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现代西方哲学的分类
义等等学科或领域,也都有各自的特殊哲学。 对象标准的优点是突出哲学与其他学科的关系。现代西方哲学的一大特色是它的跨学科性。哲学以自然科学、人文科学、社会科学和社会生活各个领域为具体对象,进行“元” (meta)理论的研究。所谓“元”者,指研究对象的二阶关系,如科学的科学、方法的方法、言谈的言谈、语言的语言。作为元理论的哲学虽然以某一学科或领域为对象,但其原则、方法和结论却不局限于它所研究的对象,而具有更大的普遍意义。比如,语言哲学在分析哲学中的地位相当于本体论和认识论在传统哲学中的地位,科学哲学在很多方面也取代了传统认识论的地位。存在哲学和生命哲学也是有本体论和认识论意义的普遍理论。但哲学的另外一些“元理论”并不具有普遍意义,是名副其实的“分支哲学” ,如经济哲学、法哲学、文学批评理论、教育哲学、体育哲学、女性哲学等。以对象为分类标准,给予哲学以“philosophy of x”这样的形式,其中 x可以是任何对象,但却不能告诉人们,哪些“元理论”深入到了哲学的核心和基础,哪些达不到这一步。而且,按研究对象做出的区分不利于反映一个哲学家或流派的全貌。如逻辑经验主义既是科学哲学,也是语言哲学,还是心灵哲学,并且这些类别的哲学互有联系,如果把这一流派的思想分派到这三类哲学之中,则它的统一的原则和方法就会被它所处理的对象分割开来。 要言之,哲学家的研究对象多是全方位的,把他们的思想分派
到按对象划分出来的各部门中,难免使人有支离重复之感。 上述五个标准各有长短,没有一个标准是绝对完善的,没有一种区分是周延的。我们对待这些标准和区分的态度是兼收并蓄,广采博取,取长补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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