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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目前建筑行业的职业健康与安全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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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
近年来,我国在建筑安全生产管理方面颁布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条例及安全技术标准,已经建立了一套较为完整的建筑安全管理组织体系,建筑安全管理工作也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全国很多省份发生的较大以上建筑施工安全事故起数和总死亡人数连续下降,但建筑行业的事故发生率仍居全国各行业的前几位。 正文:
当前我国正在大力建设和谐社会,建筑业的安全健康管理已经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 近年来,我国在建筑安全生产管理方面颁布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条例及安全技术标准,已经建立了一套较为完整的建筑安全管理组织体系,建筑安全管理工作也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全国很多省份发生的较大以上建筑施工安全事故起数和总死亡人数连续下降,但建筑行业的事故发生率仍居全国各行业的前几位。
更为重要的是,建筑行业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繁多、复杂而且几乎涵盖所有类型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施工工地的多样化,导致职业病危害的多变性。而且前建筑施工企业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普遍十分薄弱,缺乏基本的防护条件。不仅相对于传统的建筑安全生产工作要更具挑战性,而且比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高危行业的职业健康监管难度更大。由于我国经济长期的粗放型发展模式及安全生产总体发展技术含量不高等因素,同时参照欧美等国职业健康监管工作的历史进程,卫生部权威专家预测,未来十年我国将会进入一个职业病频发的时期,因此,做好建筑施工企业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工作十分重要。
一、建筑行业常见的职业病 职业病主要分为三大类
1、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有害因素——主要包括化学因素(如有毒物质、生产性粉尘等)、物理因素(如高温、高湿、噪声、射线等)和生物因素(如附着在皮肤上的各种致病病菌等)。 2、劳动过程中的有害因素——如劳动组织不合理、休息制度不健全、劳动强度过大、生产额过高、超负荷加班加点、个别器官过度紧张等。 3、生产环境中的有害因素——包括生产场所设计不符合卫生标准或要求(如厂房低矮、狭窄,布局不合理,有毒和无毒工段安排在一起等);缺乏必要的卫生技术设施(如没有通风换气、照明、防尘、防毒、防噪声、防振动设备等);还包括个人防护用品装备不全等。
具体症状
⑴粉尘可导致尘肺病; ⑵噪声可导致职业性噪声聋; ⑶高温可导致职业性中暑;
⑷振动可导致职业性手臂振动病;强烈的全身振动可导致内脏器官的损伤或位移,周围神经和血管功能的改变、腰椎损伤等;
⑸化学毒物主要有:①爆破作业产生氮氧化物等;②油漆、防腐作业产生苯、甲苯等有机蒸气,以及铅、汞等金属毒物;防腐作业产生沥青烟;③涂料作业产生甲醛、苯、甲苯、二甲苯,游离甲苯二异氰酸酯以及铅、汞等金属毒物;④建筑物防水工程作业产生沥青烟等有机溶剂,以及阴离子再生乳胶等化学品;⑤路面敷设沥青作业产生沥青烟等;⑥电焊作业
产生锰等;⑦地下储罐等地下工作场所作业产生硫化氢、甲烷、一氧化碳和缺氧状态。诸多职业病危害因素可导致多种相应的职业中毒。
二、目前,我国建筑施工行业在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工作上存在的主要问题: (1)对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价的认识还相当落后。 受传统思维和旧有习惯的影响,大部分工程建设企业从管理人员到操作人员,对风险管理都满足于经验型的粗放控制,依赖于感官印象和主观判断,对如何科学进行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认识不足,尤其是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应有哪些要求、适用哪些方法,如何适宜于行业和企业的特点等等更是不予重视,主动应用科学的辨识、评价方法以及实现辨识、评价范围的全面覆盖更是十分薄弱。
