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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门市城南派出所及特警大楼主体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资格后审、电子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门市城南派出所及特警大楼主体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海门市发展改革和经济信息化委员会批准建设,批文号海发审发〔2013〕23号。项目业主为海门市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建设中心,招标人为海门市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建设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南通天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地点:南京路北侧,江海路西侧;
(2)工程规模:建筑面积7800平方米;
(3)招标范围: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列全部内容。详见本工程施工图及《工程
量清单》;
(4)计划开、竣工时间:2013年12月1日到2014年10月26日,工期:330日历
天;
(5)质量要求:南通市紫琅杯优质工程 (6)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
标段 招标内容 海门市城南派出所及特警大楼主体工程 合同估算价(万元) 一 1300.00 申请人 资质类别及等级 项目负责人 等 级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包叁级及以上 造师贰级及以上(含临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含临时)资质。
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备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格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资格审查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7)其他:拟派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
(8)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不得兼职;
(9)企业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并提供当地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原件;
(10)企业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标准; (11)用CA证书网上报名,报名后才能下载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图纸、招标控制价、招标文件澄清等内容。办理CA证书具体详见海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公告栏《关于采用CA锁进行招投标的通知》。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具体数量)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对工程现场的集中踏勘。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要网上报名,请在投标截止前登录南通工程建设网,凭企业CA证书报名,报名后在会员系统中直接下载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3年11月21日9 时00分,文本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用CA证书网上报名,报名后才能下载招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信息系统为南通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发布同时在南通市工程建设网、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海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南通市工程建设网是本工程招标文件、图纸、招标控制价、招标文件澄清、中标公示等招标信息约定的唯一公开发布媒介。
7.其他事项 8.联系方式
海门市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建设中心 招标人:
海门市北海路301号 地 址: 汤春华 联系人:
0513-81207017 电 话:
招标代理 : 南通天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海门市光华大厦A座706室 联系人: 黄林华 电 话: 0513-82110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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