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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龙片区第八届中小学生艺术节的实施方案
为了丰富学校文化生活,培养青少年健康的审美情趣和良好的艺术修养,展示向真、向善、向美、向上的校园文化,促进学校美育改革发展,展示中小学校艺术教育的丰硕成果。按照平教体(2014)349号和平教工(2015)14号的文件精神,特制定镇龙片区第八届中小学生艺术节实施方案:
一、活动的主题
本届艺术展演活动的主题是“阳光下成长”。
二、参加的对象
艺术表演类、艺术作品类和“阳光下成长”征文的参加对象为小学、初中、普通高中的在籍学生。
中小学艺术教育科研论文,报送对象为中小学艺术教师、中小学校长;艺术作品类报送对象为中小学教师。
三、活动项目和要求 (一)艺术表演类
1、声乐节目
合唱:合唱队人数不超过40人,钢琴伴奏1人,指挥1人(应为本校教师),每支合唱队可演唱两首歌(其中一首应为中国作品),演出时间不超过8分钟。需提交合唱谱的电子版;
小合唱或表演唱:人数不超过15人(含伴奏),不设指挥,演出时间不超过5分钟。
2、器乐节目
合奏:乐队人数不超过65人,指挥1人(原则上应为本校教师),演出时间不超过9 分钟;
小合奏或重奏:人数不超过10人,不设指挥,演出时间不超过6 分钟。 3、舞蹈节目
群舞:人数不超过36人,演出时间不超过7分钟; 校园集体舞:人数不超过100人,男女生比例各50%,演出时间不超过7分钟。 4、校园剧(课本剧)
节目剧种形式不限,人数不超过8人,演出时间不超过12分钟。 5、朗诵节目
作品文体不限,须使用普通话,人数不少于2人,不超过8人(含伴奏),不得伴舞,演出时间不超过5分钟。需提交朗诵文稿的电子版。 (二)艺术作品类
1、绘画作品
国画、水彩/水粉画(丙烯画)、版画,或其他画种:尺寸:国画不超过四尺宣纸(69cm×138cm)对开,其他画种均不超过四开(40 cm×60 cm)。 2、书法、篆刻作品
书法篆刻作品尺寸均不超过四尺宣纸(69cm×138cm)。 3、摄影作品
单张照和组照(每组不超过4幅,需标明顺序号),尺寸均为14英寸(30.48cm×35.56cm);除影调处理外,不得进行电脑制作和暗房技术擅改影像原貌。
艺术作品需提交作品主题简介和创作过程介绍电子文档(不超过400字)。
教师作品要求(平教工(2015)14号文件要求,4月10日前上交)
1.书法:内容须健康向上,诗词、联、赋、格言均可,尺寸不超过4尺整宣,竖式为宜;草、篆书须另附释文。
2.美术:作品最大不超过六尺宣整张(180cm×97cm),可以是单幅,也可以是组图(包含漫画)。
3.摄影:照片一律按40×60 cm制作,并注明拍摄时间及说明;组幅作品不超过4张照片,尺寸不变。
4.所有作品必须装裱,并用铅笔在作品背面右下角用楷书工整注明作者真实姓名、年龄、所在单位、联系电话。 (三)“阳光下成长”征文
征文内容为反映广大中小学生参与艺术实践活动的经历、体会和收获,文体不限。文稿用word文档,单倍行距,标题用宋体2号粗体字,作者姓名、学校、年级和正文用仿宋小3号字。
(四)艺术教育科研论文
艺术教育科研论文选题及具体要求按照《中小学艺术教育科研论文报告会方案及申报书》执行。
四、活动安排
1、2014年12月下旬至2015年6月,以学校为单位,
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艺术活动,要发动全体学生参与,达到每个学生至少参加一项艺术活动的要求。
2、各校必须在4月2日前向督导站报送至少一个艺术表演类节目,4月上旬前县上领导深入各校观看,片区评出至少一个优秀节目赴县参赛。
3、教师的艺术作品,书法、美术、摄影各选一件精品装
裱后在4月10日前交督导站。学生的艺术作品,书法、美术、摄影各选2件在5月10日前交到镇龙中学参加评选。 4、艺术教育科研论文(教师),“阳光下成长”征文(学生),各选2篇在4月24日前交督导站。
5、各校艺术表演节目在4月30日前用光盘报送到德卫艺股,光盘需制作成DVD数据盘,节目视频采用MPG2格式(压缩带宽不低于10M,分辨率1920×1080)使用一个固定机位正面全景录制,声音和图像需同期录制,不得后期配音合成。每个节目视频以单独文件制作(不要多个文件合成)并以“节目名称”命名。报送的光盘上需粘贴标签注明所在学校名称,指导教师姓名。
6、片区将组织学科教研员和学科教师观看和评比,对活动开展好的学校通报表扬。
五、组织领导
1、中小学生艺术节组委会 主任:何智平
副主任:梁续 何开华
成员:王法刚 朱平祥 朱兴国 何东升
刘德政 王旭
2、艺术表演类评委: 组长:何智平
副组长:刘晓琼 王海斌 成员:各校一名音乐教师 3、艺术作品类评委: 组长:何智平
副组长:王海斌 泉清 刘晓琼 成员:各校一名美术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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