(2)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价在内容和方法上还存在缺陷。 我国企业对危险源辨识和评价在内容和方法的研究、应用还处于自发阶段,随着安全健康事故的增多,各行各业日益关注辨识、评价内容与方法的科学性、合理性、有效性和适宜性。但是,通过评审和研讨,人们发现过去零散的、自发的辨识、评价方法,在可靠性、充分性方而存在明显不足,一些从国外引进的方法在中国出现“水土不服”、不好应用等问题,尤其是立足于建筑行业特点,如何强化辨识、评价内容与方法的针对性、适宜性和匹配性,如何确定内容与方法的应用准则、可靠程度等更是难上加难。由于经验法简单可行,而科学方法复杂得无从下手,导致目前大部分企业应用的多种辨识、评价方法存在经验和科学之间的错位,往往最后采用经验方式决定辨识和评价结果。
(3)现有的辨识和评价内容与方法不利于风险预防和控制。
由于施工企业的特殊性和所面临风险的复杂性,各种辨识和评价方法的有效应用相当困难,粗放的辨识和评价结果,不适宜的应用方法,不仅导致风险管理缺乏系统手段和成效,而且还导致了人们对科学辨识、评价方法的实际作用产生怀疑,不利于风险的预防和控制,从管理理念和实施方法上产生了大量的人为缺陷。(一)法律法规方面 建设工程相关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体系有待进一步完善。据统计,我国自新中国成立以来颁布并实施的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方面的主要法律法规约280余项,内容包括综合类、安全卫生类、职业培训考核类、特种设备类、防护用品类及检测检验类,但是专门针对建筑业的只有1997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2004年施行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随着社会的发展,已经暴露出不少缺陷和问题,涉及职业卫生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发展滞后。我国加入了WTO后,已等同采用了ISO14000,并颁布了GB-T28000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但是建筑法尚未反映这一趋势。
政府监管方面 建筑业安全生产的监管体系初步建立,已经建立日常的监督管理制度和措施,并通过对建筑施工企业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督促企业加强安全管理,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还存在以下问题:一是直接针对建筑企业职业健康安全监管方面的制度还比较欠缺,建筑行业安全监管部门还没有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二是普遍缺乏专业的既懂建筑又懂职业卫生安全知识的技术人员,也缺乏职业卫生技术支撑机构。三是在体制上由于职业卫生监管工作原属于卫生部门,2005年1月国务院正式将作业场所职业卫生安全监督管理职能划归国家安监总局,而建筑安全监管部门作为行业监管部门,相应地承担建筑行业的职业健康安全监管职能。职能划转已有7年,但是建筑安全监管部门目前最缺乏的还是准确掌握现有建筑行业职业危害实际分布情况的底数。
企业管理方面 在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面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一是职业卫生安全生产投人不足,现场作业人员的安全防护装备落后,配备的劳动防护用品不少不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二是不少中小企业没有建立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和规章制度,没有设置职业卫生管理机构,也没有落实工作人员。三是接触高毒物品、粉尘等职业危害因素的施工人员没有定期进行职业健康体检。四是职业卫生安全教育和培训制度不健全,流于形式,缺乏
针对性。
总之从建筑行业职业病危害因素分布和建筑作业的特点看,建筑业点多面广、劳动密集、流动作业多、层次多,既有施工工艺产生的危害因素,也有自然环境、施工环境产生的危害因素,还有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危害因素。既存在粉尘、噪声、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危害,也存在高处作业、密闭空间作业、高温作业、低温作业、高原(低气压)作业等产生的危害,劳动强度大、劳动时间长的问题也很突出。一个施工现场往往同时存在多种职业病危害因素,不同施工过程存在不同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这些情况也使建筑行业职业病危害防护难度加大。 参考文献:
<1>建筑安全管理ppt
<2>建筑施工企业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的现状与思考. 拂晓报. 2012 <3>建筑业常见的职业病.韶关日报.2012
<4>郭宏伟 徐庆鹏.浅谈建筑业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现状及存在的问题.百度百科.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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