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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镇生活污水处理工程
第一章 概 述
1.1 项目基本概况
项目名称: 场镇生活污水处理工程。 建设单位: 。 项目地点: 。 1.2 编制依据及基础资料
[1] 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 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国发[2005]39号);
[2] 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供水节水和水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国发[2000]36号);
[3] 建设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科技部《关于印发城市污水处理及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的通知》(建城[2000]124号); 1.3 法律法规及国家标准 1.3.1 相关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08修订) [3]《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深度规定》(2013版) 1.3.2 采用的国家标准及规范
[1]《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 [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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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 [4]《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 [5]《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 [6]《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 [7]《室外给水设计规范》(GB50013-2006) [8]《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50014-2006)
[9]《制定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技术方法》(GB/T3840-91) [10]《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GB12348-2008) [11]《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10) [12]《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 [13]《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 (GB50052-2009) [14]《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2010) [15]《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
[16]《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2008) 1.4 编制原则与编制范围
⑴ 执行国家环境保护的政策,符合国家的有关法规、规范及标准。
⑵ 在城市总体规划的指导下,以专业规划为基础,采取全面规划、分期实施的原则,使工程建设与城市建设发展相协调,逐步解决污水排放对环境造成的污染问题,充分发挥建设项目的社会、环境及经济效益。
(3)符合《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 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国发[2005]39号)的文件精神,紧密结合地方建设规划,以防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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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污染、资源化综合利用为目的,在进行多方案比较的基础上,确定推荐方案。
(4)在充分考虑近期和远期相结合的前提下,合理确定建设规模,为发展留有余地。
(5)采用高效节能,简单易行的处理工艺,确保污水处理效果,节省工程投资,降低运行成本,并为将来发展留下余地。
(6)积极采用先进技术,选择国内先进、可靠、高效、运行管理方便、维修维护简便的设备。
(7)重视环境效益,厂区的平面布臵与周围环境相协调,妥善处理、处臵污水处理工程中产生的泥沙、污泥,避免造成二次污染。
(8)为确保污水处理系统的正常运转,供电系统需要有较高的可靠性,以保证电源的不间断供电。同时运行设备应有足够的备用率。并且采用可靠的控制系统,做到技术可靠、经济合理。
(9)坚持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筹集建设资金,采取中央投资与地方配套相结合的办法。
本可行性报告编制范围如下:
(1) 场镇生活污水处理厂管网工程、厂区工程及附属设施工程。
(2)针对 场镇生活污水处理工程,提出合理的废水处理工程技术方案。
(3)对提出工艺、方案技术的先进性、设备的可靠性、经济的合理性、运行操作方便等进行论证。
(4)根据现行建设工程、安装工程、概算定额和市场调查,提出推荐工艺、方案的投资估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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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论述项目建成后的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经济效益。 1.5 城镇概况 1.5.1 基本概况
1.5.2 工程自然条件 1.5.2.1 地形地貌
1.5.2.2 气象
1.5.2.3 河道及水文
1.5.3 城镇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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