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亳州市人口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信息系统工作方案
为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开展亳州市人口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信息工作,进一步提高我市综合服务工作水平,建立和完善全员人口网格化工作格局,根据社会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需求,特制定亳州市人口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信息系统工作方案如下。
一、目的和意义
通过建立亳州市人口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信息系统,全面、及时掌握全市人口基本情况,统计分析人口现状和发展趋势,为加强亳州市国民经济发展提供科学依据。全面规范我市人口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信息工作,提高人口信息化服务管理水平,促进全员人口统一管理、优质服务新体制建立。
二、主要任务
按照“全员信息采集,综合服务管理”的工作思路,将信息采集、信息交流、统计分析作为建立和使用亳州市人口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信息系统的主要任务。
(一)信息采集。各地按照统一的服务管理对象口径和规定的信息采集内容,由村(居)民委员会对辖区内的全员人口的基本情况信息和服务管理信息进行采集和更新。
(二)信息交流。县(市、区)、乡(镇、街道)、村(居)三级对采集到的人口信息,利用本系统开展信息的核实和补充,保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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息的及时、准确。
(三)统计分析。街道办事处以上人口计生部门对辖区人口状况进行统计分析,掌握人口的数量、分布规律,为党委、政府提升人口发展的质量,提高城市家庭的发展能力,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和可持续发展提供决策参考和依据。
三、工作职责
(一)亳州市人口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信息办公室主要职责 1.组织和实施市内全员人口统计信息工作,制定亳州市人口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信息系统工作方案。
2.建立和完善人口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信息数据库。按期完成亳州市人口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人口个案信息的上报和下载任务。
3.监控管理全市人口信息管理工作,指导县(区)街道两级开展人口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信息工作,组织开展相关业务培训。将人口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信息管理工作情况纳入亳州市人民政府综合服务信息检查评估内容。
4.协调政府其他职能部门,借助多种途径开展人口统计信息工作。
5.利用人口社会事务综合服务统计信息开展宏观研究分析,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支持。
(二)县(区)街道级主要职责
1.指导基层开展人口社会事务综合服务统计信息管理工作,组织开展人口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信息管理和统计工作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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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监控管理县(区)街道人口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信息信息系统应用情况,定期或不定期开展人口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信息信息管理督查工作。
3.督促、落实人口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信息管理和统计工作专项检查与考核。
(三)社区(居)主要职责
1.建立人口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信息管理和统计经常性工作制度,落实专人、专机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信息管理工作要求。
2.及时掌握辖区流动人口个案信息,做好人口信息的录入和变更。
3.及时、准确、规范做好人口信息交流工作。 四、亳州市人口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信息采集对象口径
(一)小区内所有当地户籍人员和所有暂住一个月以上的外来人员(不足一个月的登记备档)。
(二)离开户籍地乡镇30日以上(流出人口),流入现居住地30日以上(流入人口),以工作、生活为目的异地居住的人员。
(三)同城区间人户分离人口除外;婚嫁人员除外;因出差、就医、旅游、探亲、访友、服军役、在中等以上专业学校就学等人口除外。
五、人口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信息系统管理 (一)人口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个案信息采集 1.人口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信息系统采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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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口个案信息项目包括房屋基本信息、家庭成员基本信息、社区综合服务信息。
(1)、房屋基本信息,主要包括:产权人、房产证号、房屋类型、房屋用途等。
(2)、家庭成员基本信息,主要包括:姓名、与户主关系、受教育程度、婚姻情况、职业等。
(3)、社区综合服务信息,主要包括:就业服务信息、医保社保信息、残障人员信息、健康信息、社区教育信息等2.信息采集渠道
村(居)民委员会按照统计口径和指标的要求,在日常服务管理工作中,通过入户走访、信息员队伍、及时采集人口相关信息。
(二)信息分类管理
本着“分类管理,突出重点”的原则,对人口分为重点人群和非重点人群,其中在职、无业、重点人群,应及时采集信息和完善信息,按月更新人口数据库;离退休对象为非重点人群,实行定期采集,每季度末更新人口数据库。
(三)信息建档管理
人口信息直接在“亳州市人口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信息信息系统”中进行录入;原则上由乡(镇)、街道负责将个案信息录入相应信息系统,有条件的地区也可采取社区、部门共享方式录入综合服务信息。
1.信息变更管理
现居住地掌握人口变动信息后,在人口信息系统中对人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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