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背后的案例故事合集
责令该县委立即改正。该县委书记擅自安排将巡视组举报箱臵于监控探头可视范围内,影响了干部群众依法行使检举权,干扰了巡视工作的正常开展,严重违反了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2014年底受到严肃处理。
(三)对抗组织审查行为
党章规定,对党忠诚老实是党员必须履行的义务。党员必须服从组织决定,不得违背组织决定,遇到问题要找组织、依靠组织,不得欺骗组织、对抗组织。比如,在组织调查后不主动说明情况,反而搞攻守同盟、转匿赃款赃物,就是对抗组织调查,就是严重违反政治纪律行为。
【《条例》背后的案例故事】
《条例》第五十七条:对抗组织审查,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一)串供或者伪造、销毁、转移、隐匿证据的;(二)阻止他人揭发检举、提供证据材料的;(三)包庇同案人员的;(四)向组织提供虚假情况,掩盖事实的;(五)有其他对抗组织审查行为的。
深圳市水务局原局长张绮文:订立攻守同盟 财产证据转藏老家
2015年7月22日下午,深圳市纪委在对深圳市水务局原局长张绮文案重要涉案人员、包工头蔡某某进行调查时发现,蔡某某与一男子谈笑风生地走出大楼,当调查人员迎面向蔡亮明身份时,发现与蔡把手言欢的男子竟然就是张绮文!事后,二人交代,他们当时聊得那么高兴,是因为刚刚订立完攻守同盟,蔡某某表示“打死也不会出卖兄弟”,张绮文认为蔡某某“靠得住”。当蔡某某在市纪委协助调查后,张绮文还是担心自己违纪违法的行为暴露。他从办公室保险柜中将大量银行卡、存折、对外借款借条、投资协议、相关银行凭证、股票账户信息等财产证据材料取出,用文件袋密封好,专程移送至广东河源紫金老家,安臵在老家的金属箱内,并交代弟弟张绮龙妥善保管。后来,张绮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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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上述证据材料藏匿于岳母家中卧房的床底下。
随着调查的进一步深入,发现多年前张绮文就在老家通过伪造材料骗取公安机关办理了另一个身份“张润成”。7月28日,当调查人员再次出现在张绮文办公室时,他自知情况不妙,离开办公室时,在将自己的常用手机交给调查人员后,又偷偷将自己口袋中的另一部手机丢到走廊的花盆之中。而这一切并没有逃过调查人员的眼睛,调查人员将张绮文丢弃的手机打开一看,其中有一条发出的信息:“我怕我顶不住,要做好走的准备。”张绮文后来交代,该手机专门用来“搞关系”、“找门路”,他当时已经考虑用张润成的身份出逃了。2015年7月,深圳市纪委对张绮文严重违纪问题进行立案审查。
(四)搞无原则一团和气等行为
在党内一些组织中无原则一团和气之风盛行。班子成员看到问题不批评,相互之间你好我好他也好……久而久之,带坏了风气、损害了集体、危害了个人。一团和气的“好人主义”滋长党员干部不负责任的态度和作风,是缺乏党性原则的表现,全面从严治党决不允许搞无原则一团和气。
《条例》第61条—62条明确了“党员领导干部对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等错误思想和行为放任不管,搞无原则一团和气,造成不良影响”,“违反党的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等党的规矩,在政治上造成不良影响”等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行为,并对处分情形作了明确规定。
【《条例》背后的案例故事】
《条例》第六十一条:党员领导干部对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等错误思想和行为放任不管,搞无原则一团和气,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湖北省地税局原党组书记、局长许建国:不动真碰硬 自己就要被处理 近年来,湖北省地税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频频亮红灯。所属有的地税局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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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发放节日补助被通报,有的地税局兴建豪华办公楼被曝光,甚至还有一位地税局的干部在陪领导喝酒后猝死。地税系统问题频发,省纪委监察厅有关领导对许建国进行约谈,督促其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
2015年4月至5月,湖北省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检查组在抽查中发现,全省地税系统领导班子成员办公用房面积超标问题十分突出,超标率竟然超过60%!中央和湖北省委三令五申要求清理整改办公用房面积超标问题。而湖北省地税局原党组书记、局长许建国,也曾做出了一些表面反应,会也开、话也讲;对于系统内的一些问题,他也批评教育、诫勉谈话,但是板子高高举起,每每轻轻放下。许建国是个学者型官员,在工作业务上他的能力还是被认可的。但是在对税务系统党员干部的监督管理上,却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对有问题的领导干部放任不管,有了问题不严肃处理,搞无原则一团和气,班子组织涣散、纪律松弛,影响极坏。
2015年6月26日,许建国因落实主体责任不力,执行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精神不到位,被免去职务。对于这样的结果,许建国后悔不已。(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陆云达 张 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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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律处分条例》背后的案例故事】(二) 切实执行组织纪律 维护党的集中统一
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是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根本保证。在党长期执政和全面依法治国进程中,全面从严治党,必须围绕坚持党的领导这个根本,注重依规依纪治党,切实加强党内监督。党的领导,很重要一方面就是体现在党的严密组织体系和强大组织能力上,党的力量来自组织,党的领导要靠组织。组织纪律是规范和处理党的各级组织之间、党组织与党员之间以及党员与党员之间关系的行为规则,是维护党的集中统一、保持党的战斗力的重要保证。
当前,有的个人主义、自由主义严重,目无组织纪律,跟组织讨价还价,不服从组织安排;有的党组织和领导干部在处理一些应该由中央和上级组织统一决定的重要问题时,事前不请示、事后不报告,搞先斩后奏、边斩边奏,甚至斩而不奏……组织纪律松弛已经成为党的一大忧患。遵守党的组织纪律,向组织报告,听组织意见,很多问题就不会发生。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七章“对违反组织纪律行为的处分”,主要对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违背“四个服从”要求的违纪行为作出处分规定。增加了不按照有关规定或者工作要求向组织请示报告重大问题,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篡改、伪造个人档案资料,隐瞒入党前严重错误,党员领导干部违反有关规定组织、参加自发成立的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违规取得国(境)外居留权或者外国国籍,违规办理因私出国(境)证件等违纪条款。
该章依次对“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侵犯党员权利、违反组织工作原则、违规办理因私出国(境)证件和在国(境)外擅自脱离组织”等违反组织纪律的行为,作出了明确的处分规定。
(一)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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