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在校学生宣传
疗保险统筹基金按 30%比例支付。
(5)住院床位费和门(急)诊留观床位费
统筹基金支付床位费最高标准为 20 元/床?日,床位费实际发生额低于以上标准的,按实际发生额结算。
注:参加我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学生在市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时发生的医疗费用必须持医保IC卡在就诊医疗机构市医保结算系统直接进行结算(未办卡学生持社保基金专用收款收据及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在医院进行无卡结算)。
因学生意外伤害、异地住院等需到市社保局审核报销医疗费用的,应自出院(门诊结算)之日起 6 个月内办理,逾期不予受理。
市社保局地址:南宁市青秀区葛村路10号(东葛路小学操场斜对面) 网址:http://www.nn12333.com 市本级咨询热线:
城乡居民保险科:5854059 5850195 医疗保险待遇科:5892781 社区定点服务管理科:5846905 各县医保中心咨询热线: 武鸣县:6210341、6210342 横 县:7219990
宾阳县:8222379、8232479 上林县:5224528
马山县:6820116、6821160 隆安县:6522627
5
共分享92篇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