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储物柜使用协议
储物柜使用协议
会员姓名: 会员卡号:
开始日期: 结束时间:
会员电话号码: 柜号: 经手人: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1.甲方如需要租用乙方储物柜,应支付租金200元、及锁子费30元,租期一年。
2.甲方在租用储物柜时,必须使用统一锁子,不得私自带锁。
3.租用者有义务保持储物柜清洁和完整,如发现储物柜如有涂污、损毁或破坏,应照价赔偿。
4.储物柜只限制本人使用,不得转让或分租予他人。
5.甲方有责任保管储物柜钥匙,若钥匙遗失,应承担换锁费用。 6.甲方在使用储物柜过程中,不得将易燃易爆等有关危险违禁物品放入柜内,否则,乙方有权收回该储物柜,如果因此造成的损失,应由甲方承担。 7.在有效租期内,甲方有权使用乙方提供的固定储物柜,甲方自己保管好自己的贵重物品,如有丢失或失窃,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8.在紧急的情况或基于公众安全理由,本场馆有权在不少于两位见证人的情况下,开启储物柜检视。
9.如租用期满后停止租用,租凭到期前办理终止手续,并清理柜内物品、缴纳储物柜钥匙,如需续租,应提前办理相关租柜手续,并加纳租金。 10.在甲方会员卡有效期内,租柜到期,甲方未前来办理续租或退租手续的,乙方有权从租柜到期次日起按5元/天的价格向甲方收取储物柜占用费。租柜到期一周后,甲方仍未办理有关退租手续,乙方有权处理该储物柜,同时乙方代为保管该储物柜里的物品,期限为一个月;一个月后如无人认领,乙方有权对物品进行处理。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共分享92篇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