口,应按本规范有关章节进行防护。 拆模高处作业,应配置登高用具或搭设支架。 钢筋绑扎时的悬空作业,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绑扎钢筋和安装钢筋骨架时,必须搭设脚手架和马道。 二、绑扎圈梁、挑梁、挑檐、外墙和边柱等钢筋时,应搭设操作台架和张挂安全网。 悬空大梁钢筋的绑扎,必须在满铺脚手板的支架或操作平台上操作。 条 文 内 容 混凝土浇筑时的悬空作业,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浇筑离地2m以上框架、过梁、雨篷和小平台时,应设操作平台,不得直接站在模板或支撑件上操作。 二、浇筑拱形结构,应自两边拱脚对称地相向进行。浇筑储仓,下口应先行封闭,并搭设脚手架以防人员坠落。 三、特殊情况下如无可靠的安全设施,必须系好安全带并扣好保险钩,或架设安全网。 悬空进行门窗作业,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安装门、窗,油漆及安装玻璃时,严禁操作人员站在樘子、阳台栏板上操作。门、窗临时固定,封填材料未达到强度,以及电焊时,严禁手拉门、窗进行攀登。 二、在高处外墙安装门、窗,无外脚手时,应张挂安全网。无安全网时,操作人员应系好安全带,其保险钩应挂在操作人员上方的可靠物件上。 三、进行各项窗口作业时,操作人员的重心应位于室内,不得在窗台上站立,必要时应系好安全带进行操作。 7
标准名称 条款及其 关键词 4.1.5 梯子使用 4.1.6 梯子接长 建 筑 施 工 高 处 作 业 安 全 技 术 规 范 ︵JGJ 80 ︱ 91 ︶ 4.1.8 直爬梯 使用 4.1.9 上下通道 4.2.1 悬空作业 立足点 4.2.3 构件吊装 管道安装 悬空作业 4.2.4 模板支撑搭设拆卸 悬空作业 4.2.5 钢筋绑扎悬空作业 标准名称 建 筑 施 工 高 处 作 业 安 全 技 术 规
条款及其 关键词 4.2.6 混凝土浇筑悬空作业 4.2.8 门窗作业悬空作业 范 ︵JGJ 80 ︱ 91 ︶ 5.1.1 移动式操作平台 移动式操作平台,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三、装设轮子的移动式操作平台,轮子与平台的接合处应牢固可靠,立柱底端离地面不得超过80mm. 五、操作平台四周必须按临边作业要求设置防护栏杆,并应布置登高扶梯。 悬挑式钢平台,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一、悬挑式钢平台应按现行的相应规范进行设计,其结构构造应能防止左右晃动,计算书及图纸应编入施工组织设计。 二、悬挑式钢平台的搁支点与上部拉结点,必须位于建筑物上,不得设置在脚手架等施工设备上。 四、应设置4个经过验算的吊环。吊运平台时应使用卡环,不得使吊钩直接钩挂吊环。吊环应用甲类3号沸腾钢制作。 五、钢平台安装时,钢丝绳应采用专用的挂钩挂牢,采取其他方式时卡头的卡子不得少于3个。建筑物锐角利口围系钢丝绳处应加衬软垫物,钢平台外口应略高于内口。 六、钢平台左右两侧必须装置固定的防护栏杆。 七、 钢平台吊装,需待横梁支撑点电焊固定,接好钢丝绳,调整完毕,经过检查验收,方可松卸起重吊钩,上下操作。 八、钢平台使用时,应有专人进行检查,发现钢丝绳有锈蚀损坏应及时调换,焊缝脱焊应及时修复。 条 文 内 容 操作平台上应显著地标明容许荷载值。操作平台上人员和物料的总重量,严禁超过设计的容许荷载。应配备专人加以监督。 支模、粉刷、砌墙等各工种进行上下立体交叉作业时,不得在同一垂直方向上操作。下层作业的位置,必须处于依上层高度确定的可能坠落范围半径之外。不符合以上条件时,应设置安全防护层。 钢模板部件拆除后,临时堆放处离楼层边沿不应小于1m,堆放高度不得超过1m。楼层边口、通道口、脚手架边缘等处,严禁堆放任何拆下物件。 由于上方施工可能坠落物件或处于起重机把杆回转范围之内的通道,在其受影响的范围内,必须搭设顶部能防止穿透的双层防护廊。 平(立)网的系绳与网体应牢固连接,各系绳沿网边均匀分布,相邻两系绳间距不应大于75㎝,系绳长度不应小于80㎝。当筋绳加长用作系绳时,其系绳部分必须加长,且与边绳系紧后,再折回边绳系紧,至少形成双眼。 平(立)网如有筋绳,则筋绳分布应合理,平网上两根相邻筋绳的距离不应小于30㎝。 按6.1.5的规定进行测试,平(立)网的绳断裂强力应符合表1的规定 按附录A规定的方法进行测试,平(立)网的耐冲击性能应符合表2的规定。 阻燃型平(立)网按6.1.6规定的方法进行测试,续燃、阴燃时间均不应大于4S。 按6.2.4规定的方法进行测试,密目式安全立网长、宽方向的断裂强力3断裂伸长:-A级不应小于65KN㎜;-B级不应小于50KN㎜。 5.1.2 悬挑式钢平台 标准名称 条款及其 关键词 5.1.3 平台荷载 5.2.1 交叉作业安全防护 5.2.3 材料堆放 5.2.5 防护廊 5.1.7 系绳间距及长度 5.1.8 筋绳间距 5.1.9 绳断裂强力 5.1.10 耐冲击性能 5.1.12 阻燃性能 5.2.2.1 密目网断裂强力3断裂伸长 5.2.2.2 密目网 接缝部位抗拉强力 5.2.2.3 密目网 梯形法撕裂强力 条款及其 关键词 5.2.2.4 开眼环扣强力 5.2.2.5 ︵JGJ 80 ︱ 91 ︶ 安 全 网 ︵ GB 5725︱ 2009︶ 按6.2.5规定的方法进行测试,接缝部位的抗拉强力不应小于断裂强力。 按6.2.6规定的方法进行测试,长、宽方向的梯形法撕裂强力不应小于对应方向断裂强力的5%。 标准名称 安 全 网
条 文 内 容 按6.2.7规定的方法进行测试,长、宽方向的开眼环扣强力(N)不应小于2.453对应方向环扣间距。 按6.2.8规定的方法进行测试,系绳断裂强力不应小于2000N。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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