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城市供热的一些参考数据2011.03.25
集中供热现状及存在问题
1.集中供热热源建设滞后,供需矛盾日益突出。
2010年集中供热面积32亿m2,约占北方城镇建筑面积79亿 m2的40%。 2020年集中供热面积75亿m2,约占北方城镇建筑面积150亿 m2的50%。
从2010年至2020年,新增热电联产机组4700万千瓦,北京、天津、黑龙江、吉林、辽宁、内蒙热电联产约占总建筑面积的30%,河北、山西、山东、甘肃、青海、宁夏、新疆仅占24%,陕西、河南分别为20%和15%。
2.供热系统能耗较高,供热节能潜力较大。 表1 表示我国不同供热系统的效率 η热源 η管网 η用户 η综合
50% 75% 75% 28.1% 小型供热系统
60% 80% 75% 36.0% 大中型供热系统
85% 85% 85% 61.4% 采用了部分节能措施
90% 93% 95% 79.5% 优化设计
从统计数据看,每万m2供热面积的供热管网长度约434m。 管网主要存在问题:
一次管网效率较好。二次管网的热损失从25%-15%。
管网平均失水率2.8%。热水供热管道每公里平均温降2.9℃(>0.1℃/公里)。 管网主要节能措施:
一次管网,置换为预保温管;循环水泵变频调速。二次管网,控制失水率<1%;水力失调度<10%;提高管网的使用寿命;提高管网监控监测水平。
3.供热体制改革相对滞后,供热市场尚需培养。
供热体制改革的基本原则:稳步推进城镇用热商品化、供热社会化。 基本要点:停止福利供热,实行用热商品化、货币化。
建筑能耗状况
1.建筑节能的要求
建筑能耗标准的变化对热负荷的影响,见下表。 节能标准 通用设计标准 设计标准
1980-1981
DBJ01-4-88(30%)
设计标准
DBJ01-602-97(50%)
新设计标准
1.07.2004(65%)
耗热量指标W/m2 耗煤指标kg/ m2/年 热耗热标GJ/ m2 锅炉效率 管网效率
1
31.7 25.0 0.7 55% 85% 25.3 17.5 0.5 60% 90% 20.6 12.4 0.4 68% 90% 14.7 8.8 0.4 68% 90%
2.采暖设计热负荷的调研
(1)北京市居住类节能与非节能建筑的热指标,见表1
表1 居住类节能与非节能建筑热指标
非节能居住建筑 节能居住建筑
采暖建筑物耗热量指采暖设计热指标采暖建筑物耗热量指采暖设计热指标
标(w/m2) (w/m2) 标(w/m2) (w/m2) 选用区间 推荐值 选用区间 推荐值 选用区间 推荐值 选用区间 推荐值 40-47 44 55-65 60 26-30 28 36-41 39
(2)北京市各类节能居住建筑的热指标,见表2
表2 居住类一步节能建筑热指标
一步节能居住建筑
采暖建筑物耗热量指标(w/m2) 采暖设计热指标(w/m2) 选用区间 推荐值 选用区间 推荐值 30-32 31 41-44 43
表3 居住类二步节能建筑热指标
二步节能居住建筑
采暖建筑物耗热量指标(w/m2) 采暖设计热指标(w/m2) 选用区间 推荐值 选用区间 推荐值 27-30 29 37-42 40
表4 居住类三步节能建筑热指标
三步节能居住建筑
采暖建筑物耗热量指标(w/m2) 采暖设计热指标(w/m2) 选用区间 推荐值 选用区间 推荐值 23-28 28 31-39 38
(3)北京市公建类建筑的热指标,见表5
表5 公建类建筑热指标
建筑类型 采暖建筑物耗热量指标(w/m2) 采暖设计热指标(w/m2)
选用区间 推荐值 选用区间 推荐值 36-41 39 49-57 53 学校、办公类建筑
40-51 46 55-70 63 医院、托幼类建筑
45-55 50 61-76 69 旅馆类建筑
44-51 48 60-70 66 商店类建筑
33-57 45 45-79 62 食堂、餐厅类建筑
33-52 43 45-71 59 影剧院、展览馆类建筑
27-72 50 37-99 68 大礼堂、体育馆类建筑
(4)北京市非节能、节能类公建的热指标,见表6
2
表6 非节能、节能类公共建筑热指标
非节能公共建筑 节能公共建筑
采暖建筑物耗热量指采暖设计热指标采暖建筑物耗热量指采暖设计热指标
标(w/m2) (w/m2) 标(w/m2) (w/m2) 选用区间 推荐值 选用区间 推荐值 选用区间 推荐值 选用区间 推荐值 47-53 51 64-73 70 33-44 40 45-61 55
(5)北京市不同供热形式建筑的热指标,见表7
表7 不同供热形式建筑热指标
供热形式 采暖建筑物耗热量指标(w/m2) 采暖设计热指标(w/m2)
选用区间 推荐值 选用区间 推荐值 21-47 34 28-65 48 市政热力
36-65 37 49-90 50 燃煤锅炉房
17-40 37 23-56 50 燃气锅炉房
18-20 19 24-28 28 壁挂炉
(6)北京市现状建筑综合采暖设计热指标大约为54 w/m2;新建筑建筑综合采暖设计热指标为45 w/m2;“十二五”期间北京市建筑综合热指标大约为50 w/m2。
(7)考虑了气象参数变化因素对热指标的影响。
表8 气象参数变化因素对热指标的影响
综合热指标 未考虑气象变化因素 考虑气象变化因素 热源规模缩减率
54 51 5.6% 现状建筑综合热指标
(w/m2)
45 43 4.4% 新建建筑综合热指标
(w/m2)
50 48 4% “十二五”时期建筑综合
热指标(w/m2)
注:以上内容摘自北京市煤气热力工程设计院《“十二五”期间供热规划热指标研究》项目编号:JK100006
3.供热系统节能的要求
《民用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对热源、热力站及热力网提出的节能要求
5.1.7集中采暖必须具备住户分户热量分摊的条件;设计时应设置分户热量分摊装置或预留安装该装置的位置。该条文为强制性条文。
5.2.4锅炉的设计效率不应低于表5.2.4中规定的数值。
5.2.9锅炉房和热力站的一次水总管和二次水总管上,必须设置计量总供热量的热量表;建筑物应该在热力入口设置热量表,作为该建筑物采暖耗热量的依据,并设置过滤器。该条文为强制性条文。
5.2.11当系统的规模较大时,宜采用间接连接的一、二次水系统;一次水设计供水温度宜取115-130℃,回水温度宜取70-80℃。
5.2.12变流量水系统的一、二次循环水泵,宜设计采用变频调速水泵;水泵台数宜采用2台(一用一备)。系统较大时,可合理增加台数,但必须避免“大流量、小温差”的运行方式。
3
5.2.13热媒水系统的水质,应符合《热水锅炉水质标准》(GB1576)的规定。
5.2.14室外管网应进行严格的水力平衡计算,各环路计算流量与设计流量之间的差值应该在90%至120%之内。当计算达不到要求时,应在热力站和建筑物热力入口处设置水力平衡阀。建筑物的每个热力入口,应设计安装水过滤器,并根据供暖系统的调节方式,决定是否还要设置自力式流量控制阀或自力式压差控制阀。该条文为部分强制性条文。
5.2.15水力平衡阀、自力式流量控制阀或自力式压差控制阀两端的压差范围,应符合阀门产品标准的要求;阀门的选择应经计算确定;阀权度宜保持在0.5左右,不应小于0.25。
5.2.16在选配供热系统的热力循环泵时,应计算循环水泵的耗电输热比(EHR),并应标注在施工图的说明中。
5.2.17设计一、二次热水管网时,应采用经济合理的敷设方式。对于庭院管网和二次网,宜采用直埋管敷设。对于一次管网,当管经较大且地下水位不高时,或者采取了可靠的地沟防水措施时,可采用地沟敷设。
5.2.18采暖供热管道保温厚度应不小于附录H规定的厚度。(管网输送效率达到92%时,要求管道保温效率应达到98%)。
5.2.19锅炉房和热力站,除必须设置和配置必要的保证安全运行的控制环节外,还应设计和配置保证供热质量和实现节能的下列环节:
(1)按需供热:应设置供热量自动控制装置(气候补偿器),通过锅炉系统热特性识别和工况优化程序,根据当前的室外温度和前几天的运行参数等,预测该时段的最佳工况,实现对系统用户侧的运行指导和调节。
(2)实时检测:对锅炉房消耗的燃料数量进行检测,对供热量、补水量、耗电量进行检测。锅炉房、热力站的动力用电、水泵用电和照明用电应分别计量。该条文为强制性条文。
主要修订内容为14二次水管网
4.热计量的要求《北京市供热计量应用技术导则》对热计量方式等的规定。 热计量方式
3.2热源和热力站热计量 3.3楼栋热计量 3.4分户热计量 3.5热量表
供热系统的设计和调控
4.1热源和热力站的设计与调控 4.2室外管网的设计和调控 除此之外,《严寒和寒冷地区居住建筑的节能设计标准》、《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和
《供热计量技术规程》等均有管网的相关条文要求。
供热管网设计中部分主要参考数据
设计热指标:
采暖设计热指标:50 w/m2(新建筑综合采暖设计热指标45w/m2) 空调夏季冷负荷:COP=0.7-1.2
生活热水日平均热指标:2-3 w/m2(居住区仅公共建筑有热水) 5-15 w/m2(居住区全部住宅有沐浴) 供热介质参数
热电厂、大型区域锅炉房:供水温度110-150℃,回水温度≯70℃
水质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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